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寵物小精靈村落 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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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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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2/6/2007 10:47 AM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tamsunny 於 2/6/2007 10:27 發表


根據你所說,「佢地」就有責任
不過「佢地」係邊個?
巿民可以阻止你,不過「佢地」有冇咁既力量?
不過「佢地」有責任是一個事實
「佢地」可以係任何一種生物,
只在乎「佢地」有冇力量阻止你
和「佢地 ...

慢慢賴下去吧
無所不賴
無賴也

推卸責任係最令人討厭既行為
繼續推吧
全世界都因為你的錯而要負責了
捉字吧
比喻都看不明的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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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2/6/2007 11:51 AM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tamsunny 於 2/6/2007 10:58 發表

我祖宗*N times真的不是在香港定居的說-.-"...........

附記:
中國最早時期,大概只有三種人類:

元謀人
雲南省元謀縣發現兩枚猿人的牙齒化石
經學者研究,斷定是一百七十萬年前人類的牙齒化石,
學者稱這些猿人為「元謀人」。

藍田人
近代考古學者在陜西省藍田縣發現猿人頭骨,他們距今約六十萬年。
學者稱這些猿人為「藍田人」。

北京人
二十世紀初,在北京西南的周口店發現了一些人類的牙齒,骨骼化石和大量石器。
學者稱這些人類為「北京人」

p.s香港*N times沒有人定居的...........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 ... F&variant=zh-tw
石器時代已經有人。
五千年也夠你吹的了。
不過,這件事會不會「弄假成真」,我倒是想研究研究。
因為我不能肯定整件事,
和 「Pokemon 金銀 NDS 復刻版曝光」一樣,不能排除「將會」有這件事出現,
也就是每一件事未到最後一刻,都是一個謎

別死撐了
聯合國老早不用繁體中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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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2/6/2007 12:28 PM | 只看該作者
既然我是學其他人的,
那麼任何一個人也可能是,
也就是說,這個論壇也可能有人不負責任?
那麼,最少也要找一個人給我「學」吧!
責任不是只有我吧!
其實在每一件事中,
責任不可能只有一個人承擔,
但是很多人都會認為「他做錯事,責任是他承擔完全是理所當然!不是嗎?」
在你們眼中,的確是「理所當然」,這就是你們「只會用眼來看每一個事實」的evidence

咪又係死要面, 衰左都要拖埋人落水
人家都有不負責任的情況, 但係呢件事上你可以賴咩人?
定係你想所有在出生後十幾年來曾經做過不負責任的事的人, 齊齊向你道個歉 -- 「對不起啊, 只怪我當時不負責任, 令樓主變成如此無賴!」

我雖然不清楚整件事,不過既然你有evidence,
我願意說:「對不起。」
不過,這件事會不會「弄假成真」,我倒是想研究研究。
因為我不能肯定整件事,
和 「Pokemon 金銀 NDS 復刻版曝光」一樣,不能排除「將會」有這件事出現,
也就是每一件事未到最後一刻,都是一個謎

如果你的第一個reply係呢個而非紅字post, 看來不會出現這麼多爭論
不過你而家先咁講, 就給人「跌左落地拿番咋沙」ge感覺囉

根據你所說,「佢地」就有責任
不過「佢地」係邊個?
巿民可以阻止你,不過「佢地」有冇咁既力量?
不過「佢地」有責任是一個事實
「佢地」可以係任何一種生物,
只在乎「佢地」有冇力量阻止你
和「佢地」有冇真真正正想阻止你(要有一種決心)

難怪樓主認為眾人皆要為樓主的錯負責
你快D去是但一間警局自首: 「阿sir, 我曾經十分無賴, 令到呢個世界多左咁多無賴犯罪者, 我好後悔, 拉我啦!」

[quote]我想如果在戰場上,「佢」就多少都有點責任
(誰叫「佢」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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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2/6/2007 12:51 PM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火火=.+ 於 31/5/2007 23:39 發表
wow~你仲信呀,好耐喇單野= =

原帖由 kazuhiko 於 31/5/2007 23:40 發表

不要一知半解

不要把這些問題怪到樓主頭上吧
文章是轉過來的 , 被你們取笑的樓主很無辜..../.\
原帖由 tamsunny 於 1/6/2007 14:36 發表





我發覺你地都幾好野,咁都講得出。




我寫明
轉載


你都睇唔到,我冇野好講。

我想你們就算近視深,現在沒帶眼鏡也看到轉載這兩個字了吧?






