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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wongyiu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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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配招 求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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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30/1/2014 02:37 PM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01749 於 30/1/2014 03:33 PM 編輯


首先依家冇人硬要用大隻牛打鬼系
只係講緊遇到鬼正常都要走
冇話佢因為咁就有問題
只係事實上既論述
性質同我話鋼螳怕四倍火接近
但當然大隻牛未至於必然唔夠打
但的確對鬼係唔會出果兩招特攻
而佢兩招物攻廢一招係屬性上既事實
如果非雙刀練法
必要時可以選擇硬推
雙刀都可以硬推
但會危險少少

另外
到底要我講幾多次
我冇話過咁係唔合理
其實你有冇睇清楚哂人地講咩先應人?
仲有我冇強逼人地接受我意見
你一直以來係咁曲解人地為咩?
你話我以偏概全同認為自己意見係普遍客觀事實
根本冇合理根據同邏輯可言

既然存在感情色彩
點解我話冇必要
你係覺得有需要否定我既冇必要呢?
你話呢個字係感情色彩其實同自打嘴巴冇咩分別
你真係有需要疏理好文字上既邏輯先

邏輯係客觀而非主觀
你話冇必要定唔必要既定義
已經被論證左係邏輯錯誤
冇需要討論必要定唔必要
同佢能否被定義必要或不必要係兩回事
總之你要清楚不必要,不需要同不可以三者係有分別
我只係提出不必要
因為有部份人會覺得邊樣種高就推邊樣
但我冇話不需要或不可以
可以有需要亦可以咁配
但絕對唔係必要咁配
所以就係不必要
我認同努力值係按需要而配
因此任何一種配法都係不必要
一係換個你會比較易理解既字
不必要=不一定

你冇罵我
但你作出極為無禮同冇邏輯冇根據既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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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30/1/2014 03:45 PM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tommy0405 於 30/1/2014 03:51 PM 編輯

回復 21# 01749


遇到鬼系要離場我沒有否定這事實,但請先了解常見的鬼系當中有多少能以火冰克制的精靈,同樣地你不選用特攻向技能不等於遇上鬼系已經廢掉一半

我由頭到尾冇講過半句
咁樣雙刀係一件非常唔合理既事
只係我覺得會好吃力
01749 發表於 30/1/2014 01:57 AM



請在適當的位置劃分句子,誤解了你的意思十分抱歉

你睇番樓主自己用法先
佢唔會用特攻招打非4倍
咁對鬼即係有兩招唔會用啦
01749 發表於 30/1/2014 01:57 AM



那麼請你不要曲解別人的意思
依家既環境太集中一邊好易被針對
好似妖伊咁
特防咁高
好似好應該拉高特防
但係用落之後
就算非剋制物攻招都唔太敢食
01749 發表於 29/1/2014 08:10 PM



你所提出的例子是你以純特盾接下物攻技能受到很大的傷害,請是你操作上的問題,並不等於它在定位的錯誤或努力分配問題,這是一個錯誤的例子,這才是我提出不要以偏概全的原因

也許是個人對必要這字眼的執著吧,認為這字存有感情色彩,我已經不想再在這字上作出任何解釋,再怎樣解釋都只不過是在論述自己的一己之見,這根本毫無意義
tommy0405 發表於 30/1/2014 02:15 PM



這是我主觀上的問題,因此我不打算再作出任何解釋,抱歉

請先理解邏輯的定義才作出回應,邏輯存在於主觀與客觀,請不要再次以自己的意見當作客觀的事實

你冇罵我
但你作出極為無禮同冇邏輯冇根據既指控
01749 發表於 30/1/2014 02:37 PM



請問我又何時作出了這樣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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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30/1/2014 03:50 PM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01749 於 30/1/2014 05:46 PM 編輯
回復  01749


遇到鬼系要離場我沒有否定這事實,但請先了解常見的鬼系當中有多少能以火冰克制的精靈

...
tommy0405 發表於 30/1/2014 03:45 PM

係樓主自己話非4倍唔出特攻招
雖然佢用詞係必定但我都唔會覺得真係必定唔出
但至少大部份情況之下會退場而非開特攻
甚至大字燒有命中問題
係唔確定2確既情況下
即使遇到兩倍
都會傾向離場

