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寵物小精靈村落 論壇

標題: 關於比賽向規則(更新具體例子) [打印本頁]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4/3/2011 09:11 PM
標題: 關於比賽向規則(更新具體例子)
本帖最後由 higerhiger 於 26/3/2011 01:46 AM 編輯

大致看了下村規,我覺得假如比賽向的規則建立在簡單限制了高種族的基礎上,ban寵變成選手雙方互ban X 只寵,然後才進行組隊對抗的制度,那麼其可行性如何?
這樣ban寵也轉化成選手之間的博弈是不是更有趣味性?
當然一般娛樂涉及到組隊花的精力時間 實現起來不切實際就此不表,僅限於比賽呢?
其最大問題會不會是由於受到ban寵機制的影響,使得組建的隊伍欠缺測試,導致得不償失?

我在頂樓補充一下具體例子吧
種族值601以上禁止
規定比賽雙方分別ban5只PM
按照A 先ban一隻、B ban兩隻、再A ban兩隻、B ban兩隻、A ban兩隻、B ban一隻執行。
結束後雙方都不可以在該場比賽使用這十隻pm

或者加入‘保’制

在ban之前 雙方各自選定一隻pm進行保護
選定之後雙方不可以ban對手所選定之pm。
作者: 彩虹狙擊手    時間: 24/3/2011 10:57 PM
1.要是雙方協議不果,比賽進度只會拖得更慢,現在的比賽進度已經不快的了。
2.容易有不承認賽果的情況,特別是主辦人無法判斷。
3.主辦人和電台的工作量會再增多的。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5/3/2011 12:52 AM
本帖最後由 higerhiger 於 25/3/2011 01:12 AM 編輯
原來你既邏輯係用哂全部PM咁就叫有趣味性啦
但係而家既實際情況就係我地見到如果放佢地出黎d人就淨係會用 ...
﹏影*虛幻帝皇 發表於 24/3/2011 11:24 PM



你或許冇看懂我的意思,首先既然有ban寵,何謂放哂呢?
我的意思是類似於dota的ban機制
雙方互ban的意思是 這場比賽雙方不可以用呢幾隻
我所指的趣味性是ban寵的博弈
一來一些大家都覺得過於強大的寵仍然可以ban掉
二來假設我想一套戰術 可以通過ban寵把一些針對寵ban掉 當然這個勢必又有雙方的博弈
比如話這樣規定 依然先把601種或以上禁掉
然後剩下的 比賽雙方分別ban5只 或者更多 按照1 2 2 2 2 1的次序進行ban
大概這樣
作者: PA    時間: 25/3/2011 06:36 AM
是KD8在用的那規則吧?
好像很有趣不過有點煩呢
作者: ilw    時間: 25/3/2011 10:52 AM
本帖最後由 ilw 於 25/3/2011 11:04 AM 編輯

不太認同這種規則
規則的原意是將一些過強或過份無腦的寵ban掉
增加對戰的趣味和技術成份

這樣互ban很可能會演變成相方為了勝利各自將對自己不利的寵ban掉的情況
舉個例我用典型長接,就ban掉吹吼眾和惡作劇之心眾
用隊mono龍,再ban掉最熱門的幾只鋼.....

什麼?可以不同意?我不同意你,你不同意我
那不就是#2說的協議不果的情況嗎

還有個問題
這樣每次對戰也有不同ban寵
叫人家怎樣組隊和試隊啊....
作者: 彩虹狙擊手    時間: 25/3/2011 11:24 AM
既然是雙方互相ban寵

1完全不可能有協議不果的情況發生 這個質疑 很詭異
2為什麼會不承認呢?
...
higerhiger 發表於 25/3/2011 00:54


哦?你指的互相禁制不是make an agreement?
那麼即是雙方不能選用的PM可以是不同的?
如果make agreement就必然會有我說的情況;如果不是,這樣由主辦人來制定規則又有什麼分別?

至於情況二,也許我說不清楚,我指的是參賽者不承認賽果。
事實上那條agreement,或是兩個單向禁制也好,也可以出現賽後不承認的問題。
這可以是溝通問題,陰謀論些甚至是惡意生事。要是那二人閉門造車,叫人如何分辨和判斷?
這製造了不少的麻煩。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5/3/2011 11:33 AM
首先這個並不是什麼新鮮機制
我只是很好奇既然有比賽制定規則,卻沒見到有這樣使用的,想看看這個的可行性到底怎樣。
其次,爭執冇必要發生,因為是一個相互ban的過程,你ban寵的同時對方也在ban,並不是你ban完5只,對方ban完5只再相互知會,通過雙方ban寵雙方可以排除自己的不利因素的同時也可以阻止對方的有利因素,而既然你在ban寵上沒有把握好,吃了虧也理應為之付出代價。應該話這是把ban寵這一環也帶入比賽中去的意思,爭執從何而談?

最後個問題其實就是我頂樓提到的最大問題,就是面臨隨著對戰雙方不同每次ban的寵也不同,為組隊試隊帶來麻煩
作者: 彩虹狙擊手    時間: 25/3/2011 12:10 PM
首先這個並不是什麼新鮮機制
我只是很好奇既然有比賽制定規則,卻沒見到有這樣使用的,想看看這個的可行性 ...
higerhiger 發表於 25/3/2011 11:33

OK,我大概能摸索到你說的規則。
不過既然不是新機制,就必能從某些地方看到其可行性吧,只是這裡不實行而已。

你的說法的確不會協議不果,不過同樣拖慢了比賽進度,畢竟要多花時間應付多一個範疇。
而且就是外加你說的試隊時間亦增多了。
其次就是情況二還沒有解決,畢竟這類的溝通問題還是很麻煩的,要麼說不清楚,要麼又沒人見證,結果各執一辭。
要是有人不服輸是很容易找到些借口,處理費時。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5/3/2011 01:03 PM
既然目的是比賽向,ban寵時引入裁判完全不是不可能。
主要我覺得比賽由主辦方按照對寵物的理解與經驗來制定哪些寵物禁用的規則,由主辦方控制比賽導向,變成選手來操作更具彈性以及比賽更具競技性。
相對費時是一個缺點,以及之前提到的缺點,我想看看有沒有什麼使其無法採用的缺點。
作者: EHO    時間: 25/3/2011 03:08 PM
其實採用棄保制會否更好?
作者: 風雲    時間: 25/3/2011 04:19 PM
>>比如話這樣規定 依然先把601種或以上禁掉
然後剩下的 比賽雙方分別ban5只 或者更多 按照1 2 2 2 2 1的次序進行ban
大概這樣

於是BAN完之後主辦單位又不知道BAN左D咩
輸左去上訴>>之後打多一次
好我承認這個村的村民都不會耍矛

引用屈人機
我ban你鋼鳥地鑽沙河班班地龍之後我用沙隊
根本就係玩哂[sf]

一個沒有一統性的規則根本是沒有用的(003)

再說,呢次比賽都搞左成3個月,再用埋呢d規半年都打唔完啦zzz
還是有一個完整的方案再拿上討論吧,紙上談兵沒意思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5/3/2011 04:37 PM
>>比如話這樣規定 依然先把601種或以上禁掉
然後剩下的 比賽雙方分別ban5只 或者更多 按照1 2 2 2 2 1的次 ...
風雲 發表於 25/3/2011 04:19 PM



我簡直淚流滿面,我的表述能力原來這麼差麼,又沒看懂我的意思。。。

首先ban寵時指定裁判在場並不困難,具體可以用各種通訊手段。

其次,ban並不是指ban對方,ban了是大家都冇用,你這樣ban,你還能用沙隊麼?

例子都舉出來表達的很清楚了吧,看來最致命原因估計是費時了
作者: EHO    時間: 25/3/2011 04:41 PM
說穿了就是棄保制的'棄'罷了
只是缺乏'保'的方面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5/3/2011 04:44 PM
我也說了不是什麼新鮮貨,只是好奇其可行性而已
那你也可以說說如何‘保’
作者: 朱古力x程    時間: 25/3/2011 05:06 PM
LZ,雖然我沒有玩dota,但我有玩LoL(我想你應該知道是啥吧)
ranked game互ban 5隻的做法這構思很好
但對於pm來說我就有點保留

你最拿手的精靈被ban了對你會有所影響
某些戰術的天敵被ban了那就接近無敵也是個因素
而且一個好的隊伍雖然反覆測試去改進
測試期間遇到的天敵也要如何防範等等
一個隊伍若要發揮出真正的實力需要熟練
在某些精靈是無可取替這條件底下,ban了一隻精靈可是要你對手重組1個隊伍
對雙方都不利而又令比賽的可觀性減低,所以我覺得不太適合

不過..雙方各指定ban 1隻精靈倒是可以考慮-v-
反正玩pm的人大多都擁有不少隊伍..
比賽更是需要準備好不少隊伍

但雙方ban好精靈後可能需要重組隊伍然後又測試怎樣的浪費了一堆時間這仍然需要考慮如何解決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5/3/2011 05:39 PM
這樣吧,如果是保留村規情況下只ban一隻 ,這或許會比較有價值,不過這還不如不執行,徒增麻煩。
但如果話開放600種的情況下,雙方只ban一隻,會不會更多時候不痛不癢?

