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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mondcole 該用戶已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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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2/6/2012 03:53 PM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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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2/6/2012 05:18 PM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艾 於 22/6/2012 11:55 PM 編輯

回復 1# raymondcole

首先要對樓主係呢個帖提供既部分錯誤資料作出更正
以免誤導大眾:

九十年代取消,九七年的臨時立法會將其重新寫入法律條文內。


公安條例並冇係九十年代取消
只係九五年通過修訂減弱左警權

仲有呢篇文真係咁難明?
講 Goodest logic fail 之前乜你睇唔到已經有恥笑緊中共之處?

仲有個 logic 唔難明吧
梁文道講緊個論點有兩方面:
一、中共唔係咩好東西


詳見第一段:
他們很不理解,
「為什麼英國人統治了香港一百五十年,都不見港人爭取民主。偏偏等到回歸祖國之後,你們才吵着要民主」?
這當然是個十分嚴重的誤解,順着這種誤解,你很容易就能推出香港民主運動是「西方反華勢力」煽動操控的結論。


第一段梁文道指出左普遍香港人有一個邏輯
個邏輯係目前班建制土共保皇加埋個中共政權
都成日話香港民主運動係西方反華勢力煽動操控
梁文道指出左此為一個誤解
更甚係一個無視誘因既詭辯
因此梁文道根本就否定左中共既論述

另外詳見末段:
曾經,它是港英政府箝制「左派」活動的百搭武器;
現在,它是特區政府打壓社民連等新興政團及社運人士的法寶。
如果曾德成等「左派」過去抗議過這條惡法,那麼他們今天就應該聲援被告的社運份子;


點解我會話梁文道恥笑緊中共
先前我提到公安條例呢條條例係過去係港英設立
八九學運前土共係一直都抗議呢條法例
八九學運後,嗌都唔嗌
仲係九七年臨立會重新將九五年修訂既野重新寫番入公安條例
所以梁文道提出「如果曾德成等「左派」過去抗議過這條惡法,那麼他們今天就應該聲援被告的社運份子」此論點
就係想講班土共變臉,係衰人黎

不過呢段已經更顯白說明左另一個重點,亦即第二論點:「即使中共唔係咩好東西,都唔好以為港英係好東西」
公安條例呢條條例係過去係港英設立
的確係惡法
港英有錯就肯定既事
以前錯係邊?
錯在設立公安條例


九五年錯係邊?
錯在冇廢除哂公安條例

咁又要講下歷史先

八九學運爆發後,一百萬人黑衣上街
香港裡面既氣氛基本上係恐共同反共
英國佬要招安人心,馬卓安先撤換時任港督既「中國通」魏德巍,即衛奕信
改派親英既政治家,肥彭擔任港督
記住肥彭係當時保守黨黨魁,而保守黨對香港立場係乜呢
係中英談判中,鐵娘子表達得好清楚
明顯係唔想香港俾大陸收回
因此,九五年對公安條例既修訂
其實係英國佬,保守黨政府為左擴大香港人對英國既憧憬而行既策略
而九一、九五直選、新九組、英國劃地建新香港等,都係英國非常樂見既

我唔係話以上既野既結果係衰
亦唔係話要支持中共
但英國佬提出種種好野係有背後目的
動機不純


不過無論點
公安條例都只係修訂左同人權法有相衝既地方
並非完全廢除,所以惡法仍存

有一堆條款係九五年未廢除,例如:
警方仍然可以根據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為遊行集會施加條件,甚至禁止遊行。
警方更有權根據《公安條例》第 17 條,即儘管是已經知會了警方的集會,如果該等集會會破壞社會的安寧,亦可停止和解散集會。

(截錄於 2000 年立法會議員張文光發言稿)

充其量
港英政府呢步只係八九學運後要做到開放同大陸唱對台戲而行既棋
但實際上,若然係要開放,公安條例係應該全面移除
以現行法律黎講,冇左公安法唔等於執唔到法

從中梁文道第二個論點:
二、即使中共唔係咩好東西,都唔好以為港英係好東西


而睇出呢個論點唔難,見第一段後半:

