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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higerhi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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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 關於比賽向規則(更新具體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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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發表於 26/3/2011 01:13 AM | 只看該作者
樓主的建議...總覺得這東西私下協定也可,有必要這樣刻意地加入在規則之中嗎??
這樣能夠避免統計上的失誤,讓參實者更大的自由度。
而且這規定感覺上娛樂成份很重,既然如此都沒有必要複雜化原本簡易易明的規則吧。
當然,這很講求參賽者的自律性及互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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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樓主| 發表於 26/3/2011 01:39 AM | 只看該作者
這規則比賽成分大於娛樂吧,相熟的2人這樣玩尚可,路人戰還是免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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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發表於 26/3/2011 09:38 AM | 只看該作者

你的意思是,假若我跟某參賽者的關係如路人一樣,
我則不能採用這種規則?
咁比賽規則的定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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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發表於 26/3/2011 10:41 AM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彩虹狙擊手 於 26/3/2011 10:52 AM 編輯

其實我很早已經說了會加重裁判的工作量,現在是多管一個範疇。而且還有很多細節問題。

首先就是誰是A、誰是B? 事實上在這方面必然很容易發生執爭,即使不爭執,就是拖慢了比賽進度。
若要公平,只怕裁判也得干涉其中,結果也是加重了裁判的工作量。

而且也是很難避免Ban的範圍不斷重覆,因為任何環境下也有熱門和強寵,這類精靈必然首當其衝。
同時,這個互Ban機制是不會發生戰術上的互相牽制作用的,我舉一個例子,規則就按你的頂樓。

鋼鳥、鋼人、火鋼、草鋼、巨鉗螳螂、基拉祈、磁怪、鋼柱、滅世蟲等是在防守或攻守一體方面較為熱門的鋼系,但若是沒了其中五隻,對於抗龍就成了一個大問題。
假設我Ban了鋼鳥、鋼人、草鋼、螳螂、滅世蟲,那麼你想怎樣抗地龍?
我假定了也Ban了地龍,但龍地打擊面還是有普遍的,而且還有龍地火。
你發現了我打算用龍系為軸心的隊伍,但是血龍、地龍、拉兄、拉妹、K龍、惡龍都已經六隻了,還有沙漠蜻蜓、刺龍王、牙龍在後。
這情況吃不了很多流星群,而且還有龍舞眾。

要是加入「保制」我只能說對進攻還是有利的,因為現在是進攻廣、防守狹的情況。

再說下去,假如我是A,第一隻Ban的是火鋼,那麼你該Ban龍系還是Ban九尾?
假如我是先Ban草鋼,同樣你該Ban龍系還是牛蛙君?
在那眾龍之中,要是Ban少了一隻,抗衡方面也只有更吃力的份兒。
再者,Ban了九尾,還要擔心六尾。而即使讓你封住了龍系的出路,在這環境下,我還可用惡夢神、代歐等殺出血路。

這個例我是想說互相牽制的想法想得理想了點,像我這樣一開始就催向暴力進攻的戰術,受的牽制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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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發表於 26/3/2011 11:05 AM | 只看該作者
樓主該明白棄保制的 保制方面的實際意思?

受保制所保的pm是必須出戰的
既然pm被公開保護
那麼其最大戰術發揮的pm絕對機會被封鎖
簡單點
採用晴隊為例 假設保了九尾
那麼對方將會把5代晴隊的幾只
如奇異花/火鋼/火狒狒等物棄掉
這樣阻礙戰術發展的條件你還會接受嗎?

沒錯 晴隊不是只有這些pm 而且自己也可以棄掉一些對方牽制晴隊的pm
但還要明白 我把抗性的岩系/火系之類棄掉
我還要面對對方還有天氣手之類的精靈
縱然這是靠技術去搶天氣 但還得明白部分擁有壓倒性優勢的精靈被棄掉後
自身的pm未必能全面性針對其他天氣 更枉論搶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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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發表於 26/3/2011 11:21 AM | 只看該作者
禁用率只會出現我方戰術的阻礙,還有一堆萬金油

某隻pm是主辦方說了合理,還是通過禁用率統計出來合理?
先不說答案,你的問題顯然不合理,主辦方是事前決定禁用的
通過禁用率統計是比賽後的事情,這種比較完全是不公平的
禁用率高的東西也只是反映玩家如何針對這種規則組隊
還有就是哪些精靈是超級萬金油,於該不該被禁沒有直接關係

另外,統計禁用率也不能反映精靈的熱門度
就像上面狙擊手所說,我用龍隊,然後ban你一堆鋼系
然後這能反映甚麼?龍系該禁還是鋼系該禁?
還是龍隊很熱門?當然不是,龍隊只會出現在你這套規則裡

你對這規則絕對是比我熟悉,
你不明白我反對的原因純粹是因為你低估了第五代環境的複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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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樓主| 發表於 26/3/2011 11:27 AM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higerhiger 於 29/3/2011 09:24 AM 編輯
樓主該明白棄保制的 保制方面的實際意思?

受保制所保的pm是必須出戰的
既然pm被公開保護
那麼其最大戰 ...
edmondho710 發表於 26/3/2011 11:05 AM


你強調的棄保制其本質上,跟單純的棄制是一致的,這個你無可否認吧?