這樣的機制下,假設水平相當的選手,事實上很難出現基於你一套戰術天敵盡數被ban而讓你佔盡優勢的,不要太過理想化。當你ban天敵的同時,對手或許也會把你戰術的核心精靈ban掉,很簡單的道理。

而最大問題重組隊伍,可能欠缺測試,可能又要費大量時間測試的問題,我頂樓本已經說了,之後的回复也強調過,看來也就是這個規則不好實行之根本,也好像沒有什麼很好的解決方法,當然如果玩家雙方大家經驗老道,我覺得這個問題不會有想像中大。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5/3/2011 07:59 PM
是KD8在用的那規則吧?
好像很有趣不過有點煩呢
木守宮的蛙糧-PA 發表於 25/3/2011 06:36 AM



我去看了下KD8,原來已經開始用了啊,我老早就覺得可以一用的了,上年我看到2邊都沒用就一直很好奇,而看這邊沒有用故現在才提出來~~
作者: EHO    時間: 25/3/2011 09:27 PM
為什麼叫棄保制就是保也很重要
棄保制就是先保後棄
即是要'保' 那支就必須使用
棄就是雙方也禁止使用 就是這樣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5/3/2011 10:01 PM
那就是希望改成雙方先各自選一只對方不可以ban
然後再按1 2 2 2 2 1順序ban PM?

本質上差不多 只是更豐富這個機制而已
作者: ky@avup    時間: 25/3/2011 10:21 PM
就算互ban,最後都會不可避免地出現死ban幾隻既局面
而且統計點算?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5/3/2011 10:37 PM
統計不是很簡單麼?只是多統計一個ban list而已

有些過於強大的常上ban list的不出奇,但作為選手其本身只會無腦的把一些熱門不平衡的ban掉,而不考慮針對一些自身戰術的選擇,無疑並不高明。

而且統計ban list 不正是多一個方面可以反映某些 PM 在這世代的表現麼?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5/3/2011 11:11 PM
本帖最後由 higerhiger 於 25/3/2011 11:19 PM 編輯

既然規則如此,雙方還有質疑的必要?既然要質疑這不是應該視作違反規則處理麼?
這就等同於村規話唔可以用這些這這些寵2只以上,你是都要用3只,那你說這是不是也會引起爭執?
所以我完全不能理解你思考的出發點。

而很顯然ban PM過程需要裁判,僅此而已。
作者: ﹏影*虛幻帝皇    時間: 25/3/2011 11:16 PM
既然規則如此,雙方還有質疑的必要?既然要質疑這不是應該視作違反規則處理麼?

而很顯然ban PM過程需要 ...
higerhiger 發表於 25/3/2011 11:11 PM



    而家我地預見到既問題唔係質疑個規則 係質疑緊對面BAN既野 如果我唔同意佢 我唔彩佢 咁比賽係咪唔洗打先?
 你話淨係要裁判?但係如果雙方有爭執呢?裁判介入,定係由比賽選手自己相討先?而且,裁判唔係24小時係到,無錯,裁判有msn,你又可以send短訊,不過如果雙方講既BAN LIST唔同呢? 咁又點計數? 我信邊個好?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5/3/2011 11:27 PM
你的邏輯出發點是怎麼樣,規則說大家ban了10只不可以用。那你用了是不是違反規則?
這樣說,我ban了A,你不同意,那你可以採取什麼行動?故意用A?你也ban A? 無論怎樣也是違反規則不是麼?
作者: ky@avup    時間: 25/3/2011 11:28 PM
你統計ban list有鳥用啊,使用率完全變成垃圾了
有些過於強大的pm經常上<<那你這ban制用來幹甚麼?
直接上西天不好?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5/3/2011 11:39 PM
統計禁用率,ok?
那這樣吧,某隻pm 99%場次都被ban,那是可以歸西了。
而每人只可以ban5只,那你認為某些熱門禁寵你ban我ban都一樣那就錯了,誰ban了就意味著少了一個ban更加針對自身戰術的pm的機會。

我想不至於不能理解吧?
作者: ky@avup    時間: 26/3/2011 12:16 AM
不ok,那個統計沒有實際意義

我看你連精靈為甚麼會熱門都還不清楚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6/3/2011 12:25 AM
本帖最後由 higerhiger 於 26/3/2011 12:38 AM 編輯

我看你是完全沒接觸過這類規則吧,統計禁用率沒意義?我只能笑而不語。
我已經多遍解釋這個規則了,你還是沒法理解我只能攤手了~~

補充一下吧,老任出pm本來就不會首要考慮對戰平衡性,所以平衡性差很正常。就算平衡再好,禁選制度必然還是需要的。
然後,當一隻pm多次被禁,你不思考該pm在這對戰環境下處於什麼狀態,反而去質疑規則作祟,是不是本末倒置?
禁用率的意義本應該不說自明,不過你覺得無意義我真的只能攤手~~~~~
作者: ky@avup    時間: 26/3/2011 12:33 AM
你一邊說要ban對自己戰術造成威脅的pm,一邊說統計禁用率,要笑的是我吧
你覺得統計出來會是甚麼樣子?
把反對視為不理解,你也行了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6/3/2011 12:46 AM
本帖最後由 higerhiger 於 26/3/2011 12:51 AM 編輯

那你覺得是什麼樣子呢?
你認為某只pm被禁是由主辦方說了算合理,還是通過統計比賽禁用率得出的結果合理。
我覺得你真的沒接觸過這類規則。


順便,我覺得你所謂的反對是因為你還不理解這類規則這樣制定的意義,當我看見你覺得對ban list的統計毫無意義時就明白了。
作者: mmy    時間: 26/3/2011 01:13 AM
樓主的建議...總覺得這東西私下協定也可,有必要這樣刻意地加入在規則之中嗎??
這樣能夠避免統計上的失誤,讓參實者更大的自由度。
而且這規定感覺上娛樂成份很重,既然如此都沒有必要複雜化原本簡易易明的規則吧。
當然,這很講求參賽者的自律性及互信性。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6/3/2011 01:39 AM
這規則比賽成分大於娛樂吧,相熟的2人這樣玩尚可,路人戰還是免談吧。
作者: 狂F    時間: 26/3/2011 09:38 AM
這規則比賽成分大於娛樂吧,相熟的2人這樣玩尚可,路人戰還是免談吧。
higerhiger 發表於 26/3/2011 01:39 AM

你的意思是,假若我跟某參賽者的關係如路人一樣,
我則不能採用這種規則?
咁比賽規則的定義是什麼?
作者: 彩虹狙擊手    時間: 26/3/2011 10:41 AM
本帖最後由 彩虹狙擊手 於 26/3/2011 10:52 AM 編輯

其實我很早已經說了會加重裁判的工作量,現在是多管一個範疇。而且還有很多細節問題。

首先就是誰是A、誰是B? 事實上在這方面必然很容易發生執爭,即使不爭執,就是拖慢了比賽進度。
若要公平,只怕裁判也得干涉其中,結果也是加重了裁判的工作量。

而且也是很難避免Ban的範圍不斷重覆,因為任何環境下也有熱門和強寵,這類精靈必然首當其衝。
同時,這個互Ban機制是不會發生戰術上的互相牽制作用的,我舉一個例子,規則就按你的頂樓。

鋼鳥、鋼人、火鋼、草鋼、巨鉗螳螂、基拉祈、磁怪、鋼柱、滅世蟲等是在防守或攻守一體方面較為熱門的鋼系,但若是沒了其中五隻,對於抗龍就成了一個大問題。
假設我Ban了鋼鳥、鋼人、草鋼、螳螂、滅世蟲,那麼你想怎樣抗地龍?
我假定了也Ban了地龍,但龍地打擊面還是有普遍的,而且還有龍地火。
你發現了我打算用龍系為軸心的隊伍,但是血龍、地龍、拉兄、拉妹、K龍、惡龍都已經六隻了,還有沙漠蜻蜓、刺龍王、牙龍在後。
這情況吃不了很多流星群,而且還有龍舞眾。

要是加入「保制」我只能說對進攻還是有利的,因為現在是進攻廣、防守狹的情況。

再說下去,假如我是A,第一隻Ban的是火鋼,那麼你該Ban龍系還是Ban九尾?
假如我是先Ban草鋼,同樣你該Ban龍系還是牛蛙君?
在那眾龍之中,要是Ban少了一隻,抗衡方面也只有更吃力的份兒。
再者,Ban了九尾,還要擔心六尾。而即使讓你封住了龍系的出路,在這環境下,我還可用惡夢神、代歐等殺出血路。

這個例我是想說互相牽制的想法想得理想了點,像我這樣一開始就催向暴力進攻的戰術,受的牽制太少了。
作者: EHO    時間: 26/3/2011 11:05 AM
樓主該明白棄保制的 保制方面的實際意思?

受保制所保的pm是必須出戰的
既然pm被公開保護
那麼其最大戰術發揮的pm絕對機會被封鎖
簡單點
採用晴隊為例 假設保了九尾
那麼對方將會把5代晴隊的幾只
如奇異花/火鋼/火狒狒等物棄掉
這樣阻礙戰術發展的條件你還會接受嗎?

