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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P] CNGBA 第三屆PBO團體賽 (更新於2010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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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6/2010 11:13 PM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anteater 於 1/8/2010 12:34 AM 編輯

主辦人及裁判:
主辦人:anteater、次メ、lyl、elysion、Requiem
總裁判:hsfchuanfeng(hsf)
裁判:異界之月、夜影2000、﹏影*虛幻帝皇、Requiem

 
比賽日期:
2010年8月1日(日)至8月7日(六)(共7天)

報名事宜:

報名日期:
截止報名日期為2010年7月25日(名額有限,先到先得。)

報名資格:
1:申請戰隊並成功通過審核。點擊:立即申請戰隊 (PBO戰隊系統總帖) (未有戰隊的玩家請先找隊友。)
2:建議參賽者申請CNGBA論壇帳號來發比賽戰報。(其帳號與所屬論壇的常用帳號名稱盡可能相同。)
3:申請後請加入QQ的CG PBO團體賽比賽群。 (群號:12473384)

報名辦法:
各戰隊的隊長請盡快通知主辦人是否參加今屆團體賽,並更新戰隊資料。
(請用論壇短訊或QQ短訊聯絡主辦人,並確認主辦人發出回覆。)

 
比賽地點:
比賽將於PokemonBattleOnline(PBO)的指定房間舉行。禁止"私人連線"比賽。

CG PBO團體賽比賽群:12473384
建議所有參賽者加這QQ群,方便聯絡;隊長必須加群;非參賽者恕不接受進群。
(申請進群時,請在申請理由處寫上自己的帳號及所屬戰隊。)

 
對戰規則:
CNGBA心金魂銀版PBO單打對戰規則 (更新於2010年6月30日.第12版)

禁止使用種族值600或以上的精靈
禁止使用果然翁、雷皇、水君、藍聖菇、光翼獸、電鬼(各種形態)
禁止精靈使用地裂、尖角鑽、斷頭台、絕對零度、影子分身、變小
禁止使用相同全國編號的精靈

對戰模式:1V1
可選條約:必須選擇pp上限提升,禁止選擇隨機隊伍

第12版更新:
禁雷皇。

(比賽前請留意規則是否更新。比賽進行期間不會更改對戰規則。)

 
基本賽制:
賽事採用積分循環制,每天進行1輪比賽,共7輪比賽。
每個戰隊最多6人,每輪每隊各選3人出賽。
每輪比賽必須於指定日期前完成,禁止延期,以便計算比賽積分。

每輪勝方戰隊得3分,輪空戰隊得2分,平分戰隊得1分,負方/缺席戰隊得0分。
每輪比賽後裁判或主辦人依參賽戰隊積分高低,決定下一輪的對方戰隊。(如果積分相同則隨機決定。)
對戰過的戰隊不會再次遇上。

比賽結束後,積分最高的參賽戰隊為團體賽總冠軍。
(如果積分相同,則以總勝局較多者為較高分。
由於總勝局數量可能會影響最後排名,請參賽戰隊盡量完成每輪的3場賽事。)

 
比賽詳情:
比賽須知:
1) 正式比賽開始時間:晚上8時正。
2) 如想另約時間,請自行通知對方戰隊,並確認對方戰隊答應更改時間。
3) 3場比賽可預約於不同時間比賽,但比賽必須於指定日期前完成,不接受補賽或延期,以便計算比賽積分。
4) 如果某場預約時間遲於晚上8時正,請先得到裁判允許。
5) 如沒有另約時間,則以晚上8時正的出席情況為準。
6) 參賽者請在每輪比賽前在CNGBA對戰研究院查看清楚自己的對方戰隊。
7) 盡量由隊長聯絡裁判和對方戰隊,如隊長缺席,請自行另選臨時隊長代理,並通知裁判。
8) 請使用指定的PBO帳號參賽。無論勝負雙方均有責任儲存戰報。
9) 如果找不到裁判,請臨時委任一名非雙方隊員的旁觀者為臨時裁判。
10) 各參賽者請準時出席,向隊長報到。
11) 遲到10分鐘或早退者作負,不得異議。如果你的對手遲到,請先得裁判允許方可離去,否則作缺席處理。
12) 比賽時參賽者QQ請不要顯示為離線,比賽時裁判在QQ上通話隊長後5分鐘沒回應,相關的參賽者作缺席處理。
13)比賽進行時,請不要在比賽群內私聊,以免影響裁判處理比賽事宜,多謝合作。

