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寵物小精靈村落 論壇

 找回密碼
 加入
查看: 1328|回復: 14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三主?!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9/3/2008 02:11 AM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其實你地係唔係一定會用3主其中一隻?!
佢地有咩好處呢?!好似好多人都會用咁
如果我
水系用 美納斯,,
火系用 奉神犬,,
草系用薔薇利多,,
咁樣又好唔好呢?!
會唔會冇三主咁好?!

[ 本帖最後由 ◆Ν.. 於 29/3/2008 02:14 AM 編輯 ]
2#
發表於 29/3/2008 03:36 AM | 只看該作者
比賽對戰規則
https://proxy.archiver.hkpnve.pokebeacon.com/viewthr ... &extra=page%3D1
不受NDS環境限制的話,大約是以上的戰鬥水平。

過關的喜好我就不清楚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
 樓主| 發表於 29/3/2008 02:17 PM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anteater 於 29/3/2008 03:36 AM 發表
比賽對戰規則
https://proxy.archiver.hkpnve.pokebeacon.com/viewthread.php?tid=47163&extra=page%3D1
不受NDS環境限制的話,大約是以上的戰鬥水平


過關的喜好我就不清楚了。

我唔明=w="
同我問既有咩關係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
發表於 29/3/2008 02:33 PM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Ν.. 於 29/3/2008 02:11 AM 發表
其實你地係唔係一定會用3主其中一隻?!
佢地有咩好處呢?!好似好多人都會用咁
如果我
水系用 美納斯,,
火系用 奉神犬,,
草系用 薔薇利多,,
咁樣又好唔好呢?!
會唔會冇三主咁好?!

見仁見智是吧,本人則覺火猴不錯,速/攻/特攻不俗.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
發表於 29/3/2008 02:39 PM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Ν.. 於 29/3/2008 02:11 AM 發表
其實你地係唔係一定會用3主其中一隻?!
佢地有咩好處呢?!好似好多人都會用咁
如果我
水系用 美納斯,,
火系用 奉神犬,,
草系用 薔薇利多,,
咁樣又好唔好呢?!
會唔會冇三主咁好?!

可能是最初拿的,一直用
LV高時就唔想換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6#
發表於 29/3/2008 05:50 PM | 只看該作者
不用主角寵沒什麼做主角的感覺...而且開始時沒多少好寵可用。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7#
 樓主| 發表於 29/3/2008 05:58 PM | 只看該作者
咁即係話其實用唔用三主都冇所謂?!~"~

其實我好鐘意用水主,,
無論係咩版,,我玩到鑽石,,但見d分析講到水主好似好多弱點/3\"
差d咁,,我個心就唔知點,,唔知用水主好定美納斯好,,
唔用主又真係好似幾怪=w="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8#
發表於 29/3/2008 06:06 PM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Ν.. 於 29/3/2008 05:58 PM 發表
咁即係話其實用唔用三主都冇所謂?!~"~

其實我好鐘意用水主,,
無論係咩版,,我玩到鑽石,,但見d分析講到水主好似好多弱點/3\"
差d咁,,我個心就唔知點,,唔知用水主好定美納斯好,,
唔用主又真係好似幾怪=w="

水主不俗,能用劍舞加強攻擊
但個人覺得用不用主沒什麼大不了,只要pm能合適隊伍的運用就好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9#
 樓主| 發表於 29/3/2008 07:37 PM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iu_chuen014 於 29/3/2008 06:06 PM 發表

水主不俗,能用劍舞加強攻擊
但個人覺得用不用主沒什麼大不了,只要pm能合適隊伍的運用就好了.

完全明白
好似放下心頭大石
但又好想用埋美納斯@v@"
一team兩隻水系會唔會冇咁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0#
發表於 29/3/2008 08:39 PM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Ν.. 於 29/3/2008 07:37 PM 發表

完全明白
好似放下心頭大石
但又好想用埋美納斯@v@"
一team兩隻水系會唔會冇咁好?!

如是關team的話,是無大雅吧.
如是對戰則要想想能否合適.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加入

本版積分規則

手機版|Archiver|香港寵物小精靈村落

GMT+8, 29/11/2024 11:30 PM , Processed in 0.014097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