沒錯 晴隊不是只有這些pm 而且自己也可以棄掉一些對方牽制晴隊的pm
但還要明白 我把抗性的岩系/火系之類棄掉
我還要面對對方還有天氣手之類的精靈
縱然這是靠技術去搶天氣 但還得明白部分擁有壓倒性優勢的精靈被棄掉後
自身的pm未必能全面性針對其他天氣 更枉論搶天氣
作者: ky@avup    時間: 26/3/2011 11:21 AM
禁用率只會出現我方戰術的阻礙,還有一堆萬金油

某隻pm是主辦方說了合理,還是通過禁用率統計出來合理?
先不說答案,你的問題顯然不合理,主辦方是事前決定禁用的
通過禁用率統計是比賽後的事情,這種比較完全是不公平的
禁用率高的東西也只是反映玩家如何針對這種規則組隊
還有就是哪些精靈是超級萬金油,於該不該被禁沒有直接關係

另外,統計禁用率也不能反映精靈的熱門度
就像上面狙擊手所說,我用龍隊,然後ban你一堆鋼系
然後這能反映甚麼?龍系該禁還是鋼系該禁?
還是龍隊很熱門?當然不是,龍隊只會出現在你這套規則裡

你對這規則絕對是比我熟悉,
你不明白我反對的原因純粹是因為你低估了第五代環境的複雜性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6/3/2011 11:27 AM
本帖最後由 higerhiger 於 29/3/2011 09:24 AM 編輯
樓主該明白棄保制的 保制方面的實際意思?

受保制所保的pm是必須出戰的
既然pm被公開保護
那麼其最大戰 ...
edmondho710 發表於 26/3/2011 11:05 AM


你強調的棄保制其本質上,跟單純的棄制是一致的,這個你無可否認吧?

我覺得如果引入保制,不強制保的精靈必須參戰,比起強制應該更富彈性。
一來一般情況下你保的就是你要的概率很大,因為如果對你接下來的一切行動不需要你保的意義何在?
二來如果強制了,就預示著有一隻精靈是明的,這樣不是變得更容易被針對嗎?
這未免得不償失
三來更深層次就是故意保一隻,讓對方對你成隊進行錯誤誘導。對接下來的ban寵取得先機,也是一個策略。

刻意使用一種規則卻不會彈性處理,未免過於刻板。

其實我很早已經說了會加重裁判的工作量,現在是多管一個範疇。而且還有很多細節問題。

首先就是誰是A、誰 ...
彩虹狙擊手 發表於 26/3/2011 10:41 AM



如果引入了,ban寵將為也成為制定戰術所考慮的一環,至於先後的問題,採取1 2 2 2 2 1的制度其本質就是弱化先ban優勢。 再講現在缺乏實戰例子,我不知道這種規則機制是不是一定對先ban有利,但整體來講應該還是公平的。
再者ban寵技巧,斷不會是你三言兩語就可以分析清楚的,就好似你這個例子,我就不故意展開了,但比如你話先ban火鋼,接下來不見得可以說死。如果按你的說法,我假如村規裡設定禁止火鋼,是不是比賽就無法進行?

如果你通過ban完之後,使得你接下來一套戰術可以輕鬆發揮,你認為接下來的對戰變得缺乏觀賞性,是的,這種情況的確會發生。但是這也是說明ban寵技巧也是比賽中重要的一環。你如果對這種技巧不重視,會對你的比賽造成重大影響。
而會不會,導致某一套ban寵方案成為萬金油呢,使得這個規則表現失控呢?由於缺乏實戰例子,我現在不能用一個肯定答复,但是既然pm規則中組隊依然是自由的,我覺得影響應該比想像中少太多太多。pm不是dota,dota比賽選人還要按照 1 2 2 2 2 1的順序來選呢。如果這樣會導致失控,dota這種選人過程雙方信息也是明朗的會不會更易失控呢?事實上並沒有。 我覺得你的憂慮完全是因為你對這種規則接觸不多導致的,這樣的規則無疑比主辦方控制比賽導向,顯得更自由。
再講了,這規則可不可以調節呢?是可以的,一些精靈在這種情況下也無法控制它在控制各種形式隊伍的比賽,依然可以採取比賽中完全禁止的方法,即是村規中唯一能做的方法。

禁用率只會出現我方戰術的阻礙,還有一堆萬金油
某隻pm是主辦方說了合理,還是通過禁用率統計出來合理?
先 ...
ky@avup 發表於 26/3/2011 11:21 AM


是的,這種統計結果在結合這種規則環境下的意義更大,但不代表它沒有適用性。簡單點,就是依然能反映部分精靈萬金油,這不是你自己也說了麼。
而你還是犯了一個錯誤,就好似你在ban寵的過程對方完全是一個木頭人,事實上不是如此。
其次,好了你ban了所有鋼系,然後龍隊很吃香?我看未必,就算是,對手也可以用。
再者,真如你所說這樣會不會失控,失控依然可以調整,比如話鋼系全禁的情況下不可以用龍隊之類的。
           當然我本身覺得不會因為這種失控就是了。
作者: ky@avup    時間: 26/3/2011 12:45 PM
有經驗的玩家單從屬性招式種族環境就能推斷出哪些精靈是萬金油了,
基本上用不著去統計

對手也可以用?既然如此不如649隻精靈全開,對手也可以用啊
鋼系全禁不可以用龍隊之類的規則,我只能苦笑,你以為要訂多少條才夠?
規則要兼顧幾方面,不能說這個規則有戰略性就用了
作者: 彩虹狙擊手    時間: 26/3/2011 01:06 PM
如果引入了,ban寵將為也成為制定戰術所考慮的一環,至於先後的問題,採取1 2 2 2 2 1的制度其本質就 ...
higerhiger 發表於 26/3/2011 11:51

首先我強調我沒否認選擇禁制對象需要技巧,但你曲解了我的例子。
簡化我的例子核心是想指出主辦單位所制定的規則已經務求平衡的環境,當然沒有絕對的平衡,但盡量平衝還是有的。
然而再由參賽者對規則調整,就出現我例子所說的平衝受破壞的情況。而不是火鋼被禁就不用比賽了。

然後你說PM不是dota,但引用dota的情況來推出情況沒有失控,這是不合邏輯的。
要Ban我反比較支持二人均向裁判提交禁寵名單,或逐一提出,再由裁判公告。
但這樣裁判工作量就馬上高出好幾倍,還是很麻煩的方案。
無可否認,對這種規則的熟悉程度方面我是不及你的,但至少我提出的問題你還沒有解決,或是沒說明白。
故此,我建議你舉出一點實際情況,讓大家和我也容易明白些。
作者: 彩虹狙擊手    時間: 26/3/2011 01:20 PM
如果兩邊提交既BAN LIST唔同 咁我應該信邊個呢?
﹏影*虛幻帝皇 發表於 26/3/2011 13:09

嘛,其實我不大明白你的問題=  =

我的意思是,目前樓主提出的是每人Ban五隻。
那麼A選手向裁判提交一個五隻PM的名單,舉例,比卡超、噴火龍、水箭龜、奇異花、卡比獸。
然後B選手又交另一份名單,例,比卡超、大菊花、大力鱷、火暴獸、啟暴龍。
裁判收到名單,向二位選手公告不可用以上九隻精靈 ( 重覆就不算了 )。當然也可公告二位選手各自提交的名單以示確定。

這做法相對避免了先後次序的針對,但同時就是失去了樓主強調加入的這種針對。
幾乎可算是另一種讓玩家參與更多的方案。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6/3/2011 01:24 PM
本帖最後由 幻藍 於 26/3/2011 07:37 PM 編輯
有經驗的玩家單從屬性招式種族環境就能推斷出哪些精靈是萬金油了,
基本上用不著去統計

對手也可以用?既 ...
ky@avup 發表於 26/3/2011 12:45 PM


統計可以看到更多東西,我不知道你是低估統計還是怎麼了。
其次,不是這個規則複雜,是這個規則操作性複雜(相比村規直接ban寵而言),村規顯得限制更多。
怎麼說呢,規則適用性是很強的,到底與pm相性如何,我作為一個提出者真的無法解答,因為事實並沒有大量採用的例子。而其明顯的優點是限制少,彈性大。舊有村規保守,限制多,相對戰術限制也大。
首先我強調我沒否認選擇禁制對象需要技巧,但你曲解了我的例子。
簡化我的例子核心是想指出主辦單位所制 ...
彩虹狙擊手 發表於 26/3/2011 01:06 PM

這樣的規則目的,其本意仍是增加戰術變化,而舊有規則,大量的限制pm,一來適用性差,二來無疑是由主辦方控制了比賽戰術導向,這種保守的規制就好嗎?
而同樣的,我是沒有大量採用此規則的資料,我確實無法給予你明確的答复。而你提出的所謂例子,也僅僅是你自己想像的一個環境,而且這個環境裡面你並沒有對對方的思考與自身作出對等對待,這樣通過想像出來的‘實例’真的具有參考意義麼?
這規則到底在pm對戰環境會不會導致失去平衡呢?我無法肯定回答,倘若真會沒法掌握控制,這必然是失敗的。
而首先本身原有村規的形式,基本上其只能保守的平衡,是無法有根本上的改進的。
而這個規則,我的意見是值得嘗試,至少通過改進可以形成某種互補。

嘛,其實我不大明白你的問題=  =
我的意思是,目前樓主提出的是每人Ban五隻。
那麼A選手向裁判提交一 ...
彩虹狙擊手 發表於 26/3/2011 01:20 PM


其實你這樣改,這方案不是更影響你之前說的質疑麼,這個過程導致雙方ban5寵完全不受對方影響,那你說的ban5只鋼的可能將會成為現實。
而你ban1只 我ban2只 如此進行其實質反而是你想的這個方案的改進,你這個改動應該話倒退意義更大。
作者: 彩虹狙擊手    時間: 26/3/2011 01:57 PM
本帖最後由 彩虹狙擊手 於 26/3/2011 01:59 PM 編輯
這樣的規則目的,其本意仍是增加戰術變化,而舊有規則,大量的限制pm,以來適用性差,二來無疑是由主辦 ...
higerhiger 發表於 26/3/2011 13:44

其實我覺得你不大了解PM的環境。沒有鋼,龍是橫行的。
現在讓玩家自行製造壓抑鋼系的環境,而龍系卻顯壓抑少得多,這是失衡的開始。那例子不單只有想像,還包括了經驗在內的,而且比例上還佔了多數。
我想指出,龍的強橫就是可以無視對手的思維而無腦地進攻,因為根本就是招架不住。在有鋼系的情況下已經是強,何況鋼系被壓制呢?
這是引致失衡的起點。

再延伸,就是參賽者的禁寵名單最終也是大同小異的。這樣由主辦單位直接制定沒兩樣,還多花了幾層功夫。
其實你這樣改,這方案不是更影響你之前說的質疑麼,這個過程導致雙方ban5寵完全不受對方影響,那你說 ...
higerhiger 發表於 26/3/2011 13:55


我強調二點。
一是我不支持再加外一層規則;二是我說了可以逐一發佈的。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6/3/2011 02:15 PM
我強調二點。
一是我不支持再加外一層規則;二是我說了可以逐一發佈的。

什麼叫逐一發布,你不是說每人ban好5只,然後才給裁判麼?

