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莫邪
《香港寵物小精靈村落論壇壇規》(V2.2)
- 本壇規建立日:2005年8月1日(頒布日:2005年8月9日)
- 本壇規最後更新日:2011年10月3日
- 本壇規頗長,但壇規主要長在解釋條文,事實上限制並不多,而且與其他論壇均大同小異
- 普通會員宜集中留意及遵守(2)「會員篇」、(3)「言論篇」及(7)「犯規處理及懲罰篇」,惟亦請務必遵守其他壇規
藍色字代表是最後一次新加入卅更改的規條
「香港寵物小精靈村落」(下簡稱作「本站」)
「香港寵物小精靈村落論壇」(下簡稱作「本論壇」卅「本壇」卅「論壇」)
「論壇會員」(以下及在線用戶列表中簡稱作「會員」卅「閣下」)
1. 聲明篇 A. 本論壇及本站並不對任何會員所張貼的任何言論負責(不論其言論於論壇以內或論壇以外)。本論壇不保證任何言論的正確性、完整性或者有效性,並且不對任何言論之內容負責。每篇言論只代表作者個人表達的觀點,並不代表本論壇的意見及立場。若任何人對某篇言論感到厭惡,我們歡迎立即以任何方法與我們聯絡。
B. 在適當的時間範圍內,如果我們考量鎖定或刪除言論是必要的,本站壇主、版主或總版主等將會隨時鎖定或刪除該言論而不作預先通知,惟我們不會胡亂及無理地鎖定或刪除言論。如果因而造成任何損失,本壇深感抱歉,惟本壇並不會負上任何責任及作出任何賠償。
C. 請閣下考慮清楚才註冊,當閣下按下「同意」鍵並完成註冊程序,即代表閣下已成為本壇會員,並默認會時刻遵守本壇制定的任何法則(包括本壇規)及履行若干的義務(詳見下列2B項),並明白到如果犯錯會隨時遭受不同程度的處罰。如果因而造成任何損失,本壇深感抱歉,惟本壇並不會負上任何責任及作出任何賠償。
D. 本壇壇主保留本壇規的詮釋權、決定權及修改權,倘若有修改的話,恕不另行通知。
2. 會員篇 A. 本論壇任何會員,只要一成功完成註冊程序,即可獲得會員最基本權利,權利包括自由瀏覽權、自由發言權(以不會引發罵戰及沒有在任何討論區內張貼下列(3B)項所列明之嚴禁言論為大前題),自由投票權等等。會員亦有權投訴(必須持有充分理據)及提出建議,唯必須遵守本許可協議,而且需要承諾不會在投訴中引發罵戰及張貼下列(3B)項所列明之嚴禁言論。本壇定當儘量做到公平公正,處理每一個投訴。
B. 本論壇任何會員,獲得最基本權利之同時亦理應履行若干的義務。義務包括定時瀏覽論壇、發表言論及遵守並理解本壇規及其他規例,會員亦有責任勸導其他會員勿犯錯。
C. 基於資源考慮,會員未經高層許可及無合理解釋,不可再申請多一個(或以上)帳號(俗稱「分ACC」),否則會將額外帳號刪除而不預先通知(最嚴重會禁IP地址)。倘若會員只是想更改帳號名稱,可聯絡壇主處理,惟該等會員本身不可有懲罰在身。
D. 本壇無意限制閣下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但閣下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於註冊後將會被公開,倘若閣下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不正當(如(3B)項示),亦可以對任何會員卅人士造成不可預估的傷害。故此,閣下提供不正當的個人資料(包括頭像),實與觸犯下列(3B)項無異,理應被罰,敬請閣下留意。
3. 言論篇 A. 「言論」指在本壇公開的帖子,當中包括「帖子內容」(即帖子內的文字、圖片、影片、動畫、聲音及連結)及「非帖子個性化內容」(即帖子內位處左方的會員帳號名稱、頭像、自訂頭銜及位處下方的簽名)。雖說會員有自由及權利去發表言論,惟言論自由以不傷害他人為最基本的原則。故此,本壇仍會在言論上作出酌量的限制,敬請諒解。
