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寵物小精靈村落 論壇

標題: 《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 [打印本頁]

作者: Qulava    時間: 18/4/2012 01:07 AM
標題: 《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
本帖最後由 QuilavaPM123 於 18/4/2012 01:10 AM 編輯

http://www.vjmedia.com.hk/articles/2012/04/17/6638轉
政府雖然聲稱不會主動執法,事實上卻可跳過版權 人,不論是否商業用途,均可以損害版權人利益為由,主動檢控在網上發表的二次創作人或網上分享者,成為現代版的「文字獄」。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_KdGDFqx3Q&feature=share轉

是不是若果成功立法,所有同人作品一律封殺?包括畫一幅PM畫?T_T?
作者: 傻嘟    時間: 18/4/2012 01:21 AM

作者: Sonic    時間: 18/4/2012 02:39 AM
http://www.change.org/petitions/ ... amendment-bill-2011

這條例有多惡看上面的連結就知了, 下方有中文, 如果真的不想看長文的話就只看下面我引的紅字吧
修訂條例把刑事的有效範圍擴大 至「任何電子傳播模式」,以及由「分發」擴展為「向公眾傳播」,即是把「放到互聯網」,甚至「在手機傳送」都會被刑事起訴。由於有案例指網上傳播即屬「廣 泛傳播」,即使有網民原創作品,一旦其他人分享,也隨時會墮入法網。這無異是禁絕一切模式的分享活動。

政府雖然聲稱不會主動執法,事實上卻可跳過版權 人,不論是否商業用途,均可以損害版權人利益為由,主動檢控在網上發表的二次創作人或網上分享者,成為現代版的「文字獄」。

如果網民有fb、plurk、twitter、微博、blog、 forum等有留言功能的網上平台帳號,若不在界面留下自己的姓 名和聯絡資料(包括電話、地址及電郵),而其他人又在此網民的網上平台上發表侵權物品,此網民也會受牽連,與侵權者同罪!此惡法逼所有網民面對公開私隱或 承受連坐風險的兩難!

在 現行版權條例中有所謂「貶損處理」的規管,即如作品經增加、刪除、修改或改編後受歪曲或殘缺不全,或在其他方面損害作者或導演的榮譽或聲譽」,已屬侵權行 為。而二次創作正正是把原作改編變成另一作品,若站在另一角度看,不正正是會被指為所謂的侵權物品嗎?!如此扼殺創作和言論自由,是一條原本應為保護創作 人而設的法例該做的嗎?

這法例過到的話不是像樓主說畫一幅PM畫都不行那麽簡單, 是你在fb或其他社交網站按個分享鍵後政府都可以拉你去坐監
不管資料真假都好, 為了自己的網絡自由, 花幾分鐘簽掉吧
作者: jochen987654    時間: 18/4/2012 06:49 PM
有時二次創作可以令到更多人認識原作品
例如歌曲,高登出名改歌詞,咁樣做反而更熱門
某程度上其實唔係損害版權人,而係有助
(所有物體都由元素組成,不如你買元素既版權之後告全世界...

畫pm畫無問題ge,只要唔涉及「任何電子傳播模式」,當然畫完後就不能放到村落分享
不過現實印刷再派發應該不受監管,吧?雖然唔可行
作者: 路比    時間: 18/4/2012 08:52 PM
你最好將全香港既人拉去坐監,耳根清靜。
作者: 天翔翼    時間: 18/4/2012 09:17 PM
司馬昭之心啦
作者: N_Ralts    時間: 18/4/2012 09:38 PM
政府用咩來思考架
呢d野都想得出
如果成功立法
到時米好多野都放得上村落........
作者: 3DS之子    時間: 18/4/2012 09:41 PM
其實條例本身並無問題

巿民怕的是政府濫用這條例

但是曾經身受其害又告對方唔入的人多數會贊成

因為利益同立場的關係

我個人是希望世界上多存在這樣的條例

因為呢d條例可以將走法律漏洞的奸人繩之於法

減少出現"佢明明係衰又告佢唔入"的情況

Anyway, 其實是怕政府大興文字獄

否則我絕對希望有更多條例扼殺d奸人
作者: 路比    時間: 18/4/2012 09:46 PM
其實條例本身並無問題

巿民怕的是政府濫用這條例

但是曾經身受其害又告對方唔入的人多數會贊成

因 ...
NDS之子 發表於 18/4/2012 09:41 PM


憑你的ID片已經可以入獄(?)
作者: Sonic    時間: 18/4/2012 09:55 PM
其實條例本身並無問題

巿民怕的是政府濫用這條例

但是曾經身受其害又告對方唔入的人多數會贊成

因 ...
NDS之子 發表於 18/4/2012 21:41

你真的覺得所謂的政府會聽人說?
作者: Qulava    時間: 18/4/2012 09:55 PM
政府用咩來思考架
呢d野都想得出
如果成功立法
到時米好多野都放得上村落........
pokemon991103 發表於 18/4/2012 09:38 PM

村落可以88
Game 區小說區貼圖區影片區..
其實條例本身並無問題

巿民怕的是政府濫用這條例

但是曾經身受其害又告對方唔入的人多數會贊成

因 ...
NDS之子 發表於 18/4/2012 09:41 PM

你個icon 足以令你留案底
作者: N_Ralts    時間: 18/4/2012 09:58 PM
村落可以88
Game 區小說區貼圖區影片區..