還有應該有挑戰者、被挑戰這的概念吧,挑戰者先ban,或者被挑戰者先ban,視哪個更合理來定奪。

你的例子依然不恰當,無鋼系,龍很強,然後每輪ban,你都ban鋼對方無法招架。
然後導致最後比賽演變成大家都是龍打龍?你認為一定會演變成這樣?
作者: 彩虹狙擊手    時間: 26/3/2011 02:30 PM
我強調二點。
一是我不支持再加外一層規則;二是我說了可以逐一發佈的。

什麼叫逐一發布,你不是說每人 ...
higerhiger 發表於 26/3/2011 14:15

每人交一隻,裁判發佈;再交,再發佈,如此類推,這種「逐一發佈」很難理解嗎?

然後村規沒分挑戰和被挑戰者吧。

然後我本來就是說由主辦單位來平衡環境,我舉的鋼和龍的例子是反對玩家加入。
至於我說二人同時交禁制名單,是認為你的方案不完善而提出的,已經是站在你的立場而退而求其次的做法。請不要斷章取義。

然後我想說不一定會是龍打龍,不過沒鋼抗不了龍就是事實,這事實叫失衡。
作者: ky@avup    時間: 26/3/2011 02:44 PM
本帖最後由 ky@avup 於 26/3/2011 02:46 PM 編輯

統計的確可以看到很多東西
問題是每場規則都不一樣的統計算不上統計

另外你這個規則如果另外加上限制,是過份複雜
因為這是永遠都限制不完
可以告訴你,現在的村規都有人嫌複雜了
不是我們不了解規則,而是你不了解pm
很老實說,跟一個連pm環境都不清楚的人談pm規則很沒意思

狙擊手接觸pm的時間肯定比你接觸這規則長,以經驗得出的預測未必就是想像
作者: ﹏影*虛幻帝皇    時間: 26/3/2011 02:46 PM
嘛,其實我不大明白你的問題=  =

我的意思是,目前樓主提出的是每人Ban五隻。
那麼A選手向裁判提交一 ...
彩虹狙擊手 發表於 26/3/2011 01:20 PM


我一直以為係一條友交 咁sor啦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6/3/2011 02:49 PM
本帖最後由 higerhiger 於 26/3/2011 07:47 PM 編輯

每人交一隻,裁判發佈;再交,再發佈,如此類推,這種「逐一發佈」很難理解嗎?

這種做法是不是更優,我的意見是差不多,沒改變本質。

那你先解決我一個疑惑,兩隻永天氣的寵同時上場天氣算誰的?

你的改進沒什麼本質區別,我沒覺得你這樣改會更好,而且剛好ban的相同,就相當於少ban一隻,僅從這層面應該有降低效率的嫌疑,而且操作起來更麻煩。

你既然都說抗不了龍了,作為一個理性,有爭勝心的選手對決,不會形成龍打龍麼?是你話只要選龍就會立於不敗之地的。

你的質疑概括起來就是,pm存在這樣一批精靈,當這批精靈沒有了,某一少撮精靈的組合就會變成難以擊敗吧。

再通俗點講,你的意思就是話,如果規則規定禁止所有鋼系,那麼比賽就無法打?



統計的確可以看到很多東西
問題是每場規則都不一樣的統計算不上統計

另外你這個規則如果另外加上限制,是 ...
ky@avup 發表於 26/3/2011 02:44 PM



你到底明不明白統計到底是什麼東西?本來這個爭辯實在是無甚麼意義。
你以為只統計 怎樣的5只寵的組合嗎,又怎樣說每次都不同呢?
比賽隊伍組合也是每次都不同,那是不是毫無意義?
就算真是統計結果是每隻寵都有人禁,而且比例都很平均,那不就可以說明問題了嗎?至少說明這個遊戲寵物設計平衡性很好,事實是平衡性很差。
你不懂統計,就不要在這裡爭執統計了。

這規則真心認為已經一點都不復雜了,村規其實比這個複雜,只是被你妖魔化了而已。

最後,你冇發覺這種例子的片面性麼,思考完全在,我如何如何做,然後,結果如何如何。而完全冇考慮對戰雙方其實是完全對等的。
作者: ky@avup    時間: 26/3/2011 03:20 PM
同一個環境,不同的組合的統計才能得出結論吧
不同規則,不同組合就像一條方程有兩個未知數,要如何解?
你極其量就只能找出那堆萬金油

正正因為pm原本的平衡性很差,所以需要少量絕對的限制
根據你的陳述我判斷這種規則不適合第五世代的pm對戰,僅此而已
我沒有說過這種規則在其他對戰游戲會有任何根本性的漏洞
從頭到尾就只在針對第五世代pm對戰的環境

我沒說過你的規則原本很複雜
問題是如果加上禁鋼系不能用龍甚麼的,就會無比複雜
如果不用就會出現上述不平衡情況,
至於為什麼會不平衡是需要玩pm一大段時間才會明白的
所以你不同意就算了,我不會也沒能力解釋

你可能很了解這類規則,但你肯定不了解一個比賽是如何辦成的
不是規則完善就能了事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6/3/2011 03:29 PM
同一個環境,不同的組合的統計才能得出結論吧
不同規則,不同組合就像一條方程有兩個未知數,要如何解?
你極 ...
ky@avup 發表於 26/3/2011 03:20 PM



你好好翻查下統計相關的書,再其次規則相同何來環境不同?我真服你

絕對的限制是必須的,我舉的例子雖然只禁止了601以上,不代表具體編成實戰規則就不需要硬性禁止其他。
全禁鋼不能用龍,這是我順著你的意思,揣摩出來的。我並不認為需要這樣做。
再說,你的舉例是完全無法讓人信服這是不適合的,我依然覺得這規則值得嘗試。
作者: ky@avup    時間: 26/3/2011 03:39 PM
你所說的是大規則,這套大規則在每場比賽都會衍生出該比賽獨立的規則
每場banlist不同,代表每場實際所用的規則都不同
然後每一場都在規則不同的情況下出現不同的精靈組合
統計出來的結果歸納起來相當困難就是了

我當然沒有辦法證明這套規則不適合pm對戰
因為pm的環境不是一兩句就能說出來,我只是憑經驗作出主觀判斷而已
你完全有理由不信服,關鍵是其他玩家的判斷是否跟你一樣

龍隊不是我舉出來的例子,別弄錯人
而且我也說過,全禁鋼不能用龍這類規則顯然是不可行的做法

規則的用意是讓環境不至於失衡,最少在pm對戰是這樣
首先希望你知道這次主辦人對第五代環境已有足夠了解
而規則也經過主流玩家的討論,主辦人也有就個別情況解釋
並不是你所說的主辦人硬性限制
作者: laudoon    時間: 26/3/2011 03:53 PM
其實都唔錯丫
這樣的比賽可以測試大家在不同的環境裡組隊的能力
未嘗不是一個可以比賽的項目

其次比賽前規則就會出來
真的有人參加了才說規則不合我意就不玩/搞事?
作者: ky@avup    時間: 26/3/2011 03:55 PM
這規則我還是建議在私人賽使用
作者: ﹏影*虛幻帝皇    時間: 26/3/2011 03:59 PM
MD:「蟻你唔係唔鐘意扭曲既對戰環境既,點解宜家要扭曲到龍隊打龍隊。」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6/3/2011 04:01 PM
本帖最後由 higerhiger 於 26/3/2011 07:44 PM 編輯
你所說的是大規則,這套大規則在每場比賽都會衍生出該比賽獨立的規則
每場banlist不同,代表每場實際所用的規 ...
ky@avup 發表於 26/3/2011 03:39 PM


何來什麼小規則,統計依然可以統計,是你在鑽牛角尖。使用率,禁用率全部可以統計,我建議你還是不要在這方面同我爭辯,或者你去補充一下統計知識先。

與其憑你的主觀臆斷,為何不親身測試下呢?這種主觀臆斷是永遠站不住腳的。
再者,這樣制定規則更加規範,反而村規的制定顯得小眾。

坦白講村規就是一個私人賽規則,難道不是麼?