B. 閣下不能在本論壇張貼卅使用任何故意誤導的謬論以及毀謗的、不正確的、冒充他人的、辱罵的、粗俗的或類似網絡上公認的粗言穢語的、憎恨的、騷擾的、淫穢的、褻瀆的、具破壞性的(例如電腦病毒、木馬程式)、恐嚇的、性別歧視、脅迫的、侵犯別人隱私、侵犯版權或者抵觸任何地區法律的言論、個人資料、會員帳號或卅及論壇短訊息(PM)。
C. 嚴禁「呃POST」
廣州話指的「呃POST」,其實即「騙帖」。「呃POST」會使人厭於觀看,影響排位及論壇效率,浪費瀏覽者的時間,故此本壇嚴禁此行為出現。
為免有人不清楚何謂「呃POST」,現簡述一般情況下之「呃POST」定義:
- 發出一些與文章無關(文不對題)的言論,並且會使他人感到無聊
- 開一個新帖子,但只是一些無意義字眼,而且與所在討論區無關
- 在同一帖連續地重覆相同或極近似的言論,或分開在不同帖內重覆相同或極近似的言論
- (尤用於評論帖)言論中有確立立場,但沒有提供相關理據支持及加以闡釋
- 純粹發表表情圖檔或表情字符(包括論壇預設的Smilies圖檔)
- 過多次「推帖」(「推帖」是指故意發表任何言論使「石沈大海」的帖子升回討論區較前的位置)
- 其他不能用文字解釋、但令絕大部分人感煩厭的言論(粗言穢語成份則另作別論)
「呃POST」例子:
a:我今天捉了XXX呀,好開心!
b:任何表情圖檔或表情字符(包括論壇預設的Smilies圖檔) ←呃POST
a:我覺得XXX很差勁,特攻很低
b:O……(或其他與文章無關的文字)←呃POST
c:FGFGFGFGFGFG←呃POST(無意義字眼)
d:@#!#$$$$←呃POST(無意義字眼)
e:……(或其他與文章無關的文字)←呃POST(無意義字眼)
a:廣州話中的流行用語「豬扒」,是甚麼意思?
b:?????←呃POST
c:唔知喎←呃POST(原因:沒有要求答知道與否,且不達題目所問)
a:......吃蘋果好、香蕉好還是橙好?
b:香蕉好,因為香蕉有充分的澱粉質,對XX有益......
c:蘋果好,因為橙較酸,非人人可接受、香蕉則太易吃膩......
d:蘋果好!←呃POST(沒有提供相關理據及加以闡釋)
e:香蕉好!←呃POST(沒有提供相關理據及加以闡釋)
a:大家好!
a:大家很好!←呃POST(在同一帖連續地重覆極近似的言論)
b:大家好!←呃POST(在同一帖連續地重覆相同言論)
c:大家好!←呃POST(在同一帖連續地重覆相同言論)
本壇不接受任何會員以「不知道」為理由故意搗亂,遵守及理解規則是會員應分的義務來的。
D. 不准引發罵戰
罵戰的定義是指:
I. 雙方(或以上)都用粗口、侮辱性、帶有人身攻擊的字眼互罵,以及完全離題及忘我(例如:甲:「你!@#啦!」,乙:「你$%︿啦!」)
II. 雙方(或以上)都在冷嘲熱諷(如甲:「是是是,你是皇帝!」,乙:「你返鄉下啦!」)
III. 雙方(或以上)在沒用粗口之情況下互罵,用以互相傷害對方人格或地位,不論正面還是暗地裡(如甲:「正蠢才!」,乙:「你人頭豬腦添啦!」)
本壇明白人與人溝通難免有火花出現,但請持理性態度,以及抱一個體諒他人的心。而私人恩怨亦請私下解決,本壇並非用作解決或增加私人恩怨之場所。
所有發動卅參與罵戰者最嚴重會隨時被禁會員權而不作預先通知。
E. 勿過份分開發言(勿過份「分POST」)
「分POST」指在同一帖內以相同會員身份分開多次回覆,事實上造成之影響與「呃POST」無異。故此,請閣下不要分開帖子發言,如有問題或回覆亦請一次過發表,這樣我們觀看及回應效率亦會相對地提高。另外,請善用編輯功能,如果是在發言後短時間內需要作出補充或更正,請按「編輯」將新增內容加入原帖中,並刪除原有分開回覆之帖。