 
比賽前的出賽者安排:
出賽隊員在比賽前即場決定,建議隊長選3位隊員出賽,以A、B、C標示,然後與對方戰隊同步公布排位。
A VS A、B VS B、C VS C,各人進行一場比賽。
參賽者必須自行完成比賽,禁止其他人代打,隊員可提示參賽者,但請尊重對手,保持每回合在1分鐘內行動。

 
.比賽戰報帖:
1) 每輪比賽結束後,必須立即在CNGBA對戰研究院公佈比賽戰報。
2) 即使某戰隊戰敗,仍該在勝方戰隊的戰報帖上公佈其勝出的戰報,爭取勝率。
3) 如果裁判認為某參賽者發帖逾時,可作棄權處理。(必須在比賽完成後30分鐘內發戰報。)
4) 比賽戰報帖標題必須按照格式要求發佈。戰報為比賽的基本評分標準,請認真發帖公佈成績。
  比賽戰報帖標題格式要求:
   [戰報] [CG第3屆團體賽第n輪] 我方戰隊 VS 對方戰隊
比賽戰報帖必須列出雙方已出場的所有精靈(中文名),方便賽後統計。
裁判不會浪費時間去催促戰隊發戰報,欠提交戰報或欠列出雙方精靈的戰隊視為棄權處理,不得異議。
建議戰隊先行發帖公布成功出席當天的比賽,然後相繼公布比賽戰報,最後才補上列出精靈。
完成每1場比賽後,無論勝方負方,都可以先行公佈戰報到同一帖內,不需要等到比賽3場後才由勝方來發戰報,以增加效率。
即使輪空或對手戰隊遲到、早退、缺席,也請發帖公佈雙方戰隊的出席情況,幫助裁判瞭解情形。

 
比賽守則:
1) 違反對戰規則、使用粗言穢語或煽動對手者,裁判給予警告或取消參賽資格。
2) 比賽中雙方每回合用時不得超過3分鐘,某方要求對方行動後而對方仍沒行動,得裁判同意可判對方負。
3) 建議在1分鐘內行動,以免拖慢比賽進度。
4) 當一方的精靈全部處於瀕死狀態時,另一方獲勝。如果裁判認為某方在消耗戰中有很大優勢,有權決定某方勝出。
5) 當一方違反比賽規則,另一方獲勝。
6) 比賽中如掉線請通知裁判,並立即進行重賽。如裁判認為該場已掉線的比賽可判定優劣勝負,重賽的比賽將會被否認。
7) 重賽的隊伍不能更改內容(包括精靈、首發、配招、道具、努力、性格、個體、特性),否則違規判負。
8)參賽者必須使用最新版本的PBO,現在最新版為0791
9) 如發現參賽者重複報名或使用其他參賽者的用戶名比賽,立即被判取消該戰隊參賽資格,不接受任何替補。
10) 不鼓勵參賽者向比賽中的隊友提供行動上的建議。團體賽重視的是技術切磋,而不是勝負。
11) 主辦者有權取消參賽者的比賽資格而不予解釋。主辦者對比賽規則的涵意有最終解釋權,不得異議。

 
獎勵:
不設任何獎勵。

 
參賽戰隊名單:
以下戰隊已成功報名參加第3屆團體賽:
[A] [AOF] [BD] [BN] [BoA] [COB] [CT] [DDZ] [DN] [DQ]
[DS] [Ed] [GS] [GW] [H] [JL] [KFC] [MSSB] [NASA] [NE]
[notw] [Pain] [PMBT] [SD] [SN] [SR] [R] [StAr] [TD] [TY]
[WAVE] [ZX]

