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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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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幻之旅程(第4話:做能量方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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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14/3/2010 04:33 PM | 只看該作者
我想問的是碧綠在哪裏冒出來的?  還有就是可加上雪花到大木研究所途中的事  突然就到了大木研究所會不會太...我唔識講-,-
還有可描述一下三隻初始精靈的表情  動作等等
怒我直言  樓主的寫作能力真的有待改善~(你自己的寫作能力很好嗎?有什麼資格批評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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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14/3/2010 08:41 PM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elvis 於 14/3/2010 09:35 PM 編輯
同意,也許你該看看他人的小說,
如佳作Before the storm,冰光之逆轉(宣傳:最好也看看我的爛小說)
但不要抄襲,用自己的感情多加描寫,那就會更好
qwera78m83 發表於 14/3/2010 11:09 AM

原文
六:Before the Storm
「好啦真係要評Before the Storm…

「第一!真係要講下作者本人既問題!原來之前我地就曾經比過意見!但係作者就似乎唔係好鍾意聽…呢個係作者態度既問題,一定要講。

「不過…係之前先講下個設定。序係十年前小智出發去旅行然後三年後做左掌門人,同政府商議…但係,呢度政府唔係應該寫聯盟咩?如果佢參加左咁多個聯盟大賽,按理佢所講既政府應該係聯盟黎既…

「『無組織』…呢度應該分主角同配角比較好。再講多次,唔駛特別比幅圖出黎既。另外仲要講下呢篇文一個好大既問題,除左過於劇本化之外,引號方面都要注意一下…但最主要既問題就係…算喇飛一大堆野先。

「插圖方面就留返比二小姐幻藍評論啦!事關我對美術呢方面就一竅不通既我就唔方便晒時間講,不過有樣野你要注意,如果你篇作品寫得唔好而打算用插圖黎吸引人既話,最終一定會失敗既,因為人地要睇既係你篇小說而唔係幅畫,畫可以去貼圖區睇啦。另外一個係比畫家既提示,就算你要畫出黎都應該用心少少而唔係求其畫兩畫就算既(轉細聲)…當然啦,關於美術方面既評論就應該比返二小姐幻藍同大小姐卡卡姐姐講。畫畫太隨便,無錯…呢個係s-l-s-p-s…唔識讀,既評論。

「文筆…老實講,真係唔係幾好,太多類似劇本小說既寫法,描寫方面真係唔係太多。

「好喇!跟住講係好具爭議性既34話喇!第34話引起好多人既爭議,亦都間接令我今日講小說呢個題目。究竟係咩一回事呢?

「『好囧既34話』你都知呢?一開始就話:『嗚嗚~呢度係邊度黎架?』ok!咁寫唔錯,可以簡接知道佢而家係處於唔識既地方。但係個郭先生係…感覺上係有D突劂啦…想問一下其實個郭先生係咪作者本人呢?順帶一提有種描寫手法係扮做第三人稱但實際上係第一人黎既,姐係話用第三人稱寫第一人稱,但係好似唔係用黎諷刺人架喎。

「下面呢有:『在臨走之前,記住我所說的五句話…』感覺上有D覺得過份說教,而且唔知大家聽唔聽得明…如果剩係睇呢章…你明唔明個故事講緊咩野呢?以插敘黎講呢就可能合理,但單獨寫出黎就會唔知講乜,甚至同之前既故事有D脫節。無錯真係睇得好亂…連我都覺得…」


真正的佳作哪裡是這樣子?
不是說很差,但絕對不能稱上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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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14/3/2010 08:49 PM | 只看該作者
Before the Storm第三十四話有點亂我也覺得
但這小說過於劇本化我則不太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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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14/3/2010 08:50 PM | 只看該作者
Before the Storm第三十四話有點亂我也覺得
但這小說過於劇本化我則不太認同
FONGKII 發表於 14/3/2010 08:49 PM