F. 轉載須知
本壇不反對任何會員轉載第三者資料,惟必須:
I. 在主題分類選擇
轉載卅自行在題目中加入[轉載]標籤且不得改變原有文章的標題,並在帖子內註明出處(即來源地)及作者名稱,以對原作者表示尊重。
II. 為了鼓勵會員創作,會員每日於同一版區中最多只可轉載三個主題;在全壇中,會員每日最多亦只可轉載九個主題。
違規之罰則見以下(7B)項。
轉載所衍生的版權問題與本壇及本站無關,本壇及本站亦恕不負責。
G. 其他須知
- 閣下切勿回覆已被認為是違規的帖子,尤其是再連番地勸導,因為這樣會連串地造成類似「呃POST」的情況出現。
- 由於本壇主要會員均是來自中國香港,所以建議閣下之言論最好為廣州方言、白話文或英語。本壇並不建議使用注音。
- 請閣下務必留意自己的言論與所發討論區是否相關,以避免出現「Crosspost」(言論與討論區完全無關)的現象。過分「Crosspost」與「洗版」無異,且會被懲罰。
4. 規則篇 A. 每個討論區的版主可能會制定一套獨有版規。閣下若身處於含版規的討論區,遵守本壇規的同時亦必須遵守版規。
通常版規會置頂,版規是因應該區的情況而作出一些額外補充,罰則大多和本壇規沒有太大出入,版規亦不會過於苛刻。
儘管如此,高層仍會定期視察版規,有需要時亦會提供意見,請閣下記緊亦遵守版規。
B. 該區版主、分區版主、總版主及壇主有修改卅詮釋版規之權力。
5. 管理篇 A.
本壇壇主、總版主及分區版主統稱為「高層」。版主、總版主、
分區版主及壇主統稱為「管理人員」。
B. 本壇壇主、總版主主要負責制定規則及處理對外事務,擁有較大的管理權力;
分區版主負責向版主提供管理上的協助及支援、並監視版主工作;版主則負責管理特定討論區,包括監察、刪除、鎖定言論,並有責任勸導、警告犯規會員,需要時亦可制定版規。
C. 任何人張貼之任何言論,本站壇主、
分區版主、版主或總版主等均可隨時鎖定卅刪除卅屏蔽該言論而不作預先通知,惟不會胡亂及無理地鎖定或刪除言論。
D. 所有管理人員均可進入一個額外的保密專區商議大小管理事務。
E. 本壇會因應需要加入更多總版主、分區版主投身高層行列,並直接由壇主挑選,而總版主及
分區版主將會直接向壇主負責。
6. 版主篇 A. 本壇使用招募制,以限制大量會員爭相申請為同一區的版主。當招募版主開始時,本區將會有公佈,未有招募時請勿自行申請,否則恕不受理。
B. 版主詳情:
I.版主具備條件:
- 版主應有良好操守,適當時維護正義及維護己區和平
- 能分配時間,並可抽時間管理己區
- 定期留意某些經常犯規會員近況,有需要時會與其他版主聯繫
- 不說粗言穢語,並能控制情緒
- 判斷理智果斷,不會受外界影響
- 表現良好
- 經常上線
- 態度好,待人友善
- 安份守紀
- 明白事理
- 謙虛
- 善於表達及與人溝通
II.版主工作:
- 管理己區文章(指置頂、刪除、關閉文章等)
- 如會員不慎犯規,用善意方法提醒卅用「警告功能」警告該會員
- 定期留意某些經常犯規會員近況,有需要時會與其他版主聯繫
- 有需要時制定版規或其他善意的規則
- 如果會員有需要而又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盡量提供協助
- 制止糾紛出現、調停罵戰
- 如有特殊或嚴重事故發生,立即知會壇主或總版主以作出處理
III.申請資格:
- 論壇總發言數達至少60篇
- 無犯罪紀錄(曾經犯罪,但已經改過自新並且無人有異議的話將視乎情況處理)
IV. 申請時間:(請留意招募區有否招募事宜)
