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佳雅.小曉 於 23/2/2012 11:38 AM 編輯 ------------------------------------------------------------------- 深夜,街角的拉麵店開始營業了。就在人們熟睡之時。 拉麵店不熱鬧,但光顧的人都愛著食物那懷舊的香氣。 只要你走進店裡坐下來,點你最喜愛的食物。只要是能吃的,老闆都能一一滿足。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每個客人都在食物中找回自己的故事。 「石板便當來嚕。」老闆把熱騰騰的七色便當放在客人面前,客人的面孔在蒸氣之中欣賞不同食材製成的石板,顯得有點不真實。 「哇,老闆,我也要一份石板便當。」另一客人見道,也立刻照樣點了同樣一道菜。「對不起,賣完了。」老闆微笑著。 其實店裡的材料足夠老闆製作更多份量的石板便當,只是他只把充滿回憶的食物,賣給想要緬懷過去的人。這個穿著西服的客人,他不陌生,但他更想知道他的故事。 「你現在覺得很放鬆,很放鬆,腦袋覺得很平靜。你感覺身體很舒服,很自由...」我把自己的聲線放得比平常更柔和一點,慢慢地領著面前的顧客進入被催眠的境界。 眼前的客人沉沉地躺在搖椅中,呼吸沿著胸前起伏。我知道她肯定沒有入睡,按照她的體重而言,若然要睡覺的話,其發出的呼嚕聲應該比請假王還要厲害。 治療室中播放著柔和的流水聲,似有若無。忽然出現突兀的鈴聲,面前的客人立馬從被催眠的狀態中驚醒,坐起身想要抄起我身旁茶几的手提電話。在她手觸到電話前的一刻,我先行把電話搶去。 「布小姐,這樣可不行哦。」我推推眼鏡,嚴肅道。「可是你知道我的工作不容許我關電話......」「催眠減壓本來就是要讓人放鬆身心,你這樣做又如何放鬆呢?我看,還是請布小姐下一次再來吧。」她低聲哀求著,看著合眾地區中女首富向我低聱下氣地說話是挺得意,但我仍然強橫地中斷了催眠治療。 送走了布小姐,秘書帕萊在身後小聲地問道:「其實為什麼要中斷治療啊...」「你以為催眠就像卡斯、寶石獸一樣讓他們看看技能教育節目便學會嗎?更何況,人類不是精靈,受到催眠以後,所得到的後果並不是我們現在能想像到的...」看著離去的布小姐,我忽然想到二十五年前的秋天。 那年我才十六歲。 十六歲本來是很美好的日子,但是我卻在醫院躺了一個多月。 記得我下學期時喜歡上同班的一個女生,她笑起來時酒窩就在她像絲緞段柔軟的臉孔泛起。一字記之曰:「萌」。 那時我是徹頭徹尾的宅男,要打動她的芳心真是有點難度啊。雖然我的成績在班中數一數二,但她也不枉多讓啊。更何況,我要成為突圍而出的男士,抱得美人歸。 最後,在我整整一個月跟蹤和調查,發覺她好像對超能系的精靈情有獨鍾。 於是,我做了生命中第二錯的決定。(補充一下,最錯的決定是喜歡上她,在這事之後她成為了我的太太,但結婚之後...我才發現她骨子裡是個不折不扣的惡.魔。唉。) 少時家的後方有片小小的草原,聽老人家說經常有許多精靈出沒,但通常一下子便消失不見。按著教科書所描述和老人家的傳聞,通常這種精靈十居其九是卡斯。 但是我又錯了。 調查到她愛好的當天,傍晚我便拿著二十顆精靈球到草原碰碰運氣。我沒有精靈,但我深信自己的能力能勝任有餘。 沒想到甫踏進草原中,不遠處已出現「沙沙」聲。我吞了吞口水,緊握著精靈球。 卡斯出現了!我扔精靈球的手還未提到半空,精靈已經瞬間消失了。可惜,這片草原不大,在幾步之距又再聽到草動的聲音,我又趕緊跑過去。 卡斯出現了!卡斯消失了。 發現精靈的「啊」還未離開喉嚨,已經被失望的「啊」取代。 「不打緊,捉迷藏而已。我小時是捉迷藏大王。」我這樣安慰自己,然後在十多步的距離再接再厲。 卡斯出現了!卡斯消失了。 