你個icon 足以令你留案底
QuilavaPM123 發表於 18/4/2012 09:55 PM

冇咁樣對弱小的我和拉魯拉絲
作者: 天翔翼    時間: 18/4/2012 10:19 PM
如果這樣的法例通過香港咪變中國,一堆文字獄?
而且真的如此,那小說區的小說作者不全都game over?
作者: Qulava    時間: 18/4/2012 10:31 PM
如果這樣的法例通過香港咪變中國,一堆文字獄?
而且真的如此,那小說區的小說作者不全都game over?
hkpnve2 發表於 18/4/2012 10:19 PM

你會成為第一隻因為寫同人作而上法庭的伊貝

立法後...醫生不再短缺... 但法律界/警察界將會....
作者: 天翔翼    時間: 18/4/2012 10:33 PM
你會成為第一隻因為寫同人作而上法庭的伊貝

立法後...醫生不再短缺... 但法律界/警察界將會....
QuilavaPM123 發表於 18/4/2012 10:31 PM



    嚴重短缺XDDDDD
作者: 006goz    時間: 18/4/2012 10:55 PM
此例生效後,執法後恐怕監獄會嚴重不足
作者: 柊.David    時間: 18/4/2012 11:42 PM
我的icon是官方圖, 所以避過一劫XD
btw 此法例一旦通過我將會離開香港
作者: fortexe2    時間: 19/4/2012 12:02 AM
儲定錢去 瓦努亞圖
作者: 傻嘟    時間: 19/4/2012 12:14 AM
此例一生效 面書恐怕不能夠在香港維持下去
作者: 333533535333    時間: 19/4/2012 01:17 AM
高登巴打點生存
作者: 3DS之子    時間: 19/4/2012 06:47 AM
村落可以88
Game 區小說區貼圖區影片區..

你個icon 足以令你留案底
QuilavaPM123 發表於 18/4/2012 09:55 PM

不明白..?
你說的是如果這條例生效的話?

如果說現在
我又沒改圖 只是從網上搜尋回來罷了
網上不是有很多人這樣做嗎?
作者: 雪散霞花    時間: 19/4/2012 09:40 AM
本帖最後由 雪散霞花 於 19/4/2012 09:41 AM 編輯
不明白..?
你說的是如果這條例生效的話?

如果說現在
我又沒改圖 只是從網上搜尋回來罷了
網上不是有 ...
NDS之子 發表於 19/4/2012 06:47 AM


因為你icon既版權唔屬於你,就算你上網搵番黎,你同嗰個網站已經屬於侵權

除非你得到官方授權使用
作者: 3DS之子    時間: 20/4/2012 12:12 AM
因為你icon既版權唔屬於你,就算你上網搵番黎,你同嗰個網站已經屬於侵權

除非你得到官方授權 ...
雪散霞花 發表於 19/4/2012 09:40 AM


那麼說網上不是有很多人犯了這個嗎?
作者: Qulava    時間: 20/4/2012 12:15 AM

那麼說網上不是有很多人犯了這個嗎?
NDS之子 發表於 20/4/2012 12:12 AM

現在還未立...

所以才說反對
作者: 3DS之子    時間: 20/4/2012 01:36 AM
現在還未立...

所以才說反對
QuilavaPM123 發表於 20/4/2012 12:15 AM

就如我之前說

其實條例沒問題

是害怕政府濫用

只要是一個良好的政府 再惡的條例也不怕

(天音: 廢話)
作者: Diver    時間: 20/4/2012 11:41 AM
就如我之前說

其實條例沒問題

是害怕政府濫用

只要是一個良好的政府 再惡的條例也不怕

(天音 ...
NDS之子 發表於 20/4/2012 01:36


嗯,我非常同意,
一旦有了一個你口中的良好政府,什麼法律條例都不用了。
直接走人治就好了,還需要法治嗎?
作者: jochen987654    時間: 20/4/2012 06:50 PM
儲定錢去 瓦努亞圖
fortexe2 發表於 19/4/2012 12:02 AM



我想住既地方!(離題
我覺得推行既機會好微,因為反對聲音極大
作者: him35    時間: 20/4/2012 07:12 PM
貼圖區,一路好走。
作者: Qulava    時間: 20/4/2012 09:28 PM
這個世界有多少良好政府?? @@
作者: N_Ralts    時間: 20/4/2012 09:34 PM
這個世界有多少良好政府?? @@
QuilavaPM123 發表於 20/4/2012 09:28 PM

唯一方法:實行真普選,一人一票選特首
作者: jochen987654    時間: 20/4/2012 09:55 PM
唯一方法:實行真普選,一人一票選特首
pokemon991103 發表於 20/4/2012 09:34 PM



五年後吧...
作者: N_Ralts    時間: 20/4/2012 10:08 PM
五年後吧...
jochen987654 發表於 20/4/2012 09:55 PM

最大的問題係5年後都唔知得唔得
(你知某人翻臉不認人)
作者: ﹏影*虛幻帝皇    時間: 20/4/2012 10:13 PM
五年後吧...
jochen987654 發表於 20/4/2012 09:55 PM



    十年前話五年之前就要有普選 結果冇 香港人覺得冇咩野
    五年之前就話要爭取係今年普選 今年冇 都唔緊要  民主黨幫我地爭取五年後普選
    事實反映香港人都係得個諗字 做唔做都冇所謂 你估下五年之後有冇?
作者: jochen987654    時間: 20/4/2012 10:19 PM
本帖最後由 jochen987654 於 20/4/2012 10:24 PM 編輯

完全同意
原因:我識諗唔識做

會唔會係有d咁既上一代
我(下一代)先會學到咁衰
責任果然是可以推卸的
作者: N_Ralts    時間: 20/4/2012 10:30 PM
十年前話五年之前就要有普選 結果冇 香港人覺得冇咩野
    五年之前就話要爭取係今年普選 今年冇 ...
﹏影*虛幻帝皇 發表於 20/4/2012 10:13 PM

阿爺話有米有,冇米冇
(你覺得佢講有定係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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