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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st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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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問題...禁止重覆精靈是規則控還是有實際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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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發表於 21/5/2010 10:53 PM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木守宮的蛙糧-PA 於 21/5/2010 10:55 PM 編輯
我明白你說什麼
人人都多只記對手有什麼精靈(除非改了的名稱特別)
但如精靈一樣, 不改名則使人困惑, 不斷被人陰
即使6隻改了名, 也沒人刻意記那些名稱, 猶如上述情況(u)

上幾樓也只是出現  記  精靈的   "種 ...
cfh 發表於 21/5/2010 10:49 PM

老實說,這是受環境影響,才會令大部份人都只記有什麼精靈
先不論重覆精靈,如果我把精靈的名字都調亂了,甚至全部精靈的名字都改成「快樂」之類,那又如何?還不是要去記精靈名嗎?
雖然這種行為個人覺得很賤,不過對面這樣做也沒什麼話可說,還是要乖乖去記名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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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發表於 21/5/2010 10:57 PM | 只看該作者
就算允許重複PM而不同名
咁多個space算唔算不同名呢?多個符號又算唔算不同名呢?
咁只會產生無謂的爭拗
與其要再訂一連串規條規定名字,不如直接了當禁重複
再加樓上所有反對的理由
都足夠禁重複pm
@爆次郎@ 發表於 21/5/2010 10:38 PM

拿,HOHOMAN學下人啦
如果你想否定一個方法話佢解決唔到一個問題既話
就應該好似佢咁指出該方法漏洞
唔係發惡
都唔係死口話咩  "我唔會用呢個方法架,其他人都一定唔會 !!!"
咁係無用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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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發表於 21/5/2010 10:58 PM | 只看該作者
你個舉例一早出現左....所以有人提出了一樣既精靈要唔同名黎比人分辨到2隻"外表一樣"既精靈

解決左1隻精靈既格仔問題,但係付出既係用少一隻精靈,這也是一種取捨,一隊得6隻精靈本來也是一個限制
對方用重覆精靈,你 ...
ccckyh 發表於 21/5/2010 12:42

其實我純粹認為測試二隻相同編號的精靈比測試不同的精靈的時間和難度都有所不同
假如有二隻相同精靈,第一隻精靈的取向和配招無疑會對判斷第二隻相同精靈時有所影響
如你是贊同先讀的問題,那麼這個論點你也該是贊同的

再者,其實在比賽之中,無論這規例允許與否,都是公平的
再簡單點說就是我認為比賽中有此一例較能反映玩家實力而已
其他都沒怎意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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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發表於 21/5/2010 10:59 PM | 只看該作者
老實說,這是受環境影響,才會令大部份人都只記有什麼精靈
先不論重覆精靈,如果我把精靈的名字都調亂了,甚至全部精靈的名字都改成「快樂」之類,那又如何?還不是要去記精靈名嗎?
雖然這種行為個人覺得很賤, ...
木守宮的蛙糧-PA 發表於 21/5/2010 10:53 PM


在PBO常見改得名稱面目全非
甚至有粗言= =
個人不會故意記著
因為每次回合終結時
被人更改的名稱旁總有 括號 顯示本來的種類名稱

我一忘記那是什麼精靈便看回 括號 算了

(我去洗澡了-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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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發表於 21/5/2010 11:07 PM | 只看該作者
其實我純粹認為測試二隻相同編號的精靈比測試不同的精靈的時間和難度都有所不同
假如有二隻相同精靈,第一隻精靈的取向和配招無疑會對判斷第二隻相同精靈時有所影響
如你是贊同先讀的問題,那麼這個論點你也該是 ...
彩虹狙擊手 發表於 21/5/2010 10:58 PM

其實最大擔心,都是連有第二隻的存在都不知吧
舉例,從電鬼A對對手做成的傷害/速度看得出電鬼A不是專愛
下次見專愛電鬼B上來時,就很放心地上特盾,但卻吃了個戲法,那時才知有兩隻電鬼吧

雖然是存在著這樣的問題
但我認為可以放開這規,反正多一條規要重覆精靈要在名字後加上數字也不是太麻煩
不過想著想著,如果真的要加數字,沒了重覆精靈的那種效果,還會有人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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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發表於 21/5/2010 11:09 PM | 只看該作者
其實最大擔心,都是連有第二隻的存在都不知吧
舉例,從電鬼A對對手做成的傷害/速度看得出電鬼A不是專愛
下次見專愛電鬼B上來時,就很放心地上特盾,但卻吃了個戲法,那時才知有兩隻電鬼吧

雖然是存在著這樣的 ...
木守宮的蛙糧-PA 發表於 21/5/2010 11:07 PM


再講多d
的確唔記名係正常
因為而既家環境唔需要
但當環境需要就自然要記架啦
我唔認為呢樣可以成為ban重覆精靈既理由
不過個人還是不支持重覆精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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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發表於 21/5/2010 11:54 PM | 只看該作者
主要的原因就是PA也有說的..
已探精靈的類型, 但後來出了不同的類型便突然被陰到
這樣就沒什麼戰術可言了

樓上所言  當環境需要就自然要記
假設重覆精靈會有數字(環境需要)
對方重覆精靈如1速專2普通物攻3盾剩飯4特攻....?
也未免太難記吧= ="
到時記不住1號是什麼2號是什麼
豈不是要用紙筆/記事本記下來?!

