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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這裡不能談模擬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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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3/12/2007 02:27 PM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以前綠寶石年代, 我每天都在這裡閒逛,
有時發下帖, 那時候, 談模擬器是很自由的, 沒甚麼特別。
過了一段時間, 高層們都開始禁止討論模擬器,
直到今天, 我再來這裡逛的時候, 發現很多區都表示
「討論模擬器的話會被扣分/刪帖」,
其實真的有這個必要嗎?

這樣東西又不是犯法, 為何這裡的會員
就不能自由討論關於模擬器的事呢?
(還是在特定的板內談呢?)
2#
發表於 13/12/2007 03:01 PM | 只看該作者
因為它常被人用作侵犯版權的事...
只有少數人正當使用...

我曾看過書:
提及合法使用模擬器是指使用它玩Rom時同時擁有該遊戲正版,
Rom的作用是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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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3/12/2007 06:15 PM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pokevect 於 13/12/2007 14:27 發表
以前綠寶石年代, 我每天都在這裡閒逛,
有時發下帖, 那時候, 談模擬器是很自由的, 沒甚麼特別。
過了一段時間, 高層們都開始禁止討論模擬器,
直到今天, 我再來這裡逛的時候, 發現很多區都表示
「討論模擬器的話會 ...

是不是心動想要回來發揮影響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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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13/12/2007 07:07 PM | 只看該作者
ROM是遊戲正版也是遊戲...
其實我不覺得討論有啥問題...

甚麼甚麼版權問題的...
事實上也不會影響我們...
ROM上有"寫著"要下載者24小時內刪除...
他們會不會刪除...
已不在我們管轄之內了...

關於慫湧他人用ROM的嘛...
事實上我覺得就算我們給不給討論...
也不會影響他會不會下載來用...
我始終覺得人是只會遵從自己的想法來做...
我們大多也只會讓他們知道有這個東西存在...
會不會下載也不是我們能夠控制的...

以上是我個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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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樓主| 發表於 13/12/2007 11:05 PM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莫邪 於 13/12/2007 06:15 PM 發表

是不是心動想要回來發揮影響力了


我從來都沒有影響力吧~

只是新世代NDS模擬器推出了一段日子,
不知這裡的會員知道與否及想知與否。

不過RX先生所說的:
「我們大多也只會讓他們知道有這個東西存在...
會不會下載也不是我們能夠控制的...」
我都很認同~

只是如果規矩是「不能提及/討論」的話
我也沒所謂,反正我也沒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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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14/12/2007 12:00 PM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pokevect 於 13/12/2007 11:05 PM 發表


我從來都沒有影響力吧~

只是新世代NDS模擬器推出了一段日子,
不知這裡的會員知道與否及想知與否。

不過RX先生所說的:
「我們大多也只會讓他們知道有這個東西存在...
會不會下載也不是我們能夠控制的 ...

no$果個=.=?
一樣lag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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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14/12/2007 12:15 PM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pichu 於 14/12/2007 12:00 PM 發表

no$果個=.=?
一樣lag到死-.-


玩DP就會lag到死= =

玩p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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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14/12/2007 01:12 PM | 只看該作者
hide不了給pokevect.....囧
ROM是遊戲正版也是遊戲...

本體同是遊戲,但性質上己不同了
就如普通人與罪犯同為是人類一樣

打了很多次又刪了很多次....還是短短幾句算了
個人認為Emulator本身沒問題,但大部分用家利用Emulator來玩侵犯版權的遊戲ROM(下稱ROM)就是問題了
以資訊科技的角度去看Emulator可以視為一個有用的程式,但以遊戲的角度並配合ROM來用就不太好了=[
我們不能阻止他們使用侵犯版權的東西(ROM),但亦不應鼓吹別人使用侵權物
不論遊戲商是否奸商或是否在吞財,他們是有付出過心血與金錢去制作遊戲的
去讓別人去公開討論ROM的話不是直接間接地鼓吹他們去使用侵權物嗎?
對了....我underline了公開討論四字的,應該看得出意思吧=]

留意我用字是針對ROM~不是Emulator
用Emulator不是問題,用ROM才是問題

之前偶都說過了.....公然地去問ROM談用ROM跟在街上跟人說「我在犯法」相類似
私下說說或自己用search engine找找不是很難吧!?

總覺「資訊科技」四字是將成為偶被人打的主因XD
廢話完~又一帖A_A

edit:
偶沒說是哪區啦!不要亂來啦!XD

[ 本帖最後由 fish 於 14/12/2007 01:14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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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14/12/2007 01:48 PM | 只看該作者
個人認為模擬器技術討論沒有問題, 例如有人想提出no$gba出了新版本,
個人覺得可以放行

但討論ROM或修改版本後的ROM,
不是對於原作者的不尊重嗎?
ROM美其名是用於"測試模擬器", 實際上呢? 又有多少人在"測試模擬器"?

難道說下載後24小時後刪除就等同於沒有犯法?
還是說24小時是合法侵權時間?
好吧, 我承認對於法律沒有什麼概念,
所以我認為假使沒有遊戲正版,
下載完成的同時基本上就已經構成了侵權

應該容許討論ROM, 間接鼓吹侵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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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14/12/2007 06:18 PM | 只看該作者
哦……
最基本的原因就是
不想給租空間的人帶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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