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寵物小精靈村落 論壇

標題: 強烈要求---出條禁止賣pm既規例 [打印本頁]

作者: 革命軍    時間: 27/6/2009 01:52 AM
標題: 強烈要求---出條禁止賣pm既規例
玩嗎玩lo....我唔覺得應該賣pm lo

而且有d人又將修改既pm賣比人.....你地唔覺咁樣做她侮辱pm既咩

遊戲入面既pm更本唔系賺錢工具....任天堂就無得好講姐...佢系遊戲商

不過佢都系睇電影先送

你地互相交換話無問題姐......

超級反對用遊戲入面pm作賺錢工具

同意既回一回貼呀
作者: Piebaby-)    時間: 27/6/2009 01:58 AM
本帖最後由 小星★ 於 27/6/2009 02:03 AM 編輯

麻煩了你哦
各位使用本區時若有任何損失,本論壇恕不付上任何責任,請各位謹記。

要換自己的事哦,,
要死唔比佢死?

人地賣精靈好像不關你的事哦
難道你要禁止交易區買賣嗎 ?

我不明白為什麼要搞事哦..
咁唔通你2手野又係侮辱左件物品?
作者: 梓    時間: 27/6/2009 02:10 AM
本帖最後由 冰火 於 27/6/2009 02:20 AM 編輯

話時話互動區個兩個版主係流既
會員唔Like某D拍賣就直接開帖
個兩條友係紙老虎用黎嚇下人既係咪?

講真互動區有咩事直接同版主講
之後版主就自然會搵高層商討
總好過一堆閒雜人等路過塗鴉吧


作者: Sonic    時間: 27/6/2009 02:15 AM
香港寵物小精靈村落 論壇 » 笑話及IQ題分享區 » 強烈要求---出條禁止賣pm既規例
作者: Ivanhy92    時間: 27/6/2009 02:26 AM
本帖最後由 arararchchch 於 27/6/2009 02:39 AM 編輯

錢若用作Service charge又如何?
修改的PM大部分都可以check真偽.

你指出金錢交易的PM侮辱了PM,一分錢一分貨,正當交易有什麼問題?
以物易物好,金錢交易也好,侮辱PM真不知何從說起?這些不算是販賣呀...

如果樓主認為金錢交易PM是侮辱的話,
那遊戲中心用代幣得來的PM,難道這也叫侮辱了牠們?

怕你一直對買賣PM存有誤解...我們只是買賣並非出賣...
作者: 革命軍    時間: 27/6/2009 02:44 AM
你地唔覺咁樣做唔岩既咩

遊戲入面既野比你地當做賺錢工具wo....唔覺有問題????

如果你地認為當pm系賺錢工具無問題就當我無講過啦
作者: Ivanhy92    時間: 27/6/2009 02:54 AM
你地唔覺咁樣做唔岩既咩

遊戲入面既野比你地當做賺錢工具wo....唔覺有問題????

如果你地認為當pm系賺錢工具無問題就當我無講過啦
革命軍 發表於 27-6-2009 02:44


如果你認為買賣PM純粹為錢的話,
那要賣家幹麼要刷個體,那麼大費周章?
作者: z-mein    時間: 27/6/2009 03:20 AM
to樓上,賣家刷個體當然是拿來賣。大費周章?現在還用得刷麽。