MD:「蟻你唔係唔鐘意扭曲既對戰環境既,點解宜家要扭曲到龍隊打龍隊。」
﹏影*虛幻帝皇 發表於 26/3/2011 03:59 PM


首先,我想問一個極端情況假如規則規定全禁鋼系,是不是比賽無法打?
再其次,基於我這種規則,確信能形成把鋼系廢掉的局面嗎?
再再退而講之,假如沒了鋼系無法玩,這規則能廢掉鋼系,那可以不可以加一個附加條件前2手ban寵不能選鋼系,你看如何?
作者: mmy    時間: 26/3/2011 04:29 PM
我想這裡沒有人希望比賽建基於複雜無比的規則中,這樣的比賽很沒趣。
若果樓主沒法提出的建議有絕對需要的原因,這帖的回應會給予樓主一個回復:
這規則不需要。
作者: uukiller    時間: 26/3/2011 04:39 PM
加入這ban規則原意是什麼?如果對戰某方或雙方故意ban5只uu或使用率极低的pm時候,結果可能出現ban了跟沒ban一樣.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6/3/2011 04:41 PM
我想這裡沒有人希望比賽建基於複雜無比的規則中,這樣的比賽很沒趣。
若果樓主沒法提出的建議有絕對需要的 ...
JY@Tangrowth~ 發表於 26/3/2011 04:29 PM


你可不可以爬下樓?這規制有比村規複雜?謝謝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6/3/2011 04:44 PM
加入這ban規則原意是什麼?如果對戰某方或雙方故意ban5只uu或使用率极低的pm時候,結果可能出現ban了跟沒ban一 ...
uukiller 發表於 26/3/2011 04:39 PM


是的,的確如此。然後你想表達呢?
作者: ky@avup    時間: 26/3/2011 04:49 PM
當然可以統計,問題是結論,別一副專業人士的語氣跟別人說話
或者你可以具體地說明得出來的數據要如何分析

試試試,你要我拿幾個月一次的比賽來試你這個無根無據無厘頭的規則?
我直截了當地告訴你好了,我們才是參賽者
我們喜歡甚麼規則,規則是否適合我們,規則是不是小眾,容不到你來說三道四
這個規則的成效同樣地只是各人的主觀意見,無論是你我還是其他人
這種討論沒有絕對的客觀,再規則最後就是由我們參賽者和主辦人的主觀判斷形成

pm的各種屬性互相剋制,廢掉一個屬性當然會失去平衡
鋼系只是一個例子,廢掉某一類別的精靈基本上都會失衡
你加一條鋼系的規則,意味著你還有其他規則要加
規則不能訂得太微細,所以禁特性之類的ban法早就不合時宜
同理,如果針對個別情況外加規則,規則就會過份複雜,個別情況有無數種
這是我寧願失衡都不支持限制ban list/組隊精靈的原因,沒有之一
作者: uukiller    時間: 26/3/2011 04:49 PM
是的,的確如此。然後你想表達呢?
higerhiger 發表於 26/3/2011 04:44 PM


既然可能出現ban了跟沒ban一樣,那么是不是有規則等于沒規則.這規則還有什么意義.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6/3/2011 05:07 PM
本帖最後由 higerhiger 於 29/3/2011 09:35 AM 編輯
當然可以統計,問題是結論,別一副專業人士的語氣跟別人說話
或者你可以具體地說明得出來的數據要如何分析
...
ky@avup 發表於 26/3/2011 04:49 PM


我已經很早跟你說了,你在鑽牛角尖,例子前面不是有了麼?你概念不清,我的意思就是希望不要爭辯這個問題,這樣說很累,並不是什麼專不專業。 而什麼叫不能統計呢,把村規比賽數據同這個規則得出來的比賽數據雜糅在一起那叫不能統計。 我只是覺得你沒把握好概念,僅此而已。

我已經說了,你怎麼確定這套規則可以廢掉一種屬性呢?再說,你未免把老任的設計想得太過平衡了吧,把一個本身不平衡的東西去強調渠失去平衡是不是很好笑?

憑主觀臆斷就能否定,你的主觀感受也未免太過代表其他人了吧?



既然可能出現ban了跟沒ban一樣,那么是不是有規則等于沒規則.這規則還有什么意義.
uukiller 發表於 26/3/2011 04:49 PM



   你覺得你這樣做對方,對方也這樣做麼?你覺得你這樣做對方也這樣做你會獲得優勢麼?

永遠從單方面角度去考慮結果,這樣的結論有意義麼?
作者: ky@avup    時間: 26/3/2011 05:27 PM
我是在問你如何在ban list和使用率兩項數據中取得結果
你答得到我如何分析我就自然無話可說了,強行說我概念不清毫無意義

老任的設計就是不平衡,規則的責任是把這種不平衡控制在可接受範圍內
如果你說強調失去平衡是好笑,那你是連規則的意義都未弄清楚

真遺憾,我看到不少選手的主觀判斷都認為這套規則存在難以補救的漏洞
我想總比你一個人的主觀判斷要好一點,最少你不是參賽者
作者: uukiller    時間: 26/3/2011 05:36 PM
你覺得你這樣做對方,對方也這樣做麼?你覺得你這樣做對方也這樣做你會獲得優勢麼?

永遠從單方 ...
higerhiger 發表於 26/3/2011 05:10 PM


這是一種策略.因為banlist上的pm大家都不能用的,所以我為了能拿到更多高種族的pm而故意ban些圾垃pm.就算對方不是這麽想實際上我從原來可能ban10热門變成ban5只那么我可選擇pm跟战術大大提高了.總之出現對戰雙方都采取這種策略也不是不可能的.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6/3/2011 05:38 PM
本帖最後由 higerhiger 於 29/3/2011 09:33 AM 編輯
我是在問你如何在ban list和使用率兩項數據中取得結果
你答得到我如何分析我就自然無話可說了,強行說我概念 ...
ky@avup 發表於 26/3/2011 05:27 PM


你想要什麼結果呢?或者說你希望得出什麼結果而這樣就無法統計得出呢?
我覺得不就是你對這個規則理解有偏差,要么就是你對統計概念理解有偏差。

是的,提出這個就是希望制定規則更加規範化,而不是就在村落自顧自小眾遊戲。再次,現存村落規則就很完善嗎?也不是,不是麼?

我意在推廣一種規範化,彈性化規則,我覺得你要提出質疑是可以的,但是我覺得你應該去嘗試下,而不是,不斷在我猜測,我猜測。更重要是你猜測的結果站不住腳,不是麼?


這是一種策略.因為banlist上的pm大家都不能用的,所以我為了能拿到更多高種族的pm而故意ban些圾垃pm.就算 ...
uukiller 發表於 26/3/2011 05:36 PM



  是的是可能的,只要你認為你這樣做可以保證接下來各方面會處得優勢,我不會否定這種做法,關鍵是這種做法會一定取得優勢嗎?如果不會,怎麼叫等於沒有規則呢?這是個雙方的博弈。






再回歸翻之前個問題,請問禁止了鋼系是不是遊戲無法玩,你要回答很簡單,你是不是你組的任何隊都一定有鋼?其他人呢?
是不是你有一隊無鋼隊對其他所有無鋼的隊伍勝率都是100% 而且你能保證不會敗?

若不會,就不要說些似是而非的結論來。


而且你能保證你利用這個規則把所有鋼系廢掉,又或者保證你只要這麼ban無論什麼隊伍你都保證不敗?
作者: uukiller    時間: 26/3/2011 05:59 PM
是的是可能的,只要你認為你這樣做可以保證接下來各方面會處得優勢,我不會否定這種做法,關鍵是這 ...
higerhiger 發表於 26/3/2011 05:52 PM


列如你本來禁用的ou有10只不過現在放寬了只有5只不能用,相對你原來的時候能多用5只ou這不算优势?
可能你不會用ou所以沒覺得优势但是在高手中就不同了.
作者: ky@avup    時間: 26/3/2011 06:05 PM
現行村賽統計能得出的是各種精靈的使用次數
隨著環境轉變哪些精靈的地位因為甚麼原因而低下
舉個例子,第五世代有水鬼,火猴水君水伊的使用率比上次比賽大大降低
當我拿著精靈的被ban次數,還有每次不同ban list下各種精靈的使用次數
假設牛蛙君被ban很多次,我也不能斷定會很多人想用牛蛙君
所以我不清楚能分析出甚麼,請指教

推斷和猜測是不同的,至少我和這裡一些人都有第五世代比賽的經驗
為了證明自己的規則說別人的推斷站不住腳才是猜測的行為
不一定會變成龍對龍,但一定會出現每場比賽都有一個類別的精靈被ban的情況
這個類別可以是屬性,功能,總之會有很大部份人盡量製造不平衡的局面讓自己有機會突破

有既定禁制項的比賽就是小眾游戲,你不如叫足總訂個規則
雙方各決定腳以外三個不能碰足球的部位,這樣是不是更彈性化?
規則是死的,嗯,死的,強行追求彈性化沒有好處
至於規範化,我沒有這概念,不評論了

總之,村落規則也不是主辦人說了就是,還得看玩家的意見
當然主辦人也有責任分辦哪些意見有利平衡,
哪些意見是玩家自己想用某精靈而提出,
但玩家是有權左右規則的,但沒有主導角色,比賽就會混亂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6/3/2011 06:31 PM
本帖最後由 higerhiger 於 29/3/2011 09:31 AM 編輯
列如你本來禁用的ou有10只不過現在放寬了只有5只不能用,相對你原來的時候能多用5只ou這不算优势? ...
uukiller 發表於 26/3/2011 05:59 PM


我都說了你只要保證到如此做必定有優勢,而不管對方怎麼禁,若不能那就有其意義。只能說你可以利用這種戰術而已,也就僅此而已。


現行村賽統計能得出的是各種精靈的使用次數
隨著環境轉變哪些精靈的地位因為甚麼原因而低下
舉個例子,第五 ...
ky@avup 發表於 26/3/2011 06:05 PM


太可笑了,首先上次的村規跟這次的村規一樣麼,本來那種比較就有待商榷,再者既然這樣都可以比較為何,改變了規則就不可以比較,你邏輯好混亂。
首先你擁有禁用率使用率2項數據,如果某隻精靈非ban即選,這不能說明這只精靈熱門嗎?
再者那些經常上ban list的精靈,不就可以說明其自身影響很多戰術麼。這就不能統計了?