廢掉一半係招式數字上既一半
會用特攻招就廢1/4
唔用特攻招就係廢1/2
1/2即係一半
所以唔用特攻招係廢左一半
唔係絕對
但大部份情況

妖伊純練特防我當然唔會食物攻招
我只係話見物攻手要退場姐
我只係陳述緊咁練就唔食得物攻招
無啦啦扯去我操作有問題又係兩回事
另外亦冇以偏概全既地方
我係論證唔一定推種高果樣
因為要因應情況
妖伊係講兩種配法就會產生唔同應對方式
引例一定係偏
但冇人打算概全
而你亦可能誤解左呢個例子為咩而講

敢問咩邏輯會係主觀
即使以邏輯討論既野係主觀
但邏輯本身係不會含有主觀成份
a=b所以b=a
無論a同b代入主觀定客觀事實
a=b所以b=a呢個邏輯都係客觀
無論你主觀情感係點
同一律,矛盾律等等既邏輯定律都唔會被主觀質疑
即使要被質疑
都只能用客觀既方式去質疑
所以邏輯本身係客觀
即使歸納論証並非得出100%發生既結論
但歸納論証本身都依然係不被主觀情感干擾並以客觀方式存在
邏輯係可以存在於主觀或客觀既討論
但同邏輯本身係客觀定主觀又係兩回事
邏輯冇所謂一己定唔一己之見
講得出黎而自己認同都梗係一己之見
但邏輯係有絕對既對與錯
如果有人話p同時等於p或-p
就已經可以客觀話係錯
扯得太形而上可能你理解唔到
先唔好理邏輯客觀與否

講番 沒有必要定不必要既定義 呢個命題
先界定必要既意思
100%需要,唔a就唔會b
咁對於b,a就係必要
而不必要意思並不包含不需要,不應該,不可以等等既意義
我話有背心冇必要推特防
意思係唔一定要推特防先係最化算
唔a都可以b,所以a唔係b既必要條件
因此推特防係不必要
我只係提出咁咁咁都可以係一種玩法
但我從來冇話一定要咁咁咁先係好或者必然既方法
我並無將配法當係普遍認同
我冇半隻字眼可以包含到呢種意思
甚至我經常鍾意調到唔同普遍認同
這是後話了

必要同非必要既定義
只要存在主體同客體加以某項準則就必然存在
客體對於主體而言只可能必要或不必要
唔會有第三個可能性
即使有無限多個準則界定
無論有幾主觀既準則
客體對於主體都可以被界定為必要或不必要
按準則a,客體b對於主體c只會係必要或不必要

一樣野需唔需要定義必要同不必要
同佢能否被定義必要或不必係完全兩回事
你既然支持努力值係按需要而定
即係冇任何一種分配方式係必要
咁意味緊既係任何一種分配方式都係不必要
必要呢個字雖然可能受主觀情感支配
可以有不同準則界定何謂必要
但必要呢個字本身唔係含混既字眼
可以有準確既定義
而根據排中律一樣野只可能p或非p
無論定義必要定不必要可以有不同準則
係唔會構成到 沒有必要定不必要既定義 呢個情況
呢個命題係錯同你對必要呢個字包含左幾多情感色彩唔構成邏輯關係

"從來努力值的修定沒有什麼必然"
你呢句已經定義左必要定不必要
所以話沒有必要定不必要既定義呢句係錯

你話我認為自己意見係客觀普遍認同
我唔敢肯定你係咪基於對必要呢個字眼既誤解而咁講
但都係果句
好明顯冇合邏輯既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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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30/1/2014 06:36 PM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tommy0405 於 30/1/2014 06:44 PM 編輯