始終種類名稱是統一名稱(或許不同區域[中港台]一隻精靈可能有不同稱呼, 但也不會太多吧)
是比較易記
才不會妨礙戰術的使用, 戰鬥的進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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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發表於 22/5/2010 01:56 AM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DOMO 於 22/5/2010 02:00 AM 編輯

大部分的規則,同時施加在雙方,本質上也是公平的
你覺得試探困難,對手一樣可以覺得試探困難
你覺得記名字麻煩,對手也可以覺得記名字麻煩
比方說現在是神獸戰,你的神獸可以很「屈」
但是對手也可以用時,也就不見得你的神獸有甚麼「屈」
比賽時比的一部分,就是你如何利用/針對這項規則
你可以被人陰,你也可以去陰人
除非一項規則只對其中一方做成優勢/劣勢
否則對一方不公平的說法我不覺得成立

那些1GB的,影分身的,為什麼要除掉?
也不是因為不公平
而是因為這些技巧過分倚賴人品,
給人一種不重技術的感覺

說白了,其實要比賽公平也好,重技術也好,
目的也是為了比賽的可觀性
因此,我個人對不準重複精靈的問題答案比較簡單
就是想玩家用不同的6個PM,令比賽看起來新鮮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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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發表於 22/5/2010 07:33 AM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kallio0524 於 22/5/2010 08:39 AM 編輯
大部分的規則,同時施加在雙方,本質上也是公平的
你覺得試探困難,對手一樣可以覺得試探困難
你覺得記名字麻煩,對手也可以覺得記名字麻煩
比方說現在是神獸戰,你的神獸可以很「屈」
但是對手也可以用時,也就不見得你的神獸有甚麼「屈」
比賽時比的一部分,就是你如何利用/針對這項規則
你可以被人陰,你也可以去陰人
除非一項規則只對其中一方做成優勢/劣勢
否則對一方不公平的說法我不覺得成立
DOMO 發表於 22/5/2010 01:56 AM

那麼神獸就不應禁用了
因為人人都可以用
你覺得神獸戰乏味,對手一樣可以覺得神獸戰乏味
同樣道理,永晴永雨也不可禁
你覺得永晴永雨不厚道,對手一樣可以覺得永晴永雨
同樣道理,其實1gb和影分也不應禁
你覺得對手靠rp,你一樣可以靠rp(其實pb從一開始就靠rp架啦)
其實催眠條款也不應該有
你覺得將對方六隻都催有問題,對方一樣可以將你六隻催掉
那其實所有規則都不應存在



(樓下如果認為唔想慢慢討論既,不如輕輕禁下你熒幕右上角個交叉,之後再係左下角禁開始,然後關機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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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發表於 22/5/2010 08:42 AM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木守宮的蛙糧-PA 於 22/5/2010 08:43 AM 編輯
那麼神獸就不應禁用了
因為人人都可以用
你覺得神獸戰乏味,對手一樣可以覺得神獸戰乏味
同樣道理,永晴永雨也不可禁
你覺得永晴永雨不厚道,對手一樣可以覺得永晴永雨
同樣道理,其實1gb和影分也不應禁
你覺 ...
kallio0524 發表於 22/5/2010 07:33 AM

根據domo所說的話
神獸環境下過半數的ou都無法生存
永晴永雨犯濫
這兩樣都會更比賽沒了應有的可觀性
(補充一下,不是說神獸戰沒看頭,只是說如果所有正規的比賽都變了神獸戰的話,大概就會很乏味)
1GB跟影分,禁了固然還會有運氣因素存在,但肯定的是會大大減少了運氣成份
而且影分最主要的問題都是拖時間,如果隻隻精靈都來影分的話恐怕比賽隨時會每戰過200回合...
催眠條款...不清楚了,大概就是對戰都變了鬧快催眠,勝之不武吧?


樓上的,就自重
啊,不應該叫你自重,應該建議你每次發帖前都去查字典

理由多不代表valid,就是這樣
你沒時間的話就請不要回覆

要回覆的話就請耐心討論
粗體一下給你看清楚,不過我沒發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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