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寵物小精靈村落 論壇

 找回密碼
 加入
樓主: 雪散霞花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北韓足球

[複製鏈接]
21#
發表於 22/6/2010 11:06 AM | 只看該作者
北韓心態擺錯了,上場僅輸巴西1:2使他們有點自大。
落後一球後竟然大想頭到去跟葡記對攻,如果他們好像上場死守到完場,應該至少不用槍斃吧。
赤沙 發表於 22/6/2010 11:01

同感。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2#
發表於 22/6/2010 12:38 PM | 只看該作者


同感x2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3#
發表於 22/6/2010 12:45 PM | 只看該作者
說他們自大我也有同感
雖然佢地冷門
但對巴士仍追到2:1
之後d人就高度讚揚北韓
所以開始有d自大(?)
再對萄記就比人大炒7:0
其實如果佢地比多d力既話都唔洗搞到咁啦
(唔係話佢地冇出過力,只係唔夠姐,不喜勿插T^T)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4#
發表於 22/6/2010 12:47 PM | 只看該作者
心態上既問題啦...

我自己都係踢波

面對咁強既強隊,雖然係會驚

但係上場對巴西淨輸2:1

不論係作球員或正常人心態難不免會有多少自大
但係當你正式落到場踢,見到33分鐘就2:0

難免會有少少灰心

但係輸到7:0就似乎....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5#
 樓主| 發表於 22/6/2010 01:10 PM | 只看該作者
一個晚上已經有那麼多的回覆~感動......

據說這場比賽在北韓有直播的(不知有沒有被北韓官方編輯)

所以教練就要展示北韓球員威風進攻的面,以滿足官方/人民

可能就是太過進取,被葡萄殺個措手不及吧......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6#
發表於 22/6/2010 02:29 PM | 只看該作者
更正一下,北韓上半場正係輸1比零

原來你地個個睇唔出北韓落後2球已經散哂
恨§ 發表於 22/6/2010 09:29 AM

好明顯,輸左兩球之後,葡萄牙d前鋒成日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7#
發表於 22/6/2010 09:36 PM | 只看該作者
攻擊等於自大?
我論輸兩球已經陣腳大亂,兩球又係死,七球又係死
rip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8#
發表於 22/6/2010 11:05 PM | 只看該作者
21日晚,朝鲜国足在世界杯上0:7耻辱负于葡萄牙队。这场比赛也是朝鲜国内一年来第一次进行现场直播的球赛,0:7的比分着实让朝鲜人无法接受。赛后仅1小时,朝鲜朝中社便播发了朝鲜官方对这场比赛输球队员的处理决定。
新华网平壤6月21日电 在朝鲜队世界杯输球后,多名消息人士向新华社记者透露,朝鲜足球队员及教练在返回朝鲜后将受到严厉的处分,球队内打得最差的球员可能会被直接枪决。
据记者了解,在上一场朝鲜队憾负巴西后,为了“宣传伟大的主体思想”,金正日特别比准对本场世界杯比赛进行无延时现场直播,这也是朝鲜1年来首次进行现场直播的足球赛。但据新华社驻平壤记者站记者说,朝鲜电视台的现场直播到朝鲜队0:3时落后就停止了,取而代之的是朝鲜对与巴西队比赛的画面。

朝鲜队大比分负于葡萄牙队后,朝鲜国内普遍出现了不满情绪。据消息人士称,朝鲜已经将这一责任推给了主教练金正勋。截止记者发稿时,朝鲜中央社发表短评,表示金正勋是”现行反革命“,企图在现场直播时”玷污伟大的主体思想,蓄意置队伍于死地“。短评还透露,朝鲜足协已经研究决定,在金正勋回国后将对其进行”极为严厉的处分“,但消息没有透露处分的具体内容。


以上轉載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9#
發表於 22/6/2010 11:33 PM | 只看該作者
球队内打得最差的球员可能会被直接枪决
Sonic 發表於 22/6/2010 11:05 PM
為何會這樣殘酷!?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0#
發表於 23/6/2010 01:55 AM | 只看該作者
突然間覺得
有D人、有D事、有D話
睇唔到、聽唔到、Feel唔到
應覺良好

不過呢……
你當佢唔係度唔代表佢真係唔存在
所以呢……
夠鐘言歸正傳
正所謂「勝敗乃兵家常事」
輸波冇人想
但係無端端話要拉去打靶真係幾冇陰功下
不過嘛…有D野…就唔係無端端既
For example ? No need la ~

睇唔明就Skip左佢
睇唔明就唔好回
就係咁簡單
重有
如果唔係Leonardo
就拜託唔好係度搞Le搞Lo
我理得你借D依定點
所有既辭譯權皆係我手
唔好亂咁曲解左佢
就咁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加入

本版積分規則

手機版|Archiver|香港寵物小精靈村落

GMT+8, 26/11/2024 03:47 PM , Processed in 0.013563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