一定會變成如你所說的情況麼,若如此,那確實不可行。關鍵這只是你的猜想,你無法證明,如何推斷?

規則適用性如何?村規很合理?適合推廣?
作者: lo26251802    時間: 26/3/2011 06:35 PM
如果每和一個人對戰之前, 都出張ban list, 再等裁判確認, 那打一場比賽要多久?
每出一張ban list 再去想隊伍, 又要多少時間?
裁判那道又要等你出ban list 想隊伍?

還有,你的統計想用來做什麼?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6/3/2011 06:45 PM
本帖最後由 higerhiger 於 26/3/2011 07:16 PM 編輯

請問是不是沒有了鋼系,選龍系就會立於不敗之地?
這不是你所謂的推斷嗎?這能站住腳嗎?
這就是你的經驗嗎?通過一個不同規則的經驗,去說服另一個規則不可行,請問這不是猜想?
我希望你可以體驗下個規則再說話,不要想當然,甚至乎連規則都還沒搞清楚。


如果每和一個人對戰之前, 都出張ban list, 再等裁判確認, 那打一場比賽要多久?
每出一張ban list 再去想隊 ...
lo26251802 發表於 26/3/2011 06:35 PM


以前的統計可以用來做什麼,現在的統計就可以用來做什麼。希望你搞清楚邏輯。

是的,我一開始,就在頂樓已經說了很費時,麻煩你爬下樓,我在回帖已經重複不下3次。
作者: DL    時間: 26/3/2011 06:47 PM
樓主注意一下連帖的情況
你可以用編輯功能一次過就多個帖回復的
作者: lo26251802    時間: 26/3/2011 06:53 PM
不如你直接地答多我一次統計的作用吧
我實在看不明白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6/3/2011 06:55 PM
本帖最後由 higerhiger 於 29/3/2011 12:03 PM 編輯
樓主注意一下連帖的情況
你可以用編輯功能一次過就多個帖回復的
dl1s26 發表於 26/3/2011 06:47 PM



   由於回帖的對象是不同人,而且回得比較勤快,二來湊在一起會顯得很臃腫。其實我已經盡量在前面很多帖子上編輯的

不如你直接地答多我一次統計的作用吧
我實在看不明白
lo26251802 發表於 26/3/2011 06:53 PM


以前比賽的統計有什麼作用,新規則的統計就有什麼作用。
作者: DL    時間: 26/3/2011 06:59 PM
由於回帖的對象是不同人,而且回得比較勤快,二來湊在一起會顯得很臃腫。其實我已經盡量在前面很多 ...
higerhiger 發表於 26/3/2011 06:55 PM

村落有引用功能的
而且花點心思整理一下回復
總好過你現在不斷連帖令人反感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6/3/2011 07:13 PM
村落有引用功能的
而且花點心思整理一下回復
總好過你現在不斷連帖令人反感
dl1s26 發表於 26/3/2011 06:59 PM



    大俠饒命,我一直有引用的,原諒我吧。
我把前面幾貼連的處理一下吧。其他都是誰回复我回誰的,救命啊
作者: DOMO    時間: 26/3/2011 07:26 PM
好吧我是傾向從參賽者的角度思考的。
光是想想次次都要打之前才組隊已經煩死我了,個人絕不考慮這規則。
當年我參加比賽,事前一個月已經要組隊、測試了
精良的隊伍不是一時三刻可以弄出來的。
KD8決定用的規則,不見得等於是好的規則。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6/3/2011 07:35 PM
好吧我是傾向從參賽者的角度思考的。
光是想想次次都要打之前才組隊已經煩死我了,個人絕不考慮這規則。
...
DOMO 發表於 26/3/2011 07:26 PM


這是問題癥結,不過我可以澄清一下我並不是看了那邊這樣用才在這邊提出來的。
作者: 泥    時間: 26/3/2011 08:01 PM
所以自制ban list的目的就是令自己更容易取勝。
作者: 彩虹狙擊手    時間: 26/3/2011 08:06 PM
樓主不要非黑即白。
我想說沒了鋼系,龍系變得強橫,那是失衡。但不立敗之地、100%勝率是不可能的,因為影響勝負的因素太多。
你不能把這情況推至極端,就無視了這個失衡情況。
由一開始我就是說,加入玩家禁寵的元素,是會讓遊戲更容易失衡。

在這規則下,即使無法完全去除所有的鋼系,但至少熱門的很大機會出現不了。
而熱門和冷門背後其實暗示了強弱關係。
正如ky所說,PM界本來的環境就是不平衡的。而加上玩家可以干預規則,便受了每個人的風格和戰術所影響,而就是我用龍隊作有例子指出如何令環境更不平衡。

至於結果龍對龍與否,依然是一個非黑即白的邏輯謬誤。
我只能說假設我以龍為軸心,我禁掉五隻鋼系是一個對手無法變更的失衡環境,原因早前說了。
這樣龍成了熱門是難免的,因為失衡,而且牠們佔了強勢的一方,但不一定是全部。

然後鋼龍也不過是一個例子。是適用於其他情況,但殊途同歸的是,每個人也借此規而破壞了平衡環境。
主辦人所定的規則已經是極力追求的平衡的情況,再加,畫蛇添足已。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6/3/2011 08:13 PM
本帖最後由 higerhiger 於 26/3/2011 08:36 PM 編輯
樓主不要非黑即白。
我想說沒了鋼系,龍系變得強橫,那是失衡。但不立敗之地、100%勝率是不可能的,因為影 ...
彩虹狙擊手 發表於 26/3/2011 08:06 PM


我們是不是可以用10頁來討論何謂失衡呢?

你確信的失衡的論斷靠的是什麼?你的猜測?

你覺得你這種論斷站得住腳麼?


你本來的例子極端得不得了,你怎麼不說?再說,你所說的強橫到底到什麼程度?
是不是也要用10頁來討論呢?


你用龍隊,然後還輕鬆禁掉5只鋼,還是你想要的。然後對方就看着你發揮。

我就好奇,對面是木頭人麼?你不實戰可以,那你設計一個環境,對面的情況卻沒有等同對待,你這樣設計的環境用以證明不合理性,未免。。。


你每次ban大致相同的精靈,你組出來的隊伍都會佔盡優勢麼?又或者你這樣的隊伍,別人下次面對時,不會把其中的核心ban掉麼?
又或者無論對方怎麼ban,你都可以找到一隊使你佔盡優勢的隊伍麼?再再,你這樣有優勢的隊伍,對面還無法使用麼?如對方使用這樣的隊伍,你只能用相同的隊伍應對麼?
若如此,那確實失衡了。


與其說什麼失衡不失衡,不如說會使得ban選套路化。倒是有可能,固定的一套ban寵,只有固定的一套ban寵應對。但並不會影響比賽的變化。
只會使得ban寵的魅力大減,但到底會不會這樣,現在還言之過早
作者: ky@avup    時間: 26/3/2011 08:26 PM
先有環境,後有規則
說規則之前,讓別人看看你對pm的認識是什麼程度
如果不能的話就別再說其他人論斷
也就別叫其他人跟你解釋,因為解釋了你都不會明白

另外光是你無法證明不會導致失衡,主辦人和選手就有理由不採用了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6/3/2011 08:41 PM
先有環境,後有規則
說規則之前,讓別人看看你對pm的認識是什麼程度
如果不能的話就別再說其他人論斷
也就 ...
ky@avup 發表於 26/3/2011 08:26 PM


請你先讀懂規則先吧,好像就你會玩pm,就連基本邏輯都這麼混亂,還好意思講。
其次,我提出這只是一個框架,需要大家去測試,並不是要大家直接採用。你並沒有去嘗試,憑你的想像就知道不可行,你這不是貽笑大方麼。
作者: ky@avup    時間: 26/3/2011 08:59 PM
我是質疑你會不會玩
要是會玩就以現時環境舉例證明規則的可行性
要是不會玩就別來搞事
我的能力如何根本不重要,也不需要你指點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6/3/2011 09:03 PM
本帖最後由 higerhiger 於 26/3/2011 09:08 PM 編輯
我是質疑你會不會玩
要是會玩就以現時環境舉例證明規則的可行性
要是不會玩就別來搞事
我的能力如何根本 ...
ky@avup 發表於 26/3/2011 08:59 PM


我真心覺得你需要回去讀讀書,真的。你邏輯關係,基本概念全部都沒有搞清楚,或者看點書吧。
要證明這個規則的可行性,應該如何證明?
抱歉,只能使用這個規則進行相當的測試,我本意旨在推廣。
作者: 彩虹狙擊手    時間: 26/3/2011 10:09 PM
我們是不是可以用10頁來討論何謂失衡呢?

你確信的失衡的論斷靠的是什麼?你的猜測?

你覺得你這 ...
higerhiger 發表於 26/3/2011 20:13


OK,規則務求平衡,這樣,破壞平衡的規則就不可取,這一點你該同意吧?