我覺得如果引入保制,不強制保的精靈必須參戰,比起強制應該更富彈性。
一來一般情況下你保的就是你要的概率很大,因為如果對你接下來的一切行動不需要你保的意義何在?
二來如果強制了,就預示著有一隻精靈是明的,這樣不是變得更容易被針對嗎?
這未免得不償失
三來更深層次就是故意保一隻,讓對方對你成隊進行錯誤誘導。對接下來的ban寵取得先機,也是一個策略。

刻意使用一種規則卻不會彈性處理,未免過於刻板。

其實我很早已經說了會加重裁判的工作量,現在是多管一個範疇。而且還有很多細節問題。

首先就是誰是A、誰 ...
彩虹狙擊手 發表於 26/3/2011 10:41 AM



如果引入了,ban寵將為也成為制定戰術所考慮的一環,至於先後的問題,採取1 2 2 2 2 1的制度其本質就是弱化先ban優勢。 再講現在缺乏實戰例子,我不知道這種規則機制是不是一定對先ban有利,但整體來講應該還是公平的。
再者ban寵技巧,斷不會是你三言兩語就可以分析清楚的,就好似你這個例子,我就不故意展開了,但比如你話先ban火鋼,接下來不見得可以說死。如果按你的說法,我假如村規裡設定禁止火鋼,是不是比賽就無法進行?

如果你通過ban完之後,使得你接下來一套戰術可以輕鬆發揮,你認為接下來的對戰變得缺乏觀賞性,是的,這種情況的確會發生。但是這也是說明ban寵技巧也是比賽中重要的一環。你如果對這種技巧不重視,會對你的比賽造成重大影響。
而會不會,導致某一套ban寵方案成為萬金油呢,使得這個規則表現失控呢?由於缺乏實戰例子,我現在不能用一個肯定答复,但是既然pm規則中組隊依然是自由的,我覺得影響應該比想像中少太多太多。pm不是dota,dota比賽選人還要按照 1 2 2 2 2 1的順序來選呢。如果這樣會導致失控,dota這種選人過程雙方信息也是明朗的會不會更易失控呢?事實上並沒有。 我覺得你的憂慮完全是因為你對這種規則接觸不多導致的,這樣的規則無疑比主辦方控制比賽導向,顯得更自由。
再講了,這規則可不可以調節呢?是可以的,一些精靈在這種情況下也無法控制它在控制各種形式隊伍的比賽,依然可以採取比賽中完全禁止的方法,即是村規中唯一能做的方法。

禁用率只會出現我方戰術的阻礙,還有一堆萬金油
某隻pm是主辦方說了合理,還是通過禁用率統計出來合理?
先 ...
ky@avup 發表於 26/3/2011 11:21 AM


是的,這種統計結果在結合這種規則環境下的意義更大,但不代表它沒有適用性。簡單點,就是依然能反映部分精靈萬金油,這不是你自己也說了麼。
而你還是犯了一個錯誤,就好似你在ban寵的過程對方完全是一個木頭人,事實上不是如此。
其次,好了你ban了所有鋼系,然後龍隊很吃香?我看未必,就算是,對手也可以用。
再者,真如你所說這樣會不會失控,失控依然可以調整,比如話鋼系全禁的情況下不可以用龍隊之類的。
           當然我本身覺得不會因為這種失控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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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發表於 26/3/2011 12:45 PM | 只看該作者
有經驗的玩家單從屬性招式種族環境就能推斷出哪些精靈是萬金油了,
基本上用不著去統計

對手也可以用?既然如此不如649隻精靈全開,對手也可以用啊
鋼系全禁不可以用龍隊之類的規則,我只能苦笑,你以為要訂多少條才夠?
規則要兼顧幾方面,不能說這個規則有戰略性就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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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發表於 26/3/2011 01:06 PM | 只看該作者
如果引入了,ban寵將為也成為制定戰術所考慮的一環,至於先後的問題,採取1 2 2 2 2 1的制度其本質就 ...
higerhiger 發表於 26/3/2011 11:51

首先我強調我沒否認選擇禁制對象需要技巧,但你曲解了我的例子。
簡化我的例子核心是想指出主辦單位所制定的規則已經務求平衡的環境,當然沒有絕對的平衡,但盡量平衝還是有的。
然而再由參賽者對規則調整,就出現我例子所說的平衝受破壞的情況。而不是火鋼被禁就不用比賽了。

然後你說PM不是dota,但引用dota的情況來推出情況沒有失控,這是不合邏輯的。
要Ban我反比較支持二人均向裁判提交禁寵名單,或逐一提出,再由裁判公告。
但這樣裁判工作量就馬上高出好幾倍,還是很麻煩的方案。
無可否認,對這種規則的熟悉程度方面我是不及你的,但至少我提出的問題你還沒有解決,或是沒說明白。
故此,我建議你舉出一點實際情況,讓大家和我也容易明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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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發表於 26/3/2011 01:20 PM | 只看該作者
如果兩邊提交既BAN LIST唔同 咁我應該信邊個呢?
﹏影*虛幻帝皇 發表於 26/3/2011 13:09

嘛,其實我不大明白你的問題=  =

我的意思是,目前樓主提出的是每人Ban五隻。
那麼A選手向裁判提交一個五隻PM的名單,舉例,比卡超、噴火龍、水箭龜、奇異花、卡比獸。
然後B選手又交另一份名單,例,比卡超、大菊花、大力鱷、火暴獸、啟暴龍。
裁判收到名單,向二位選手公告不可用以上九隻精靈 ( 重覆就不算了 )。當然也可公告二位選手各自提交的名單以示確定。

這做法相對避免了先後次序的針對,但同時就是失去了樓主強調加入的這種針對。
幾乎可算是另一種讓玩家參與更多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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