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寵物小精靈村落 論壇

標題: 政府新動漫分級方法 [打印本頁]

作者: 賈修    時間: 19/12/2004 02:55 PM
標題: 政府新動漫分級方法
政府新動漫分級方法,12/01開始實施

對不起,有點長

轉載自PTT

93年12月1日,,青少年及兒童福利法中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類辦法將正式實施。
而出版品係止以文字記載或圖畫描述事物的刊物、冊籍及錄製僅具聲音效果之錄音產品。舉凡圖書、雜誌、CD唱片、錄音帶、漫畫、繪本均包括在內。
分級為「普遍級」及「限制級」兩級普遍級—是一般人皆可閱聽且無須標示於封面限制級—規定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閱聽,而且應在封面明顯處標示「限制級: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閱聽」字樣。

為維護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依據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第五條規定:「出版品之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者,列為限制級,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閱聽;
一、「過當」描述賭博、吸毒、搶劫、竊盜、綁架、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者。
二、「過當」描述自殺過程者。
三、有恐怖、血腥、殘暴、變態等情節且表現方式強烈,一般成年人上可接受。
四、以言語、文字、對白、聲音、圖畫、攝影描繪性行為、淫穢情節或裸露人體性器官,尚不致引起一般成年人羞恥或厭惡感者。」

所謂「逾越限制級」出版品,是指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所規範之「猥褻之文字、圖畫或其他物品」。這類出版品,不僅禁止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及少年閱聽,即使對之一般成年人,亦不得散佈、販賣或供其持有、觀覽。

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類辦法第八條規定:「租售限制級出版品者,應以設置專區、專櫃或加封套方式陳列限制級出版品。前項專區、專櫃應明顯標示『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租買』字樣。」

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第五條第一、二項中「過當」的定義模糊,如何判定?由誰判定?底限又是到哪裡?再者法規中規定不得有描述賭博、吸毒、搶劫、竊盜、綁架、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那麼請問現行市面上的漫畫書、小說中,完全沒有此文字或圖畫的又有幾套?所以各位喜歡看漫畫、小說的朋友,在未來的日子裏,你手上捧的有可能是封面皆貼著『十八限』圖樣的書籍,也因此當你看到週遭朋友再看十八限的書時,請不要以有色眼光看他;因為基本上連「哆啦A夢—小叮噹」、「神奇寶貝—皮卡丘」及「名偵探柯南」都將貼上『十八限』圖樣喔!!這不是在危言聳聽而是事實。因為業者為了不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只好這麼做,原因無他,只因為除了兒童少年福利法外尚牽涉到刑法第235條,一個不小心就得被安上「妨害風化」這樣一輩子洗不掉的罪名,罰錢事小,可是「妨害風化」這罪名是誰也無法接受的吧!

或許大家會說我小題大作,可是「哆拉A夢」有敘述到大雄偷看宜靜洗澡啊--偷窺犯罪神奇寶貝--打鬥;柯南—這更慘!殺人、自殺甚至綁架,過程敘述一清二楚。
這法不僅規範業者也同時規範所有民眾,以前說到「十八限」大家依常理來想會認為是所謂的「A漫」,可是現在好像所有的書籍都將被歸為限制級,會不會讓人覺得有點…。

根據當天到場的人指出
他剛場詢問金庸小說算限制級的嗎?
回答是:yes
作者: SJ318    時間: 19/12/2004 04:04 PM
台灣的呀?
作者: whale273    時間: 19/12/2004 04:16 PM
離譜!!咁都要分?
一般卡童都有這些情節,那麼便...
要看1~5歲卡通!?
作者: 賈修    時間: 19/12/2004 04:17 PM
DesertDragon  在 2004-12-19 04:04 PM 發表:

台灣的呀?


唔知[E-Ton]
作者: 莫邪    時間: 19/12/2004 06:06 PM
無聊
作者: SusanCrystal    時間: 19/12/2004 06:14 PM
93年應該係指中華民國93年, 即係2004年
作者: calvin(cc)    時間: 19/12/2004 06:20 PM
我選了:離譜!!咁都要分?
有依d小小野就要分
唔通要我地看天線得得b依d野啊?
作者: oscar    時間: 19/12/2004 06:30 PM
calvin(cc)  在 2004-12-19 18:20 發表:

我選了:離譜!!咁都要分?
有依d小小野就要分
唔通要我地看天線得得b依d野啊?