這樣的OS在我心中出現了不下數百次,我禁不住這樣的瞬間捉迷藏,終於累癱在草地上。抬頭看看天空,才發現已經是晚上了。深邃的藍色在夜空延展,星星如棋盤羅佈在夜幕之中。看著夜空,我忽然覺得自己好渺小。 我看著天空,完全把期末考的壓力拋諸腦後,慢慢地,沉沉地睡著了。我發覺我一點也不寂寞,因為有紫色的,紅色的,藍色的星星們陪我入眠。 夢中,我看見星星在天空落下,在半空中飄遊。我的身體好像跟著星星一樣遊走著,自由地在空中飛起。具體的內容,我什麼都不記得,只記得好像有一個人在抱著我,而天空中,有一雙紅色的星星對著我閃耀著,好像要跟隨著其他星星落下,又好像永不落下。 星星的光線愈來愈刺眼,最後把夜空撕裂。 然後我就發現自己躺在醫院裡了。 按照大人們所說,我是被野生的精靈催眠,然後被攻擊,最後在精靈發動食夢之際,我被其他人救起了。 本來我不覺得一回事,但當我檢查身體時,才發現自己全身被裹上了裹屍布一樣厚的繃帶,繃帶之下無一完整之處。如果按照當時那個樣子躺進棺材,說不定幾千年後我成為了後現代版的木乃伊。 媽媽看到我的傷勢哭慘了,急問醫生我會不會得瘋狗症。 醫生說我這樣被精靈們這樣猛烈抓傷,沒丟了小命算是不錯了,還著緊個什麼瘋狗症。 沒想到,我不僅保住小命,躲過瘋狗症,抱得美人(惡魔)歸;最重要的是,在我大學時期修讀心理學時,文獻記載,目前階段的人類未能逃過被精靈催眠之後的無意識狀態,因為這種狀態是不可逆轉的。換句話說,人類被精靈催眠後便注定不會再次醒來。 所以說,我的活著是個奇蹟,還是這一切是我的夢? 我開始明白「莊周夢蝶,蝶夢莊周」是怎麼一回事。 姑勿論我的活著是什麼一回事,我成為了一名人類催眠師。既然沒有人來研究我,我就來研究自己吧。 在中斷了布小姐的療程的第二天,我倒楣了。 新聞熱播著布小姐擅自以精靈催眠自己進入無意識狀態昏迷的報導,而矛頭直指著我--合眾地區首屈一指的催眠治療師。 把十萬元保釋金帶到警署後,我便成為了被控傷害他人的疑犯。記者排山倒海的問題,我只能和顏悅色地婉拒他們。 從警方聽回來的消息,就是說我讓布小姐自己催眠自己。 怎麼樣都好,冒著搔擾原告的罪名,我到了布小姐所處的醫院。我能感覺到,當年我從催眠中醒來的答案,能夠從她身上再次呈現。 催眠可不是說笑嘛。 人的意識被分成4層,催眠只是讓人潛進更深的意識。精靈的催眠術原理一樣,只是精靈們不會把你帶回清醒狀態之中,任由自己在其中一層的意識中浮沈。這就是精靈在戰鬥時的效果。 正因如此,人類才不可能以精靈催眠治療。 到了醫院,已經是深夜的事。看來,我挺有潛質當錦衣夜行。 如果真的被除牌的話,當個錦衣夜行的催眠治療師好像挺不錯。 布小姐的病房外意外地沒人看守著,我靜靜地進入了病房。布小姐安詳地躺在病床上,似乎是睡著了,連呼嚕也沒有一聲。 我拉過旁邊的椅子來坐下,椅子發出刺耳的聲音,但布小姐連汗毛也沒豎起過,證明她處於一般意識以下,連昏迷指數也只有三。 我好像坐在少時的我旁邊,看著的是我自己,而我,又是誰? 我想了想,決定向她說說我的夢境。也許那個奇怪的夢,就是催眠的解藥。 但我不知道她到底在哪一層的意識當中,或許我需要說三遍。 然而當我剛說完一遍的時候,窗外的天忽然大放光明,刺眼得無法睜開雙眼,我只覺得自己好像被人倒豎蔥又倒回來。 當我再次睜開眼後,偷懶的保鑣們回來了。我當場被逮。 第二天,布小姐醒來了,但什麼都不記得。忘了事發經過,也忘了做過什麼。只記得自己躺了一天半醫院,跑掉了兩個大客人,二千萬的訂單就這樣飛走了。 我被控搔擾證人罪,被罰款,被醫療學會除名。但我很快樂。 什麼催眠不催眠的,管他去吧。反正我找到自己活著的答案了。 走在夜風蕭瑟的街頭,我忽然想高歌一曲。 坐在熟悉的拉麵店裡,我想吃一回石板便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