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sy 於 15/6/2006 20:53 發表 我之前正版銀壞左 利基亞,大力鱷lv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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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DS之子 於 15/6/2006 20:51 發表 因為我覺得炫耀自己有而對方冇又想擁有的野很威風! 除了NDS,我仲炫耀過我的金手指!(我的金手指是買的!不是GBA模擬器!) 我是不是很不應該?
原帖由 pichu 於 15/6/2006 20:45 發表 因為就算有GBA 我都不可能有時間同人連玩... 而且不想重複之前水晶正版玩玩下冇save電- -
原帖由 NDS之子 於 15/6/2006 09:05 PM 發表 我現在冇在這樣了!令我知道錯的人是我爸爸! 佢知道我在表弟面前炫耀我的NDS和金手指! 他說我這樣是不要得的行為!他還說不應該炫耀,反而應該借給冇的人!這樣才對!
原帖由 NDS之子 於 15/6/2006 21:37 發表 難道NDS不夠精嗎?
原帖由 NDS之子 於 15/6/2006 22:34 發表 你都說得對!其實我已經想借給表弟的了!只不過我暫時要大考!不能去佢的家同佢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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