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道具 舉報
原帖由 ben 於 3/4/2008 01:37 PM 發表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對, 有人會說村落的規則很不文明 這只是那些人對規則的看法 應該用「很不負責任」來形容嗎/.\
原帖由 jbano2 於 3/4/2008 06:16 PM 發表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寫生是否阻街? 在不同立場下,所持的觀點亦有不同。 無礙在狹窄街道上寫生,一定會做成阻礙。 半山扶手電梯上寫生,被指阻街,故然可了解。 但在敞寬的星光大道和山頂上寫生,我便不能了解。 在星光大道和山頂 ...
原帖由 sy 於 3/4/2008 06:20 PM 發表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我們根本不知道他在星光大道和山頂的哪處寫生 不可以拿來談論啊
志蓮公眾地遊園十不准 南蓮園池寫生被趕 市民投訴苛如監獄 【明報專訊】繼本報報道油畫大師龐均前日在中環 街頭寫生被驅趕後,一名本地女畫家聲稱,早前在康文署 委託志蓮淨苑管理的「南蓮園池」作畫時,被保安員兩度驅趕。事件引發廣泛討論,多名市民紛 紛投訴南蓮園池「十宗罪」,指屬公眾地方的園池管理極為苛刻,除不准寫生外,更不准飲食、帶花入內、拍攝團體照,甚至向魚池揮手及走回頭路上廁所也被阻止,形容該處是「南蓮監獄」。有大律師慨嘆「在公園做什麼都不行」,又指《遊樂場地規例》沒有禁止寫生,職員可能已經越權。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本地女畫家,昨晨閱畢本報關於油畫大師龐均的遭遇後,主動傳真到香港電台 及向本報講述自己在鑽石山南蓮園池的遭遇。她說,兩個月前與丈夫到該園時,並無架設畫架,兩人只分別手持一本半張A4紙大小的速寫簿,以及一支針筆取景寫生。 畫家抗議 保安:上司命令無辦法 「當時並非假日,遊人疏落,為免妨礙其他遊人,我們靠後挨近涼亭石壆邊寫生,但一名身穿便衣恤衫掛有職員證的男人前來阻止,聲稱『只准欣賞,不准寫生』,但沒驅趕我丈夫。」她遂轉移地點繼續創作,但再遭一名制服保安阻止,她十分不滿,質問對方「哪條例寫明准拍照,卻不准寫生?」對方語塞,說是「上司命令,沒有辦法」,又無奈說「我當看不到你算了」。但畫家表示,連串不快的干擾大敗其創作雅興。她說,曾帶領學生到一街之隔的志蓮淨苑寫生,但未被阻止。 市民指禁帶花禁向魚池揮手 女畫家投訴後,即有多人紛紛指摘南蓮園池管理苛刻,如除了清水以外不准飲食(除園內食物)、不准向魚池揮手、不准將隨身物暫放地上、不准團體合照、不准使用三腳架拍攝、不准走回頭路、不准帶花、不准小孩奔跑等。其中容先生甚至從挪威致電回港指出,他早前在園內畫水彩畫雖未被驅趕,但取景最佳位置的湖畔松茶榭卻不准遊人內進,加上園內規條多多,不准自攜食物,「一拿麵包出來就被阻止」,除非支付最低消費百多元茶價,他與年幼兒子唯有「如難民般」走出路邊吃麵包。 另一投訴者伍先生則形容園池的管理視遊人如罪犯,公園則變為「南蓮監獄」(詳見另稿)。 康文署:食物屑惹蟲蟻 破壞園內珍品 本報昨向南蓮園池查詢,對方稱一切交康文署回應。康文署回應指出,由於南蓮園池的樹、石和木結構等,全屬珍貴藝術品,為免遊人(除嬰兒外)的食物的渣滓會招惹蟲蟻,對園內結構造成侵蝕破壞,故園池有管理措施防止遊人進行上述活動。對於一般遊人拍攝,南蓮園池管理處不會勸止,而由於遊園路線是單向迴遊設計,小徑不闊,故不宜在景點聚集、擺放腳架攝影或在園內寫生,以免阻礙其他遊人靜心欣賞園池景色,管理人員見狀會勸喻。
原帖由 jbano2 於 3/4/2008 06:50 PM 發表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這就是態度問題 假如位置剛巧有礙,為何不能請他稍移位置? 星光大道明明有足夠位置,何不客氣一點,「請老先生稍移玉步,好讓遊人方便。」
原帖由 小粟 於 6/4/2008 01:21 PM 發表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算吧... 香港e個咁既地方 真係一個文化沙漠 加上ACG沙漠 我絕望了.... d人洗唔洗咁呀 搵食都唔比 咁睇下佢冇錢時有人阻佢 睇下佢會點
咁睇下你做保安冇錢時唔阻佢 睇下你會點
原帖由 小粟 於 6/4/2008 03:00 PM 發表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唔係既... 我唔係話個畫師冇錢 而係話 個d阻止畫師既人 如果之後冇錢姐 我表達有問題~_~ 同埋唔阻會冇錢的嗎@_@ 定係比上司話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復 回帖後跳轉到最後一頁
手機版|Archiver|香港寵物小精靈村落
GMT+8, 24/11/2024 03:00 PM , Processed in 0.014364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