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寵物小精靈村落 論壇

 找回密碼
 加入
樓主: GuMi XD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生日列表2

  [複製鏈接]
71#
發表於 28/5/2012 06:52 PM | 只看該作者
村落和平和諧的氣氛正逐漸崩潰?
難道村落要步香X討論區航空版後塵?
Sigh......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72#
發表於 28/5/2012 06:56 PM | 只看該作者
真是的,這樣討論下去有意義嗎?

我說,大家有不滿那是理所當然的事啊
在裡面放生日的都是在論壇好一段日子的人,並且是在自己同意的情況下公開
這事樓主在處理上算是有欠妥當,但樓主都已經道歉了啊
只是因為技術上問題又再一次失去閱讀權限50的效果而已
這事管理層們早晚都會搞定的,不管是關帖也好刪帖也好重開舊帖也好…
你們又不能做甚麼,再這樣說下去又對誰有好處?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73#
發表於 28/5/2012 06:59 PM | 只看該作者
好吧
大家都冇再爭辯啦
大家都唔想村落變成戰場架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74#
發表於 28/5/2012 07:01 PM | 只看該作者

比人打一拳,唔出聲又係對邊個有好處?
我絕對唔同意最後果句,唔出聲對於我地又冇咩好處? 我睇唔出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75#
發表於 28/5/2012 07:04 PM | 只看該作者
為甚麼要搞得如此複雜?為甚麼要吵?

舊帖有閱讀權限->我們信任樓主和論壇機制能保障自己->容許樓主將自 ...
笨{♥}Bang 發表於 28/5/2012 06:48 PM
你覺得樓主開帖公開人地生日日期呢件事有可取之處?
dl1s26 發表於 28/5/2012 06:43 PM


我最後一次講...我鍾意村落,我係個好戰份子,第二次講,我唔想將呢到變戰場...
當然,可能會有人話,佢只係討論,
其實每次回樓上d人前,我都會盡量將自己既說話重生打多次...第一次一定夾住我情緒
如果我係樓主,我只能感到可惜... 咁又係,我地某d人當呢到係村落,唔代表全部人係...
其實唔想公開既答案好簡單,已經有人答左,但總有人要拉到好遠好遠...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76#
發表於 28/5/2012 07:11 PM | 只看該作者
放鬆d啦香港人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77#
發表於 28/5/2012 07:13 PM | 只看該作者
實際上樓主是處理得有點不當
但既然已經道歉了且本來設定了閱讀權限
儘管技術上的問題,事情本應能告一段落
為何還要進行些沒意義的爭論呢?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78#
發表於 28/5/2012 07:14 PM | 只看該作者
其實你地咁唔中意比人知道自己生日日期大可以叫樓主立刻把自己的生日日期del掉,
然後再在自己個profile入面個生日日期del掉不就成嗎?

哂咩係度嘈(你們想騙帖?

別插, 會痛的.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79#
發表於 28/5/2012 07:18 PM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elvis 於 28/5/2012 07:27 PM 編輯

比人打一拳,唔出聲又係對邊個有好處?
我絕對唔同意最後果句,唔出聲對於我地又冇咩好處? 我睇唔出
木守宮的蛙糧-PA 發表於 28/5/2012 07:01 PM

那請先想想是對誰出聲
據理力爭確實很重要,我自己也是受害者之一
但我都說了啊,樓主都道過歉了,
secret又設過權限了,只是現在失效了
也就是說,本來應該解決的事情,因為無心之失又再出問題了
在這個前提下,現在是誰傷害了大家的利益?
還要說甚麼?要求改回的說話一句起兩句止就夠了
現在事情發展成這樣真的會沒人再管下去嗎?
待有權力的人才能夠解決就成了,
就算是找樓主算帳也要等人家上線啊…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80#
發表於 28/5/2012 07:22 PM | 只看該作者
我最後一次講...我鍾意村落,我係個好戰份子,第二次講,我唔想將呢到變戰場...
當然,可能會有人話,佢只 ...
楓花雪瑜 發表於 28/5/2012 07:04 PM

我理得你出法點係咩
原本我地一直都冇公開過自己生日,係有人冇經我地同意公開出黎

Personal Data (Privacy) Ordinance, Cap. 486

Appendix 1
Data Protection Principles (schedule 1 of the Ordinance)

3. Principle 3 - use of personal data
Personal data shall not, without the prescribed consent of the data subject, be used for
any purpose other than -
(a) the purpose for which the data were to be used at the time of the collection of
the data; or
(b) a purpose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purpose referred to in paragraph (a).

http://www.edb.gov.hk/FileManager/EN/Content_6160/privacy.pdf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加入

本版積分規則

手機版|Archiver|香港寵物小精靈村落

GMT+8, 25/11/2024 05:08 PM , Processed in 0.014312 second(s), 1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