只要這些,我禁掉五隻鋼系,讓龍發揮是我先前題。
至於龍的強達致什麼程度,我怎說也說不清,我建議你自行去試。然後你會發現,即使聰明絕頂也好,面對龍系還是顯得軟弱無力,這是PM界對龍系的先天優勢。
鋼系是唯一能抗龍的屬性,要是我禁掉五隻鋼系,龍系的確還是強悍,儘管你禁掉五隻龍系也無補於事。

你了解PM的話,你會知道我的例子一點也不極端。我不是不計設對手行動,我想說,就是無論怎樣操作,龍本來就是佔了先機,而且是差距極大的先機。

我只能肯定,你不了解PM。
我沒其他意見了,都近十頁,要說的都七七八八了。我是建議你去了解多點PM再說,龍系不只是代表著一個屬性的名詞。

最後想對所有人說,理性討論,別帶人生攻擊。
我自問用詞是小心的,但若有冒犯,於此抱歉。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6/3/2011 10:55 PM
本帖最後由 higerhiger 於 26/3/2011 11:28 PM 編輯
OK,規則務求平衡,這樣,破壞平衡的規則就不可取,這一點你該同意吧?

只要這些,我禁掉五隻鋼系,讓 ...
彩虹狙擊手 發表於 26/3/2011 10:09 PM


人身攻擊吧,我不知道你想指代邊個,但我沒有帶過任何侮辱性的詞語。我應該沒有冒犯你吧?

再者,我希望你通過實例來證明。你知道要證明一樣野是需要實據的好不好?

你舉的例子根本就困在你自我思維裡面,你說你ban了5只鋼,是的龍很強橫,本來就強橫,往往導致比賽過程,受到龍系一方控制局面,無論什麼隊伍?

前面我為什麼說我們用10頁來討論失衡呢?我看你是沒理解,就是先要讓大家對於失衡的基準有一個一致的把握。
然後我就用一系列疑問句來表達一個失衡的基準。
同理強橫的基準是什麼?道理亦然,你希望表達的有條理,就要讓雙方有一個統一的基準。但是我沒看到你去把握。

最後,我上面已經表達了我的看法,要證明一個規則可不可行,要用相當的實例來證明。
而回到最初,我頂樓裡面我就表達,我是在探討其可行性如何。
而我為什麼要反駁你的質疑,是因為你在用你的主觀經驗去判斷一個規則的可為與不可為,這是一個經驗主義錯誤。
希望你理解當中的邏輯。
作者: EHO    時間: 28/3/2011 04:23 PM
樓主 加上了一些請字並不你的說話並不是在人身攻擊 假如你連這點基本的中文也不懂 我無能為力

回覆你之前所說的保制先吧?
你該明白什麼叫棄保制吧   保制的意義是保了就要用 保了不用那麼要保的就不存在意義
假如你認為要利用被保的那隻精靈去意圖誤導對手 那麼就是錯誤
不要誤認為保了不用就會使雙方多了彈性  假如要彈性 直接沿用村規便可

再說到 樓主你對pm的對戰環境真的是一知半解
正如SNIPER所說 龍系的強橫將會在熱門的鋼系被棄掉後而出現
亦會引致失衡  (你說找例子 既然暫時都沒棄掉 又如何告知你如何失衡?)
我想對失衡的這個定義是你把他廣域化要影響'每'一個玩家罷了

失衡很簡單 就是因為非玩家因素而使對戰出現不平衡 就叫失衡 你該明白吧?
不明白的我可以換一換英文  不過對中文字詞連最簡單的認知也不了解我想該不懂比較深奧的英文

於五代中出現了大量攻手的情況下
熱門鋼系被除 如 草鋼 鋼鳥 鋼鐘 還有一大堆就懶得點了
屬性的聯防就會被打折扣  而擋龍系基本上近乎零
已經提及過 能抗龍的只有鋼 遺憾鋼系有出眾表現的不外乎那幾隻
假如你不認為龍系能剋制大部分無鋼系隊伍 那麼只是你的個別問題

龍系面對吃力的多屬於替身向的強化/耐久強的回復pm/及現在盛行的晴/雨隊
除了晴雨隊 偏血耐久向的pm總缺乏局部的反制力 容易被龍系的多樣化技能突破缺口
換上對方整隊也是龍系亦只能嘆氣  更何況你不能無視龍舞/劍舞等情況

判斷一些東西可不可行 最重要的當然就是經驗
在一個規則未實施前 不就是靠經驗去衡量他可行與否嗎?
假如這個制度早已實行了 那麼我們倒不用大費唇舌去告訴你不可行吧

好了 樓主你注意一下你的語氣 否則下次我說的話將不會是這麼'簡單'
作者: 柊.David    時間: 28/3/2011 06:27 PM
嘛, 若規則先建基於不許禁某種族線以下的精靈;
而鬼燈等破壞環境平衡的就另加規則作出限制怎樣?

個人對規則是否複雜沒興趣
只求一個能適合比賽的環境就可以了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8/3/2011 07:40 PM
本帖最後由 higerhiger 於 28/3/2011 09:35 PM 編輯
樓主 加上了一些請字並不你的說話並不是在人身攻擊 假如你連這點基本的中文也不懂 我無能為力

回覆你之前 ...
edmondho710 發表於 28/3/2011 04:23 PM



呢位同學,你不仔細看貼,我也不怪你了。我想表達的是,請問我語氣如何不好呢?麻煩你指出來,若是正確的我會接受改正,不然你最後說的話我覺得是一種挑釁,對此我表達深深的不滿,希望你注意,否則我也不會用惡言相饋這麼下作,而是採取徹底無視你的回帖。
再者,前面一位同學在大家討論時,主要就我和他,突然來一句請大家不要人身攻擊,大有指所言他的意味,作為與他討論的當事人,我會很自然的聯想到難道暗指我,為此,我也是表達我的立場,我並沒有人身攻擊他,請你好好看清楚。
這裡補充一下,你第一句話語義不通吧,我既沒有說他人身攻擊我,也僅僅是強調我沒有人身攻擊他。
再次補充,對於你第一句話我可能明白你說的什麼意思了,首先對你的閱讀理解能力表示汗顏,我本意首先更正前面他一個錯別字,他將人身攻擊打成人生攻擊。然後就沒然後了。。。
其次,我再次重申,希望你好好爬爬樓,跟你關於保制的討論,我上面已經有好好的回復一次了,希望你認認真真看看前面的,沒有認真看我的回复其實已經是對我很大的不尊重了,你這大段回复,從這裡就給我一種毫無誠意的錯覺了。

這裏我先對你其中一段分析下先:
失衡很簡單 就是因為非玩家因素而使對戰出現不平衡 就叫失衡 你該明白吧?
不明白的我可以換一換英文  不過對中文字詞連最簡單的認知也不了解我想該不懂比較深奧的英文

你想用中文表達的時候希望你不要帶下面一句,首先我並不認為你中文水準怎麼樣,當然也不知道你英文水準如何,說不定你英文比你中文好也有可能。但是,我要強調,請不要侮辱老祖宗,好好用中文表達,學不好中文,就不要表達一股懂幾個英文的優越感。還有你呢句話還在侮辱中文,你這句話言下之意就是:中文簡單,英文深奧,可笑不?

其次,這裏的失衡的基準,(就憑你這個回復,我也表示對你的中文水準感到悲哀,我相信你的語文老師會哭的。)在pm對戰環境中失衡,到底具體到什麼程度,只是表達一種不平衡這只是解釋失衡,不是解釋失衡的基準,好好注意我的用詞。

再次,好的,觀點“龍系克制大部分無鋼系的隊伍”,確實我是表示一定的質疑,但我一直沒有否認,我是質疑呢個‘大部分’的程度。
為此我覺得應該有這樣的疑問,組隊時鋼系是不是必不可少的考慮因素呢?
以及有這樣的推論:因為有上述的觀點,組隊時基本上要有鋼系,否則將無法抵抗擁有龍系的隊伍。

而要證明以上觀點,我希望你拿出的是相當數量的統計數據,即是相當數量有一定勝率的組隊資料。
而且,我也說了,是不是這個規則就真的會完全限制了鋼系的發揮呢?我看也還沒有證明到。
再次,我也表達了,若是確實限制了鋼系,那規則上限制前2手ban寵無法ban鋼,或者禁止ban寵屬性重複超過3只等等措施。

其次,判斷一個規則是否可行不是靠經驗,靠經驗是經驗主義錯誤,就憑你這句話,我就覺得你邏輯上已經犯了根本上錯誤。
我必須強調,這個不是一個可實行的最終規則,而是一個提案,我並沒有一錘定音,我頂樓也表示是一個例子。
而判斷一個規則是否可行,是需要實例的,用事實說話,而不是經驗,或者憑空想像。我想你可能不知道一個詞彙叫作測試,沒有一個規則的制定是一錘定音的,沒有經過測試就說可行與不可行都是不正確的,你明白嗎?