我寫明轉載,即係話這張帖唔係 ...

如果無論什麼時候遇到不滿的事情都要大吵大鬧的話會為很多人帶來麻煩

[ 本帖最後由 幻藍 於 2/6/2007 13: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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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2/6/2007 01:31 PM | 只看該作者
嗯,在我看來,這裡應該是討論與「向聯合國於2008年廢止繁體中文說「不」」有關的事吧~~?
看看你們吵了這麼久為了甚麼?既浪費時間又沒有意義。
事源就是因為樓主貼了過時的東西。
↑ 不過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罷了,何必吵這麼久呢?

看著你們真令我又好氣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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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2/6/2007 01:46 PM | 只看該作者
哎呀~題目何時又遠了一些的o_O
香港*unknown time,還沒有香港,誰能居住?

這是甚麼來的?你又在未知的時間會沒有香港?你又知那時一定沒有人居住?
香港也從沒發現猿人的遺物
香港人只是中國大陸的人一開始移民到香港,才稱為第一批人

沒發現不等於沒有人居住過,不等於中國大陸移來香港才是第一批港人

本來都不想發帖了,但看到#32便手癢癢了
只覺從頭到尾
這帖為舊聞,樓主被人輕輕話過便火起了,舉起大旗打外敵
繼而引來更多人來炮轟,令這帖變為戰場
樓主孤軍作戰,面對四面楚歌時放出求和訊號
但回想一下,為何自己要投降求和時便再次起戰鼓,更運用推、挑、離三計想反敗為勝,可惜效果未如理想,更被敵軍看穿

先假設樓主本不知題目所圍繞的事實,但看完kazuhiko一句後,都應該會去對事實有點質疑吧?然後去做點research吧
再假設樓主沒時間做點research,但面對這種情況,應會叫kazuhiko/別人提供一下證據吧?
再假設他想不到可以要求別人提供證據,也沒理由用轉載來推卸責任吧?

這樣爭論,看來下回釣姐廚房要弄pop-corn/ roasted nuts了

最後收結一下吧,樓主是已錯,認錯亦象徵式的做過了,大家再插亦無謂
不如讓樓主自行去想想責任的所在,責任的原因好了
再插只會令帖子飄到投訴區,亦會令pop-corn/nuts賣斷市 (被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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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於 2/6/2007 03:25 PM | 只看該作者
還是魚說得夠透徹
對住樓主說甚麼理也是徒然
反正人人皆見樓主全局輸定
再插就係我地浪費氣力
我要peanuts =P

[ 本帖最後由 zubat 於 2/6/2007 15: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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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2/6/2007 09:09 PM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幻藍 於 2/6/2007 12:51 發表



不要把這些問題怪到樓主頭上吧
文章是轉過來的 , 被你們取笑的樓主很無辜..../.\

如果無論什麼時候遇到不滿的事情都要大吵大鬧的話會為很多人帶來麻煩






不停強調「轉載」二字,好像完全不關自己事,
又推到discuss的人身上
也不能不怪他被人插的
態度的問題啊......

anyway,樓主也願意道歉就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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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發表於 2/6/2007 11:31 PM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tamsunny 於 1/6/2007 14:36 發表





我發覺你地都幾好野,咁都講得出。




我寫明
轉載


你都睇唔到,我冇野好講。

我想你們就算近視深,現在沒帶眼鏡也看到轉載這兩個字了吧?






我寫明轉載,即係話這張帖唔係 ...

你 COPY 埋人地o的字咪仲好野-口-""
自己唔加番o的感想,,,照轉人地既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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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表於 2/6/2007 11:53 PM | 只看該作者
哈!又來一個~
期待繼續有人舉旗進攻~煽風點火,雙方對戰的場面
屆時帖數(正確點說是sewage)超越Trivian/EBS就更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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