回復 23# 01749


好似妖伊咁
特防咁高
好似好應該拉高特防
01749 發表於 29/1/2014 08:10 PM



誰定義的?分配努力令對手打出預期之外的傷害是常見的事,樓主的定位是特盾,這樣分配努力是他的應對方法,你要把特盾接物攻技能是你的操作
引例適當從來都不會偏,引例不能反映客觀的事實這才是偏

關於邏輯的問題請樓主多了解什麼是邏輯吧,不要每次都說什麼什麼沒有邏輯,你所提出的所謂邏輯只不過是眾多分類當中的其中一項,同樣地請不要以偏概全

也許是個人對必要這字眼的執著吧,認為這字存有感情色彩,我已經不想再在這字上作出任何解釋,再怎樣解釋都只不過是在論述自己的一己之見,這根本毫無意義
tommy0405 發表於 30/1/2014 02:15 PM



我再次強調,這是我主觀上的問題,因此我不打算再作出任何解釋,抱歉

"從來努力值的修定沒有什麼必然"
你呢句已經定義左必要定不必要
所以話沒有必要定不必要既定義呢句係錯
01749 發表於 30/1/2014 03:50 PM



何以見得?我從來沒有在必要這字眼上作出任何定義
也許你努力值的修定是必然的,但「從來努力值的修定沒有什麼必然」卻是公認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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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30/1/2014 06:42 PM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01749 於 30/1/2014 08:26 PM 編輯
回復  01749





誰定義的?分配努力令對手打出預期之外的傷害是常見的事,樓主這樣分配努力是他的應 ...
tommy0405 發表於 30/1/2014 06:36 PM

都話個例子係講緊努力值分配冇必然
冇一種分配係必要
我果句偏只係中性字
同以偏概全有歧義
好例子可證全面
但例子本身一定係個別
我話偏只係呢個意思

我都話我認同努力值分配唔係必然
但你話冇必要唔必要既定義係錯
你究竟有冇認真睇過人講咩

唔係話你定義左必要係咩
而係話你界定左呢樣野係咪必要

你既言談中我睇唔到你有幾了解何謂邏輯
你可以就講下有咩分類
我都好有興趣
但唔好係咁避
而且你從來冇認真睇過我既立場

另就當真係好多分類
係前述既一類上你的確係不合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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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30/1/2014 06:53 PM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tommy0405 於 30/1/2014 07:01 PM 編輯

回復 25# 01749


那麼你提出例子的意義又何在?提出例子但又不是在論述自己的論點

你又從何時產生了我有再次回應必要的定義這錯覺?

你既言談中我睇唔到你有幾了解何謂邏輯
01749 發表於 30/1/2014 06:42 PM



從來都是當局者迷的

正面回應只會導致離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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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於 30/1/2014 06:59 PM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01749 於 30/1/2014 08:14 PM 編輯
回復  01749


那麼你提出例子的意義又何在?

你又從何時產生了我有再次回應必要的定義這錯覺?


...
tommy0405 發表於 30/1/2014 06:53 PM

著左背心唔必然要最大化特防
其他方法都可行
因為努力值既分配冇必然
我一直講緊係邊樣高唔等於必要推邊樣
所以河馬王著背心冇必要推特防
甚至唔係背心都係冇必要
而事實係根本冇一種分配係必要
仲有
我從來冇話過我會搵一隻專練特防既野去擋物攻
我係話其實特防種高都唔一定推特防
有d寵其實可以試下拉物防騙物攻手上

你係從來冇回應過
但你當初話沒有必要不必要既定義
我唔認同

我一直就係贊成
"努力如何修定看隊伍需要而定"
但反對
"沒有必要不必要的定義"
牽涉需要既討論點可能唔能夠下必要不必要既定義
可以討論需要既野自然可以討論呢樣野係咪100%需要

由始至終我只係指出 仲可以咁配
我真係搞唔清楚你憑咩覺得我認為我既配法係必然
我估你對不必要呢個字眼有誤解
我唔知你點解曲解咁多地方然後無的放矢
我真係好希望好希望你睇清楚我咩立場先
我唔明我地都係認同努力值分配冇必然
點解你都係可以係咁追住黎講
你唔認同我唔緊要
但唔好唔明