以下戰隊不能參加第3屆團體賽:
[BP] [CE] [cNv] [CSC] [God] [LP] [RPB] [SW] [UP]

 
PBO戰隊系統總帖:

 
比賽安排:
CNGBA 第三屆PBO團體賽 (比賽安排公佈)
http://www.cngba.com/thread-18847807-1-1.html

 
本章如有更新事宜,裁判將隨時修訂,新修訂會藍色高亮顯示及在CNGBA的比賽報名帖回帖公佈。
若有任何疑問或建議均可回帖發表意見。請參賽者在比賽前留意CNGBA的比賽報名帖,以瞭解最新變動。
2#
發表於 21/6/2010 12:29 AM | 只看該作者
PMBT欠甚麼不能通過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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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1/6/2010 08:34 PM | 只看該作者
裁判申請是否需要QQ?
或許我沒資格申請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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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主| 發表於 16/7/2010 01:37 AM | 只看該作者
以下戰隊未決定能否參加第3屆團體賽:
[BN] [BP] [CE] [cNv] [COB] [CSC] [JL] [LP] [RPB] [SD] [SPS] [UP]

以下戰隊請盡快通過驗證:
[God] [H] [Pain] [ZX]

(請各戰隊盡快通知本人是否參加第3屆團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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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18/7/2010 11:12 AM | 只看該作者
[JL]確定參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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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18/7/2010 10:17 PM | 只看該作者
[SN]報名參加,麻煩確認
另外[SPS]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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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19/7/2010 11:06 PM | 只看該作者
9) 請參賽者確保使用的PBO為最新版本,現在最新版為0780版。
有0791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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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19/7/2010 11:09 PM | 只看該作者
UP不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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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樓主| 發表於 22/7/2010 03:25 PM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anteater 於 22/7/2010 04:25 PM 編輯

歡迎夜影2000加入裁判團

參賽者必須使用最新版本的PBO,現在最新版為0791

比賽進行時,請不要在比賽群內私聊,以免影響裁判處理比賽事宜,多謝合作。

參賽者必須自行完成比賽,禁止其他人代打,隊員可提示參賽者,但請尊重對手,保持每回合在1分鐘內行動。

裁判不會浪費時間去催促戰隊發戰報,欠提交戰報或欠列出雙方精靈的戰隊視為棄權處理,不得異議。
建議戰隊先行發帖公布成功出席當天的比賽,然後相繼公布比賽戰報,最後才補上列出精靈。
完成每1場比賽後,無論勝方負方,都可以先行公佈戰報到同一帖內,不需要等到比賽3場後才由勝方來發戰報,以增加效率。
即使輪空或對手戰隊遲到、早退、缺席,也請發帖公佈雙方戰隊的出席情況,幫助裁判瞭解情形。

每輪比賽必須於指定日期前完成,禁止延期,以便計算比賽積分。

取消以下比賽守則:
6) 我方剩下1只精靈時使用大爆炸、自爆、滅亡之歌或殊途同歸而倒下,判我方作負。


以下戰隊未決定能否參加第3屆團體賽:
[BP] [CE] [cNv] [COB] [LP] [RPB]

以下戰隊請盡快通過驗證:
[BN] [God] [Pain]

(請各戰隊盡快通知本人是否參加第3屆團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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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樓主| 發表於 1/8/2010 12:27 AM | 只看該作者
參賽戰隊名單:
以下戰隊已成功報名參加第3屆團體賽:
[A] [AOF] [BD] [BN] [BoA] [COB] [CT] [DDZ] [DN] [DQ]
[DS] [Ed] [GS] [GW] [H] [JL] [KFC] [MSSB] [NASA] [NE]
[notw] [Pain] [PMBT] [SD] [SN] [SR] [R] [StAr] [TD] [TY]
[WAVE] [ZX]

以下戰隊不能參加第3屆團體賽:
[BP] [CE] [cNv] [CSC] [God] [LP] [RPB] [SW]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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