to樓主,雖然我都喺同樓主一樣反對真金白金咁買賣pm,但系無計,距地管理層都出來講佐,樓主講再多說話都無用啦
作者: 比比路多    時間: 27/6/2009 05:15 AM
網頁管理員沒有義務去阻止純粹的買賣,始終是合法
而修改遊戲資料是否合法行為就不是太清楚,只知道不稱得上是良好行為
雖然沒有義務,但在風氣之類的原因之下,
管理員應該慎重考慮一下要不要阻止會員在自己的網頁上拍賣經修改的遊戲道具
如何查證,阻止到什麼地步,索性禁止一切買賣?之類之類的考慮因素吧...
不過,就算完全不考慮也沒法子,也是那一句「沒有義務」= w=
↑以上講法完全是基於我不認同買賣偽造精靈,
若要問為何我認為這是不良行為........我也不會回答你~☆
作者: PA    時間: 27/6/2009 07:50 AM
那麼onnine game用真金白銀買武器之類的又算是什麼?
作者: 梓    時間: 27/6/2009 09:19 AM
本帖最後由 冰火 於 27/6/2009 09:21 AM 編輯
你地唔覺咁樣做唔岩既咩

遊戲入面既野比你地當做賺錢工具wo....唔覺有問題????

如果你地認為當pm系賺錢工具無問題就當我無講過啦
革命軍 發表於 27/6/2009 02:44

4個字:等價交換
若要取得A級的精靈,必須達到賣家想要的話,用精靈、道具甚至是錢,問題何在?
若果要用換取一隻立方獸Z,就必須以48BP換,但買家卻連第八關也未破,那麼就要剝削買家入手立方獸Z的權利?
再說啊,一個人要用錢的話,不惜一切儘管是經營好幾十年的店舖也會賣掉,更何況是陪伴了幾小時虛擬的精靈?
人家用啥方法賺錢又與我們何干?人家又不是違反香港法例第O章X條嘛

要麼說「禁止出售PM」條例成立,倒不如說樓主是個吝嗇鬼,不願出一分一毫
要麼說樓主想學梁國雄般以民主力量推翻某事情,倒不說樓主在搞事

啊還有,樓主要是那麼不喜歡那些精靈拍賣帖的話,就無視它們(指帖的用它沒錯吧?)
精靈是真是假由消費者決定,但我不否認,某些人不會以假亂真,只可要求各買家還是小心眼
作者: tenshow    時間: 27/6/2009 10:03 AM
知道什么叫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了吗?
在论坛,版主不管事你叫破喉咙都没有用。
说实话,对于PM买卖我并不一棍子打死,你真的去日本拿的真实的/唯一的PM拿去卖其实我不反对。
我想说拿修改的/复制的PM卖的不应该尽你们的力阻止吗?
就跟我之前说的那个“大金蛋”,如果这样还证明不了他的东西有问题,那还应该怎么样?
如果知道存在损害会员利益/经济利益的情况你们却袖手旁观那要版主,即使只是虚拟的职称,又有何用?
真实与虚拟并不遥远,并不要求你们什么都管,可以发现的问题不取处理你们何以面对那些热忱支持论坛的朋友?
如你们所说,交易区的版主是摆设,那请另觅贤人。
好吧,你们的逻辑我是很佩服的,什么叫“他要死难道还不让他死”,这种话我权当你是小孩子说孩子话,你们香港市有人跳楼没人救,警察市民围观看笑话的吗?你别觉得好笑,你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怕某些人看不懂,我的论点是:不反对真诚的拿真实的唯一的有据可循的PM交易的诚信卖家,但要坚决加强对假冒的不诚信没信用的卖家的监察与管理。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论坛更要有个镇版神兽-版龟!即使你们做版主没有经济收益,可管理好论坛是任何版主应该履行的“心”的责任。
作者: PA    時間: 27/6/2009 10:19 AM
既然是有潛在風險
要麼買家在付款前自行檢查清楚,要麼不要買
作者: pichu    時間: 27/6/2009 11:03 AM
知道什么叫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了吗?
在论坛,版主不管事你叫破喉咙都没有用。
说实话,对于PM买卖我并不一棍子打死,你真的去日本拿 ...
tenshow 發表於 27/6/2009 10:03 AM