當自己中文水平並不是很好的時候請不要質疑別人的中文水平,你這樣我會看到你是如何的下限,謝謝!
作者: DunDun    時間: 28/3/2011 08:20 PM
路過學習一下,實例和經驗最大的分別在哪裡?
我從眾多實例中得到經驗,我的經驗就是很多實例呀。

另外,到底樓主希望在這麼長的爭辯中得到什麼?
是想得到優越感?是要證明什麼?是要看到別人的下限?還是想要別人說一句「你贏了」?
那麼我絕對可以說:「你輸不了。」
作者: DL    時間: 28/3/2011 08:32 PM
其次,判斷一個規則是否可行不是靠經驗,靠經驗是經驗主義錯誤,就憑你這句話,我就覺得你邏輯上已經犯了根本上錯誤。

大家從實際對戰中吸收的就是經驗
經驗豐富意味著對實際對戰有相當的了解
對實際對戰有相當的了解自然知道一套規則於實際對戰時的可行性
這樣的話你說判斷一個規則是否可行需不需要靠經驗?
要記著紙上談兵跟現實是有分別的
單靠理論和數據無法訂出一套好的規則
作者: ky@avup    時間: 28/3/2011 08:33 PM
本帖最後由 ky@avup 於 28/3/2011 08:36 PM 編輯

我用經驗作出推論不一定完全正確
你連經驗和基本知識都沒有就對於各種狀況說甚麼"我看不會吧","我看未必"
這就一定不正確,這種才叫憑空想像
你一味叫人證明你的規則不可行,你卻完全沒有證明這規則的可行性,那推廣甚麼?
你沒有辦法證明我的壽司不好吃,所以你快來吃吧,這種廣告你看到會如何?
作者: 柊.David    時間: 28/3/2011 08:39 PM
這樣說吧
我說收緊腹肌就能防AK47
但眾所周知, 不需要甚麼實驗, 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因為經驗已告訴我們AK47發的子彈的穿透力有多強

重申一次
我並非覺得這個規則完全不可取
只是覺得不應否定經驗而硬要做實驗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8/3/2011 08:45 PM
本帖最後由 higerhiger 於 28/3/2011 09:29 PM 編輯
路過學習一下,實例和經驗最大的分別在哪裡?
我從眾多實例中得到經驗,我的經驗就是很多實例呀。

另外 ...
=w= 發表於 28/3/2011 08:20 PM


呃,好吧,我這樣說吧,這裡所謂的‘經驗‘就是指使用過往規則環境下的對戰例子總結出來的經驗。而我說的‘實例’是測試在新規則,或者在基於新規則下調整過的規則得到的對戰結果,當然不可能是一次兩次的對戰,事實上也不可能無限制的多,但是也要有一定數量,至於這個一定數量,沒有確切數字,只要滿足這些例子足夠讓大部分人信服。如果你還要繼續追問究竟是多少,我只能表示請你好好看看統計學相關的書。

其次,我上2個回复已經好好表達了我的觀點,我並不是要獲得什麼,而是前面對方的質疑沒有讓我信服而我進行合理的反駁。
當然別人喜歡秀下限是別人的事。
而你提出這個問題,我也不知道你有何用意?

大家從實際對戰中吸收的就是經驗
經驗豐富意味著對實際對戰有相當的了解
對實際對戰有相當的了解自然知 ...
dl1s26 發表於 28/3/2011 08:32 PM



我不一一引用了,我先說明一下,你並沒有理解紙上談兵,恰恰你說的就是紙上談兵。用一個舊有環境的狀況去解釋在新環境下的狀況,還要理所當然的,這跟紙上談兵有什麼區別。談論到一個規則的不可行是要測試的,你可以去猜測,你可以對這個規則產生疑問,這是合理的,但是你不應該就僅憑這種疑問就去否定它,而是帶著疑問去測試。而事實上這個規則在本質上不變的情況下是可以修改的,不是一個規則可以套用一切情況,而是可以經過調整去適用。

麻煩大家不要只看一段進行斷章取義,請好好看完。

這裡再表達下,由選手去ban同只有主辦法ban,本質上是兩個體系。
只有主辦方ban寵這個體系其最初也不可能一步到位,假設最初只禁601也是不夠的,就算同一個體系,禁不禁鬼燈,環境都已經不一樣。而我哋所講的經驗,事實上都是有鬼燈的環境對戰過,以及冇鬼燈的環境過對戰過的大量體驗與數據去感受不同環境變化以及討論哪個環境平不平衡。
而我提出這個體系,並不是不可以修改去適應pm獨特的對戰環境的。當然是要廣大群眾去測試調整,不是麼?
比如我上面也說了,禁止同屬性精靈禁3只以上等等這樣的操作性不是不可以的?
新體系有其自身優點,但是不代表可以簡單套用,不願意去測試,你可以質疑,但是不應該在沒有實戰測試的情況下去否決。
作者: voronin10    時間: 28/3/2011 08:52 PM
你居然說不是靠經驗
無經驗就無數據,所有我說一味叫人拿數據是多餘的
有經驗的人自然會知道數據是怎樣,不需要靠實質的數據來支持
一味叫人拿數據只會反映這個人的經驗不夠,要拿數據來搭救
那這種人是敗北的,因為數據可以造出來
但是經驗絕不可能做假,所以我才說經驗才是最重要的
規則本身就是憑空想像
但是如何將想像拉回現實,就靠經驗
以上都是m群某神大大說的
參上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8/3/2011 09:17 PM
本帖最後由 higerhiger 於 28/3/2011 09:20 PM 編輯
我用經驗作出推論不一定完全正確
你連經驗和基本知識都沒有就對於各種狀況說甚麼"我看不會吧","我看未必"
...
ky@avup 發表於 28/3/2011 08:33 PM



  最後次引用你的了,你是這裡面,至少我覺得水平最低的,尤其語言表達上。舉例不恰當,抱歉讓我難聽講句就是唔經大腦

你居然說不是靠經驗
無經驗就無數據,所有我說一味叫人拿數據是多餘的
有經驗的人自然會知道數據是怎樣, ...
voronin10 發表於 28/3/2011 08:52 PM


麻煩請你那位某神好好看下帖子先,以上。
作者: ho915    時間: 28/3/2011 09:30 PM
本帖最後由 ho 於 28/3/2011 09:53 PM 編輯
呃,好吧,我這樣說吧,這裡所謂的‘經驗‘就是指使用過往規則環境下的對戰例子總結出來的經驗。而我說 ...
higerhiger 發表於 28/3/2011 08:45 PM

想提一提,我們不是跟死村規來玩的,比賽才用
平時玩都是沒規則限制,我們的經驗沒只限於村規,是囊括所有精靈的

玩得多,憑經驗,就自然知道人們多數用什麼精靈
亦會知道有哪些精靈的能力是過於強大(通常亦很Overused),非常影響對戰環境平衡,是需要Ban的,如鬼燈
還說什麼需要統計來訂規則..
對,這規則好像很有趣味,而費時費更大精力您也說道
「僅限於比賽呢?」<-我認為就可不行了,因為每一場比賽都要待雙方交BAN的選擇
BAN了的是什麼精靈不消說(如上例BAN大多數鋼系的嚴重影響)
BAN掉了一些好用、但不過於強大的常用精靈,玩家便要另外再即組新隊
時間短促,叫玩家如何即組一個好隊伍出來?我認為用這規則來比賽會使比賽的__素質下降(底線想不到什麼詞)

最後說其實我只是路過,我沒有看過所有帖的內容
我不尊重您了,很抱歉
作者: higerhiger    時間: 28/3/2011 09:44 PM
標題:
本帖最後由 higerhiger 於 28/3/2011 09:54 PM 編輯
想提一提,我們不是跟死村規來玩的,比賽才用
平時玩都是沒規則限制,我們的經驗沒只限於村規,是囊括所 ...
ho 發表於 28/3/2011 09:30 PM


如果要嚴格制定一個規則,的確需要確實的統計的,請你不要質疑,而作為村規又好,其他怎樣又好,確實冇必要苛求這麼嚴格。就好似新精靈的加入,就會帶來一個新環境,你可以看看新精靈的數據對他評頭論足,但是到頭來你都要拿渠實戰,或者通過別人實戰之後得出對其更深刻的理解,包括其在新環境的作用。花時間等等,你也知道我說了,的確是最大問題,我從來沒迴避,我同樣的本質上也是探討可能性,至於說什麼鋼系的問題,我苦口婆心的說了不下5遍了,且不說這個影響有多大,我可從來冇說過一定就是ban5只,又或者規則不需要修改,你老不累我也累了。

你不要看一點就斷章取義就是對我最大的尊重了,謝謝,每次重複解釋好累,真的!
作者: ky@avup    時間: 28/3/2011 09:48 PM
你是來推廣的,為什麼要我們來證明你的規則不可行?
這裡與我有數年之交的人也有不少,你對我的評論對於我來說毫無參考價值

以我所知反對你說法的有過半數資深參賽者外加主辦人,
你沒必要跟我們爭辯,趕緊到別處推廣了吧
結論我也不執著了,眾人皆醉你獨醒,這樣行了吧?
作者: ho915    時間: 28/3/2011 09:59 PM
如果要嚴格制定一個規則,的確需要確實的統計的,請你不要質疑,而作為村規又好,其他怎樣又好,確實冇 ...
higerhiger 發表於 28/3/2011 09:44 PM

只靠統計不識變通反而訂不出好的規則,因為選擇精靈的個人喜好會影響統計數據
,並未必能夠反映哪些精靈特別過於強大是需要BAN
作者: 泥    時間: 28/3/2011 10:00 PM
嘛...只覺得新世代只是開始了很短的時間
很多精靈的潛力還沒發掘, 用ban規?太早了吧
這呃殺了很多精靈發展它的潛力
然而規則的用途我覺得不是令到對戰環境和平
而是希望鼓勵玩家多發掘不同精靈的潛力

踏影鬼火太強? 我倒不覺得
鬼火解封後, 的確不少精靈的出現率也下降
但如果你有想變得更強的心, 那你要做的是找一些能反制鬼火的精靈
甚至反利用鬼火來進行一些戰術
ban精靈只是為增加自己勝出機會的藉口




歡迎光臨 香港寵物小精靈村落 論壇 (https://proxy.archiver.hkpnve.pokebeacon.com/)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