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看到了一個17歲男孩的遺誌,他寫的東西不像是17歲少年寫出來的東西。 但他太狂傲了。他忘了自己也只是個人。 他覺得他是神,但神並不像他一樣。 他以為自己能看透別人的心意,但事實可能未必。 我知道他愛這個世界,神也愛這個世界(不單是世人,請看英文譯本),神是創造一切的主宰。 他愛世界的同時,就必須接納人的罪惡。 我知道他對這個世界所受的痛苦感到難受,但身為渺小的人類,我們不可能管理到那麼多事。 或是說,整個世界的發展,已經超出我們所能控制的了。 自殺不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你不是說你是神嗎?你將會回來嗎? 這個生命並不是你所說的,只屬於你自己。 沒有人可以奪去人的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 誰給你有氣息,可以生存在這世界17年? 老師所下的命令,沒錯令你很痛苦,讓你帶著面具做人,在網誌的字裡行間看見你的痛苦。 我也曾帶起面具來,笑著面對所有人,但有誰想到曾有幾個晚上,我哭著問神為何讓我掉下深淵不接著我呢? 我的中一生活,由於我的狂妄,在手冊上留下「光輝」的歷史印記。這那時起,我才慢慢學會收起自大。 我家庭並沒有你那般好,背景比你差多了,但如今我們卻分隔在兩個世界。 這個世界,我們只是客旅,但你結束這段路的方法,我卻無法接受。 我知道,我們只是陌路人,無法跟你見面,只能在你離開的時候說些馬後炮的話。 別人都說我是個變態,因為我不懂得如何令身邊的人帶來歡樂,於是試著開開玩笑,卻沒想到煩著他們了。 但我又是個害怕熱鬧的人,於是我選擇了與性格背道而馳的面具。 不知道你在世時有否看過一篇名為<<自然與異常>>的文章,作者佚名,所以我不知道是誰作的, 每個人總會選擇個最接近自然的樣子,而人類的眼光就是以跟普通偏差值差較遠的人分為異常,也許你就是那些距離偏差值較遠的一群。 但你要記住,你始終是人,你不是神。 我知我現在說什麼也沒有用,但,RIP. 取自我的blo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