討論而已...抱住"不得不低頭"的心態弄得好像要"自我審查"
而且...
版主以上還有總版壇主的...haha

唔係我果版...你地...慢慢...
個人覺得玩PM玩到要買人地既PM簡直係走火入魔
作者: tommygj    時間: 27/6/2009 11:23 AM
9999代幣的立方獸淚流滿面
作者: 梓    時間: 27/6/2009 11:29 AM
老實說我沒說過不打擊修改集團啊,但要麼人家修改得天衣無縫
會員受騙後那麼又要找我們這些版主來說?難怪香港出現甚麼事又會找曾特首來說啊

我只是認為,版區出了甚麼事也好,不是大事就報告問題
大事就投訴區見,不要有甚麼事就走出來到聊天區開帖聲討
我覺得你們很不尊重管理團隊耶
那麼若果你在街上買了一個假東西,不到消費者委員會投訴
相反召喚一班兄弟各執武器尋仇?

還有拉麵快上線出句聲
作者: zhcv    時間: 27/6/2009 11:51 AM
人家拿來賣與你何干?
可能有些人的存檔近乎完美了, 別人提出的交換條件都不能滿足他, 那只好換現金
又可能有些人放棄玩pm了, 拿pm出來換, 那只好乘機賺賺小錢
遊戲的pm是不是賺錢工具不是你說的, 只要有人肯賣, 有人肯買, 那在賣家眼中就是賺錢工具
作者: Nidoq    時間: 27/6/2009 11:52 AM
本帖最後由 Nidoq 於 27/6/2009 11:54 AM 編輯

咁交換點解可以?
作者: 比比路多    時間: 27/6/2009 02:22 PM
我認為在聊天區聲討就好像上街遊行一樣
因為投訴區相對人流很少
想得到更多人支持就到人流多的版去
而且都說了是投訴區,沒有事投訴也沒人通知,閒得很也不會入投訴區
那此事就會在少部分人的討論下結束....
總之就是為了給更多人看....不說多了
既然此事已公諸於世,那麼關掉此帖然後叫想繼續討論此事的人到投訴區說吧
作者: 奧得    時間: 27/6/2009 03:29 PM
個人對玩pm的人做買賣感到極度的討厭

畢竟國有國法,家有家規,這兒可以這樣做也不是甚麼一回事

但如果有些baka竟然願意用真金白銀買一些無本生利的資料就真的無話可說...
作者: tenshow    時間: 27/6/2009 04:11 PM
原来这里的版主是这样的。
哈哈,懂了。
作者: 草蝶翠    時間: 27/6/2009 04:24 PM
原来这里的版主是这样的。
哈哈,懂了。
tenshow 發表於 27/6/2009 04:11 PM

要求"是這樣的"的意思=.="

嗯...我個人也討厭用錢來換虛擬世界的東西..
但特別討厭"不是自己創作的也收錢..從中取利"的人..
不過..我們不是什麼黨什麼派...不是在這兒強烈要求就可以達成自己心所想..
這帖留言的人應該也會知道.."有喜歡就有討厭"..
那難道..在這兒"強烈要求---出條必需賣pm既規例"就可以成事嗎??
就如"強烈要求---出條必需賣pm既規例"成立後..您們會討厭一樣...
"強烈要求---出條禁止賣pm既規例"這條也有可能會令一些成員不高興....
這世上看不過眼的就反對...只會出現很多怨言哦~~
作者: Sonic    時間: 27/6/2009 05:40 PM
香港寵物小精靈村落 論壇 » 笑話及IQ題分享區 » 強烈要求---出條禁止賣pm既規例
Sonic 發表於 27/6/2009 02:15

拜託別笑死人吧
為一隻這樣的game立例
作者: 草蝶翠    時間: 27/6/2009 05:50 PM
在這兒有人認為不是"一隻這樣的game"也不出奇吧
作者: Sonic    時間: 27/6/2009 06:11 PM
在這兒有人認為不是"一隻這樣的game"也不出奇吧
草蝶翠 發表於 27/6/2009 17:50