睇得多天線得得b,我地就痴線低低b啦...
作者: 賈修    時間: 19/12/2004 06:34 PM
莫邪  在 2004-12-19 06:06 PM 發表:

無聊


無聊得過你發d廢post
作者: Ryan仔仔    時間: 19/12/2004 06:39 PM
賈修  在 19-12-2004 06:34 PM 發表:

無聊得過你發d廢post


唔好係度串人

不過如果係搞既話
D父母未必唔俾D小朋友睇喎......
仲可能係自己親自去幫細路仔買TIM.......
第日返到屋企.....
童:老豆~幫我去買H漫~H小說~[E-Swe]
作者: ???    時間: 19/12/2004 07:59 PM
無聊得很的分級方法
直頭係白痴先會禁分![E-Ang][E-Ang][E-Ang]

作者: 莫邪    時間: 19/12/2004 08:00 PM
賈修  在 19-12-2004 06:34 PM 發表:

無聊得過你發d廢post


依家我講唔起無聊咩?
夠疆就去告我
唔係就唔好係到呱呱吵
作者: 賈修    時間: 19/12/2004 08:06 PM
莫邪  在 2004-12-19 08:00 PM 發表:

依家我講唔起無聊咩?
夠疆就去告我
唔係就唔好係到呱呱吵


我係唔會同你嘈既,你有人撐
作者: Royal    時間: 19/12/2004 08:12 PM
你們兩位請保持冷靜。
---
那個分級法可真無聊,連pm都係H…真係搞笑…
作者: 賈修    時間: 19/12/2004 08:15 PM
「過當」ja,數碼都冇禁喇,pm唔會,
作者: 抹茶可樂    時間: 19/12/2004 09:27 PM
射鵰、神鵰、倚天果堆都叫做18限,
會不會叫人笑死呢?

Bio書都算是嗎?
作者: Echo21    時間: 19/12/2004 09:53 PM
是有點無聊
賈修是台灣人的嗎?
為什麼發些不是關於香港的文章
請你轉載得來都要用點智慧
最少加回「轉載」和「台灣」
作者: 賈修    時間: 19/12/2004 09:56 PM
Echo21  在 2004-12-19 09:53 PM 發表:

是有點無聊
賈修是台灣人的嗎?
為什麼發些不是關於香港的文章
請你轉載得來都要用點智慧
最少加回「轉載」和「台灣」


我鬼知咩
作者: 莫邪    時間: 19/12/2004 10:30 PM
賈修  在 19-12-2004 09:56 PM 發表:

我鬼知咩


罪大惡極
作者: orb    時間: 19/12/2004 10:37 PM
:em41:我的耳朵不見了
:em41:已經駡掉了
:em41:請不要再駡
-------------
[回主題]
好玩了......
將具爭議...........
作者: Ryan仔仔    時間: 20/12/2004 02:26 PM
莫邪咪鬼嘈啦
再嘈小心冇得做版主= ="
作者: yat    時間: 20/12/2004 02:34 PM
我覺得政府越來越無聊
作者: zerox    時間: 20/12/2004 03:05 PM
yat  在 2004-12-20 02:34 PM 發表:

我覺得政府越來越無聊


離:一個阿婆都搞唔
作者: 莫邪    時間: 20/12/2004 07:11 PM
Ryan仔仔  在 20-12-2004 02:26 PM 發表:

莫邪咪鬼嘈啦
再嘈小心冇得做版主= ="


唔做喇
先前發生過一
作者: 細薯    時間: 21/12/2004 09:31 AM
其實這樣9成漫畫也被ban掉了~
太87
作者: 幻藍    時間: 21/12/2004 03:58 PM
雖然我唔睇漫畫
不過我覺得好似多此一舉
手塚先生ge怪醫秦博士都要ban!?
作者: 賈修    時間: 21/12/2004 04:27 PM
其實死亡筆記都唔駛ban喇
文章有偏向,
不如講俾大家知有咩漫畫有寫18禁好過
(h唔駛喇)
我講先:
鋼鍊,通靈王,其他唔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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