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看過一本書,英文叫做《THE JOY OF SEX》,中文好像翻譯成《性愛聖經》,流傳很廣的,在《紐約時報》成為幾十星期暢銷書,很多婚姻顧問都介紹給人看的。就是說,如果你婚姻上或者性生活上有什麼問題,都可以看這本書。如果你看看那些照片,再比較這本書,其實是一模一樣,真人版而已。所以,這些事其實如果問自己,有什麼大不了呢?又不是犯法,也不是犯了很嚴重的問題。說他們拍錄下來,其實這樣做現在也很流行的。拍下來了,又不幸流傳出去,就勇敢面對嘛!所以我覺得,你首先要解決自己心理的障礙,你不是做了些很不正當犯法的事,做了些很嚴重的錯事,其實某個角度看,他們還是受害人。作為受害人,跟被非禮、強姦一樣的,難道你因為有過這些不幸的遭遇就要自殺什麼嗎?不應該這樣想的。所以最重要的問題,是解決了自己心理的障礙,勇敢去面對,繼續工作生活如常,自然地媒體講講就沒興趣再講了。如果你是躲躲閃閃,這也怕,那也怕,做一些反應映讓媒體又可以炒作新聞,這樣只會被繼續炒作,說有千多張照片,可以登好久的。所以,不應該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