哦 , 要把虛疑的東西神聖化?
作者: Requiem    時間: 27/6/2009 08:06 PM
聽說互動區還有實物交易的,那麼不如版主義務現場監察交易兼驗貨?
現在的版主真難做唉
作者: 草蝶翠    時間: 27/6/2009 08:12 PM
哦 , 要把虛疑的東西神聖化?
Sonic 發表於 27/6/2009 06:11 PM

哦 , 那說法就等於神聖化 ?
何況別人要怎樣想也輪不到我們這樣討論吧...
作者: 革命軍    時間: 27/6/2009 08:26 PM
聽說互動區還有實物交易的,那麼不如版主義務現場監察交易兼驗貨?
現在的版主真難做唉
Requiem 發表於 27/6/2009 08:06 PM


實物就無乜問題啦

橫惦實物已經系講錢加啦

但系將一d虛疑既野用錢來買...唔覺有問題???

你地為錢而玩e個game ????
作者: sy    時間: 27/6/2009 08:31 PM
你們現在是把自己的喜好硬套入別人處啊
別人就是喜歡買賣PM,
本質上又沒害,為什麼要禁止?
作者: ﹏影*虛幻帝皇    時間: 27/6/2009 08:38 PM
實物就無乜問題啦

橫惦實物已經系講錢加啦

但系將一d虛疑既野用錢來買...唔覺有問題???

你地為錢而玩e個game ????
革命軍 發表於 27/6/2009 08:26 PM

如果你能成為壇主那麼你的革命就能成功
作者: 梓    時間: 27/6/2009 08:43 PM
但如果有些baka竟然願意用真金白銀買一些無本生利的資料就真的無話可說...
奧得 發表於 27/6/2009 15:29

哪裡無本啊?時間就是金錢
而且買餅NDS帶黎玩都要錢
聽說互動區還有實物交易的,那麼不如版主義務現場監察交易兼驗貨?
現在的版主真難做唉
Requiem 發表於 27/6/2009 20:06

順手送貨送到人屋企
作者: renz    時間: 27/6/2009 09: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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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啟超    時間: 27/6/2009 09:11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梓    時間: 27/6/2009 09:14 PM
其實講真同販賣人口沒有分別
梁啟超 發表於 27/6/2009 21:11

那麼我先將No.272-菠蘿鴨出售
1蚊底價拍賣
作者: 比卡    時間: 27/6/2009 09:45 PM
其實講真同販賣人口沒有分別
梁啟超 發表於 27/6/2009 09:11 PM

販賣PM=合法
販賣人口=合法

那麼我賣梁啟超,底價同上
作者: Sonic    時間: 27/6/2009 09:46 PM
哦 , 那說法就等於神聖化 ?
何況別人要怎樣想也輪不到我們這樣討論吧...
草蝶翠 發表於 27/6/2009 20:12

你們不重視它又怎會要要求立例那麽嚴重?
就算真的給你申請到,也沒可能通過。
作者: elvis    時間: 27/6/2009 09:57 PM
無論如何個人還是討厭賣錢做法的,錢都涉及的話我覺得太沒樂趣
不過基於是個人感受還有沒犯法所以都不能做些甚麼了...

online game練了個帳然後賣錢...我不會反感的
...感覺上雖然有點矛盾的,
不過我觀點有兩個:
一是你要接收一隻精靈你就得去用一隻精靈來交換
從能力和稀有的態度看不是同價的,不過從數據角度還是佔一樣的空間(毆

二是修改器的存在太濫,
不知哪來的一堆配布寵,
有點明明不用錢就能入手的(無論是真或假貨也是)
個人覺得拿高個體PM去賣都算了...這樣子實在過份的「無中生有」

最近有件有點感觸的事
很早之前自己和自己交換了
到後來才發覺換走的PM竟然是高個體的,
自己還一直把牠放在電腦一角長期無視
於是我想了,
A君練好一隻PM然後賣給B君,
B君的PM竟是好物於是又練,再賣給C君
然後不斷重複
A君想不賺到笑都難
↑排除抽個體的各樣問題↑
作者: 冇姓名的人    時間: 27/6/2009 10:06 PM
實物就無乜問題啦

橫惦實物已經系講錢加啦

但系將一d虛疑既野用錢來買...唔覺有問題???