回到香港,我發現原來還有一種結構與此類似,但立場徹底顛倒的歷史敍述,
那就是把九七之前的港英統治說得無限美好,然後將九七之後這十多年間發生的壞事全算在中共頭上。

根據這種頗為流行的觀點,以前的英國人比較聰明比較寬容,不僅建立了迥異於「東方專制主義」的法治制度,
還賦予港人那傳說中的「沒有民主,但有自由」的好生活。


上面梁文道講左中共個邏輯謬誤係
「香港民主運動係西方反華勢力煽動操控」


而家梁文道講另一邊,即係港英個邏輯謬誤係
「港英統治無限美好、九七之後十多年間發生既壞事都係中共搞出黎」


從而引番歷史
加埋我補充既歷史
就會明白係咩一回事

根據番歷史
公安條例都只係修訂左同人權法有相衝既地方
並非完全廢除,所以惡法仍存
港英既所謂推動惡法修訂乃動機不純


除非九五年港英廢除哂公安條例
否則根本唔可以話港英好人
中共佢重新設立公安條例係一回事
但港英冇廢除哂公安條例又係一回事,而梁文道想指出港英錯就錯在呢樣野


從而由以下說話:
如果香港市民今天不滿這條法例的粗暴,就不能忘記它的來由。


我會認為梁文道講得岩
因為公安條例由始至終冇俾人廢除過
港英只係小修小補
所以點粗暴都好,追原溯始係港英
而梁文道更指出政治黑暗
就係土共同部分港英時代既重臣(臨時立法會有港英既人的)為左利益,不但冇支持廢除公安條例
而且重新將被刪除部分寫番入去

好啦
同講番樓主提出既野
哦,原來中共做過既事,全部都應該算落英國人頭上。
哦,原來香港人做過既錯事,都應該算落英國人頭上。
哦,原來九七年由香港人搞出黎既大頭佛,都應該算落英國人頭上。


我想指出既係
梁文道兩方面既論述都冇將所有野賴到落英國佬
接照上面分析,梁文道係有講到中共既不是
所以第一句「原來中共做過既事,全部都應該算落英國人頭上」太過言重

而「原來香港人做過既錯事,都應該算落英國人頭上」呢句
我唔知樓主點樣理解到出黎?
如果係講六七暴動,咁又要講番天星小輪加價等一連串歷史以證視聽

至於「原來九七年由香港人搞出黎既大頭佛,都應該算落英國人頭上」
梁文道唔係算落英國人頭上
正如頭先所分析
梁文道兩個論點:
一、中共唔係咩好東西
二、即使中共唔係咩好東西,都唔好以為港英係好東西
中共佢重新設立公安條例係一回事黎
清楚歷史既人從末段可以了解到土共最衰格既一面
港英冇廢除哂公安條例又係一回事黎
清楚歷史既人從中段可以提出一個問題,「點解公安條例港英時代冇廢除到?」
從而明白港英都唔係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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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2/6/2012 10:25 PM | 只看該作者
誰昰誰非只有當時人先知
旁觀者發表意見就夠了,不用太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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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2/6/2012 10:53 PM | 只看該作者
考慮下改改標題好不好?

其實梁文道從頭到尾都只係講緊呢樣野:
「曾經,它是港英政府箝制「左派」活動的百搭武器;現在,它是特區政府打壓社民連等新興政團及社運人士的法寶。如果曾德成等「左派」過去抗議過這條惡法,那麼他們今天就應該聲援被告的社運份子;如果香港市民今天不滿這條法例的粗暴,就不能忘記它的來由。」