當局者迷?哦⋯
我真係對所謂主觀既邏輯好有興趣
邏輯可以討論客觀或主觀既野
但邏輯本身係客觀

btw
爭論都係完左佢
唔明就算
勿傷和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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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30/1/2014 09:48 PM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tommy0405 於 30/1/2014 09:53 PM 編輯

回復 27# 01749


好似好應該拉高特防
但係用落之後
就算非剋制物攻招都唔太敢食
01749 發表於 29/1/2014 08:10 PM



什麼叫用落後?即是拉高特防後才發現接不下,我沒有誤解吧

也許是個人對必要這字眼的執著吧,認為這字存有感情色彩,我已經不想再在這字上作出任何解釋,再怎樣解釋都只不過是在論述自己的一己之見,這根本毫無意義
tommy0405 發表於 30/1/2014 02:15 PM



這是我第3次強調這句說話

點解你都係可以係咁追住黎講
01749 發表於 30/1/2014 06:59 PM


?

我也不明白為何你要引用一個錯誤的例子令人誤會然後一直說別人曲解你,最後更認為別人不明白你

我真係對所謂主觀既邏輯好有興趣
01749 發表於 30/1/2014 06:59 PM



既然對這對你來說很新鮮的事感興趣那麼你不自己去GOOGLE一下?有這麼難找到嗎?我不覺得
口說有興趣但卻不自己找一下答案真諷剌啊,這說明你根本沒有心去理解這事,這只反映出你只不過是認為這根本不存在然後等待別人拿不出來啊,這行為根本就如和小學生鬥咀無異

都是同一句說話,再爭論下去也不會有什麼結果,我在此聲明我不會再對這帖子作出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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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發表於 30/1/2014 10:02 PM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01749 於 31/1/2014 02:48 PM 編輯
回復  01749





什麼叫用落後?即是拉高特防後才發現接不下,我沒有誤解吧




這是我第3次強調 ...
tommy0405 發表於 30/1/2014 09:48 PM

因為我發現好多情況都係被物攻手逼換
我又冇要佢硬食物攻招
非剋制物攻招都唔敢食咪講緊我唔會係許可既情況下比佢食囉
後尾覺得推物防更配合隊伍咪轉左配法
想講既只係 唔係一定邊樣種高就推邊樣
你既理解係部份正確
嚴格上係誤解左

唔係講緊必要呢個字點定義
而係講緊果件事可唔可以界定為必要定不必要
理解左有咩分別先

個例子有咩錯?
只係證明緊唔同配法可以應付唔同環境
而果個只係我用法
亦談不上對定錯
你真係有認真同用心去理解過成件事既邏輯?
講一句你又唔明
講多句你又唔睇

就當我當初講得唔夠詳細令人誤會
先唔講誤會係雙方都有一定程度責任
但我費盡唇舌解釋左n次
但你隔一兩個回應就誤解一下
我應該點呢?
當你不斷強調某段根本唔關問題焦點事既說辭
你真係有用同一份心懷去理解清楚對方強調左好多次既立場?

你可以的話就冷靜點
令你誤會可能我有錯
但我真係純粹有興趣聽你講
唔講就算
但真係唔好咁沉唔住氣人身攻擊
請自重同保持應有既氣度
你可能係比我有見地
呢樣真係唔知道
就當我講既野完全狗屁不通
但公平理論之下你卻展現咁既態度
本來一直都係講緊個理字
但你有d位一直避而不談,有論點冇論據
我無話可說,只能表示遺憾
不過都係果句
唔認同真係唔緊要
但要明白左先唔認同先係君子所為
據理力爭係一回事
我自問未有當你係敵人亂咁開火

p.s.向開post者說聲抱歉,離題了。

p.s.2 就算邏輯有眾多分類
但至少你係某一分類係不合邏輯
有人話你係香港咁咁咁做係犯法
然後你話咁做係英國唔犯法喎
結果都係冇正面解釋過你錯既野
你自己退一步思考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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