你地為錢而玩e個game ????
革命軍 發表於 27/6/2009 08:26 PM

人家愛用錢買虛疑的東東是人家問題,我們和你都管不了
作者: 幻藍    時間: 27/6/2009 11:36 PM
村落提供的只是平台
沒有義務照顧每個買家賣家啊
作者: 柳絮仙    時間: 27/6/2009 11:45 PM
村落提供的只是平台
沒有義務照顧每個買家賣家啊
幻藍 發表於 27/6/2009 11:36 PM

認同,
而且食得鹹魚抵得渴,
佢願意買就得承擔這一個風險
作者: 比比路多    時間: 27/6/2009 11:50 PM
本帖最後由 比比路多 於 27/6/2009 11:58 PM 編輯

在說什麼傻話
又賣人又神聖化.....
這次討論不是在說要為game訂立法律
而是為論壇訂立規則
而且寵物小精靈也不是生物,是虛擬道具而已
以虛擬道具作買賣本身就是合法的事
問題是這種事對某些會員來說極之反感
所以才開始討論這個話題,而不是什麼販賣人口或把遊戲神聖化

另外,我個人立場來說,普通精靈買賣是沒問題的
但修改遊戲資料以作賺取金錢,我不能接受
=================================
既然管理員也不想理也沒法,只好接受...
如果不喜歡這裡的買賣環境的話,不要入就好了
作者: 柳絮仙    時間: 27/6/2009 11:55 PM
在說什麼傻話
又賣人又神聖化.....
這次討論不是在說要為game訂立法律
而是為論壇訂立規則
而且寵物小精靈也不是生物,是虛擬道具而已
以虛擬道具作買賣本身就是合法的事
問題是這種事對某些會員來說極之反感
...
比比路多 發表於 27/6/2009 11:50 PM

問題可能只在,
本壇"可能"沒有更多的資源和人手,
去為這些交易作管制
作者: Sonic    時間: 27/6/2009 11:56 PM
在說什麼傻話
又賣人又神聖化.....
這次討論不是在說要為game訂立法律
而是為論壇訂立規則
而且寵物小精靈也不是生物,是虛擬道具而已
以虛擬道具作買賣本身就是合法的事
問題是這種事對某些會員來說極之反感
...
比比路多 發表於 27/6/2009 23:50

請閣下再一次看看標題。
「強烈要求---出條禁止賣pm既規例
查找一下資料: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 ... =%E9%80%B2%E5%85%A5
可見有關「條例」這兩個字都是和一些法律有關。
這又何來「傻話」?
作者: 比比路多    時間: 28/6/2009 12:06 AM
請閣下再一次看看標題。
「強烈要求---出條禁止賣pm既規例」
查找一下資料: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Special%3A%E6%90%9C%E7%B4%A2&search=%E6%A2%9D%E4%BE%8B&go=%E9%80%B2%E5%85%A5
可見 ...
Sonic 發表於 27/6/2009 11:56 PM

的確...失言了
始終網上世界也是公眾地方
但我不相信就沒有權力訂定自己管理的網上論壇的規例

不過說是沒人手的話,我也沒言駁了
作者: 鴨    時間: 28/6/2009 12:15 AM
本帖最後由 RX78-2 於 28/6/2009 12:19 AM 編輯

老老實實
要是換的時候又驚假野又驚甚麼的
不如自己飛去日本拿或是在家慢慢養仲實際zzz

還有不願用錢的不就不要跟他換
又沒人拿著槍指著你一定要換
你情我願的情況下說甚麼道德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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