可能是內容太公式(雖然我也有這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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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14/3/2010 09:09 PM | 只看該作者
其實我很想大小姐評評我的文~
公式化和劇本是兩回事來的,一個和電玩劇情一樣的小說在描寫代達方面是可以很出式的,相反地故事情節創新但對話居多的也算是劇本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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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14/3/2010 09:11 PM | 只看該作者
Before the storm我也覺得是本區最好的小說了~  slsps君的小說也不差  好的小說當然少不了寵物小精靈G & R了
樓主大可以去看看這三小說  看看別人的寫作技巧  用詞等等
當然不要抄襲了
FONGKII 發表於 14/3/2010 01:29 PM

你睇得小說少。

評分

參與人數 3金幣 +15收起 理由
tamsunny+ 5一針見血
jasonho1994+ 5作為版主 我同意
secret+ 5忍不住加分了,我很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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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於 15/3/2010 11:26 AM | 只看該作者
草王歷險記的小說技巧的確十分好,
可惜我較遲入壇所以不能盡看(集數太多了)
另外樓主你應參考ROSE兄的建議,祝你寫得一編好的小說
qwera78m83 發表於 14/3/2010 02:03 PM

草王歷險記(08版本)+草王歷險記X
約40多集
不會太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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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15/3/2010 12:56 PM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征服者乂路比 於 15/3/2010 01:00 PM 編輯

難道大家不覺得...
今日是xx的生日,終於是時候到xx研究所拿自己的第一隻寵物了,然後進行冒險...
這種形式是無趣嗎?我只能說這確是沒有新意呢...

比如說G&R...
雖然不得使角色變得強勁 (因為故事通常都是由弱變強才有意思)
但是我可以說這是一種新意,不要只讓自己局限於冒險...挑戰道館...對付惡勢力...成為冠軍...這一形式...
加上可見樓主寫作能力不算太好 (請多包涵語氣)
更使文章更枯燥無味
反之G&R雖然絕對地比不比專門作家
但行文迅速、文字具韻味,故事脫離公式化且枯燥的框框之外,更具吸引力 (薔薇兄不要臉紅呢)
這不正是寫小說應考慮的念頭嗎?
雖然寫小說絕對不應說是為讀者而寫作,但是閣下能對此感到滿足嗎?
不如我舉一舉例子...
東野圭吾的小說以作為犯罪者的「遺族」作主角,探討作為遺族的一面,這才使之作品更吸引。
京極夏彥的作品將不可能的推理及妖怪一起融合,成為「妖怪推理」的先例。

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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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發表於 15/3/2010 04:54 PM | 只看該作者
難道大家不覺得...
今日是xx的生日,終於是時候到xx研究所拿自己的第一隻寵物了,然後進行冒險...
這種形式是無趣嗎?我只能說這確是沒有新意呢...

比如說G&R...
雖然不得使角色變得強勁 (因為故事通常都是由弱 ...
征服者乂路比 發表於 15/3/2010 12:56 PM


大小姐已經講過話係好沉悶啦,其實我覺得可以從別的地方取得精靈也可,也可是像ranger般慢慢建立與精靈的感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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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表於 15/3/2010 05:19 PM | 只看該作者
大小姐已經講過話係好沉悶啦,其實我覺得可以從別的地方取得精靈也可,也可是像ranger般慢慢建立與精靈的感情呢!
slsps 發表於 15/3/2010 04:54 PM

+1
有個fd以前的小說是這樣開始的...

主角潛入博士家偷精靈
卻被博士發現
無奈那單純的小精靈對主角一見如故
於是博士要求主角帶著那隻精靈戰勝八個道館
打敗上屆聯盟冠軍拿個冠軍獎盃回來之類的
否則就要報警
只因上屆冠軍與博士有過甚麼過節這樣的
所以博士很想一雪前恥
無奈不夠實力要找外援

當然主角後來有沒實踐諾言又是另一回事了-_,-
只是舉個例子以供參考
獲得第一隻精靈還是有很多方法的
又例如是主角參加考古團時找到一塊石頭
裡面爆出一隻小精靈(只是舉例而已)

多花心思構思故事佈局
一定能增加讀者的興趣
預祝樓主能寫出受大眾歡迎的小說

以上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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