當某團體要將「香港人」這個身份重新發明, 從以合理化其政治論述時, 他必須重新演繹這座城市過去的歷史, 並按自己的標準隱惡揚善 (雖然世上的身份認同運動起點大都如此, 包括各國洗腦的國民教育, 全部同出一轍). 在城邦自治論中, 港英政府縱有種種不是, 畢竟是香港種種生活價值的「母親」, 決不能如中共一般將之棄之如敝屣, 而大談中港融合. 不幸地梁文道的文章卻經常逆其意而行: 他沒有為港英的舉措打大光燈, 但又沒有狠批中共. 故此, 縱然梁文道同時沒有為中共打大光燈, 又沒有將香港的過去棄之如敝屣, 也照舊被自治論者攻擊為投共, 理所當然得令人發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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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3/6/2012 12:02 AM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艾 於 23/6/2012 12:03 AM 編輯


非常同意改標題
雖然陳雲之流非常反感
但唔應該鬧梁文道神經病
同紅衛兵有乜分別

感覺上,城邦自治論者已經係將一類大是大非既事
如八九學運同李旺陽
混淆成同中共關係既「連結」並加以排除
但事實上,殺人係有違人權道德
無論殺人者係咪中共
亦無論中共同香港係咪有關係
都要干涉並爭取公義的
絕對唔應該話
「爭取平反殺人事件係會加深香港同大陸關係,以及大一統情意結,從而令香港喪失高度自治」
陳雲之流,真係好斬腳指避沙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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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mondcole 該用戶已被刪除
6#
 樓主| 發表於 23/6/2012 03:48 AM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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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3/6/2012 04:18 AM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艾 於 23/6/2012 04:24 AM 編輯
利申:「被回歸」主義者,即係對英國當年寧願自己同中共傾,都唔俾香港人自己決定跟大陸定跟台灣走有感被背 ...
raymondcole 發表於 23/6/2012 03:48 AM


唔係唔肯坐直通車
而係肥彭搞政改新九組
即使瞓街卿個九五全面直選議案過唔到
結果魯平都係發哂癲
而大陸都係發哂茅
逼佢地全部落車
臨立會先出現

而對我黎講
公安條例係可以制約暴動
但制約暴動係咪一定要靠公安條例
值得商榷

其實冇計的
英國同中共傾前已經略有交涉
早在周恩來時任總理
澳門爆發騷亂同葡國雞撤出果陣
大陸已經好強硬執意要收番香港澳門
奈何當時世界文明冇而家咁發達自由
我地唔可以好似福克蘭群島有得人民自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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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mondcole 該用戶已被刪除
8#
 樓主| 發表於 23/6/2012 06:15 AM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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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3/6/2012 08:38 AM | 只看該作者
呢個話題好容易引起激辯, 所以大家要控制好情緒XD

其實呢, 當我地經常爭辯邊個「賣港」, 其實我地都好容易陷入陳雲式既問題, 就係過度想像左「香港」同「香港人」. 實情係「香港人」呢個共同身份係去到1980年代先開始萌芽, 然後再被前途問題同八九六四催谷, 但當時「香港人」仍然多指原住民, 老一輩既人仍然會答你籍貫; 我仲記得小學果陣話自己係「香港人, 因為我係香港出世」, 結果d老師竟然話「你係原住民? 但係你個姓唔似係喎!」

真正使「香港人」身份強化起來既, 其實係零三七一, 而本土化意識更加要到2006年保天星同2007年保皇后先浮面. 今時今日六四維園集會已經同時扮演住香港身份既年度朝聖, 觀乎維園人數近年突然止跌暴升, 自有原因.

當我地為昔日「香港人」無法為前途作主、淪為中英雙方的烹上肉酒上鮮任人宰割而憤怒時, 請勿忘記當時可能根本就沒有「香港」/「香港人」這回事. 無「香港人」, 如何「出賣」? 出賣與否其實係今日我地受盡苦難然後埋怨過去的表現而已. 埋怨本身冇問題, 不過搞到要追打梁文道, 就實在令人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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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mondcole 該用戶已被刪除
10#
 樓主| 發表於 24/6/2012 02:52 AM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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