V. 須知事項:
- 任何版主若有以下其中一項情形出現,將視為無能力擔當版主,其職位會被開除而不預先通知:
i. 屢次被人投訴而投訴成立(投訴是指在「會員投訴區」發出正式的投訴留言)
ii. 懶於管理卅使己區其他版主(如有的話)工作上嚴重加上負擔
iii. 於沒有知會任何同區版主卅總版主卅壇主的情況下,連續15天或以上沒有進入論壇/上線
iv. 態度極度囂張、行為太過份、專制或使大多會員厭惡
v. 沒有好榜樣卅多次明顯地「呃POST」
vi. 屢次遭壇主卅總版主警告
- 版主如因要事暫時離開或暫時無法履行職務,需要預先知會同區版主、總版主或壇主
- 版主請控制情緒及有一個好榜樣、並要給會員一個好印象
- 每名會員最多只可管理3個討論區(子討論區則不計算在內〉
C. 革除版主職位是犯了嚴重過失下才會成立,倘若只是個別的普通情況,例如「不小心『呃POST』」,每次只會最多給予提醒或警告,而不會立即革職。但是倘若次數過多且版主辯解理由不能接受、或觸犯上列(6V第一點),高層將會開會考慮是否革其職。
7. 犯規處理及懲罰篇 A. 各會員可向犯規會員提供相關指引、提示或善意警告,惟請儘量用「論壇短訊息」(PM)、態度友善及適可而止,亦可於「投訴區」投訴會員,惟請三思及不要濫用,且投訴須圍繞罵戰卅抵觸了(3B)項或其他嚴重罪行。另外亦必須提供投訴原因及證據,以方便跟進。倘若有會員濫用「會員投訴區」,本壇將考慮警告該等會員。
B. (總結)違規處理卅懲罰方面:
- 「呃POST」卅「Crosspost」卅無意洗版卅再犯但非抵觸(3B)項:刪違規帖 及卅或 給予短訊息口頭警告
- 抵觸了(3B)項:版主發現後會立即鎖定帖子並上報壇主,由管理人員們決定刑罰(最高刑罰:禁會員權)
- 發動卅參與罵戰:管理人員有權鎖定帖子及上報壇主,由管理人員們決定刑罰,或會公開審判(最高刑罰:禁會員權)
- 管理人員犯規:內部提醒卅內部警告卅革職卅禁會員權
- 轉載帖子但更改原有標題卅沒有在主題分類選擇轉載卅沒有在題目中加入[轉載]標籤以茲識別:版主發現後,一般會刪除或鎖定帖子,以及考慮給予短訊息口頭警告,屢犯者會上報高層決定刑罰。(最高刑罰:禁發言權)
- 一日內於同一版區轉載多於三個主題卅一日內全壇轉載多於九個主題:版主發現後,一般會刪除或鎖定帖子,以及考慮給予短訊息口頭警告,翌日卅之後再犯者會上報高層決定刑罰。(最高刑罰:禁發言權)
- 額外帳號(俗稱「分ACC」):刪除額外帳號卅禁IP地址(有合理解釋及得到高層批准除外)
- 個人資料卅頭像卅簽名卅頭銜不正當:版主發現後,立即上報壇主,由管理人員們決定刑罰(最高刑罰:禁會員權)
- 故意洗版卅屢次或明顯搗亂:版主發現後會上報壇主,極有可能被禁言或禁止到訪本壇
註1:管理人員均有權鎖定、刪除或屏蔽個人資料、頭像、簽名、頭銜或卅及犯規言論而不預先通知。
註2:抵觸版規按照版規所列之方法處理,但罰則一般與上述類同。
請注意:以上只為部分的建議處理及懲罰方法,實際上未能一一羅列。不同案件將有不同的處理及懲罰方法,這視乎案件的大小及嚴重程度,本壇高層有權作出最後決定。
C. 所有禁言卅禁會員權(到訪權)的判決將會紀錄在會員判決紀錄區。(提示卅管理人員私下之警告等小懲罰則除外)
基於公平起見,本壇規頒布前已被懲罰的會員將可全部獲赦免。惟本壇將會於本壇規頒布一刻開始,貫徹執行以上規則。希望閣下明白,要有一個健康和平的論壇,一套具約束力及詳盡的規則是有必要的,希望閣下充分體諒、遵守及合作。
(完)
本壇壇主保留本壇規的詮釋權、決定權及修改權,倘若有修改的話,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