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pichu 於 9/6/2012 09:30 AM 編輯 一套語言總不會沒有文法規範, 就如象棋規則「不可飛象過河」一樣. 不過, 難道大家沒試過捉盲棋? 盲棋的象只能一格一格的走, 而且只能根據「公車馬炮士象卒」來吃人. 粗口就是這樣一回事. 在香港社會, 「豬」顯然不是粗口; 但你在伊斯蘭社會說這個字, 卻變成粗口了. 一個字的字義相同, 但在不同的遊戲規則下卻可以變成粗口. 故此, 粗口之所以「不文」, 並不在於那句話的字義及發音如何問候了他人的娘親, 而是你在哪一套規則下使用了那句話. 不過, 規則是死的, 人是活的, 規則總有方法繞過甚至新創. 當學校禁止粗口之時, 難道大家就沒有用其他詞語代替嗎 (笑)? 小狗懶擦鞋這本書的書名就是五個粗口字, 但這套規則不為書局人所知, 結果書局員工採用了字面的規則, 一度將次文化堂的書放了去寵物護理上架. 以上其實是小的將維根斯坦的「語言遊戲」稍作推論, 而這裡我沒有探討一個社會為何需要規則的問題. 說到底, 其實我只會與信任的人互相爆粗. 如果我向外人說粗口, 那我肯定是在痛罵他; 但如果是對自己人說同一個字, 那只不過是助語詞、抒發情緒、信任的表現、假意挑釁、甚至只是無厘頭. 而我的朋友也用同一套規則回敬. That's why we are friendly to each oth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