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覺得強制用2星的限制太大,因為我也是沒所謂, 我認為的,有了限制就行,不應該再強迫玩家選用什麼精靈,是否選用2星級的精靈應該交由玩家決定,而不是被規則限制了玩家選擇的自由。 畢竟規則主要用於比賽,比賽時可對2星做點措施,例如用積分制時有用2星並贏了時額外+1分,沒用2星並輸了時追加扣1分等, 讓2星仍然有他的價值和使用空間就沒大問題,但不打算在此多談,等到再舉行比賽時才決定也不遲。 補充一點,pg那邊諾的規則傾向在可行情況下放寬到底,跟口袋吧那邊較為中庸的規則有不少差異。 舉出這兩壇的規則是拿來做例子,對比一下我們這邊的規則,到底有什麼差異性,什麼可取什麼不可取,從中汲取經驗去改進我們的規則。 現在主要是處理到底是否強制使用2星,處理好這問題,這規則會完善不少。 [ 本帖最後由 剎那 於 27/2/2008 08:16 PM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