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寵物小精靈村落 論壇

標題: [惡夢]HKPNVE真的變了 [打印本頁]

作者: Echo21    時間: 9/7/2004 02:40 PM
標題: [惡夢]HKPNVE真的變了
自從我出院回來
總覺得論壇已經變了
環境、感覺等等都完全變了
有時會令我受不了
從前,論壇是一個非常和平,非常寧靜的地方,我天天的享受就是來這兒
但是到了新壇的出現,冒充者的出現,可怕版規的出現,恐怖的懲罰的出現

正如我所說,真的變到我完全受不了
最令我憂心的是版規
從前,有人不小心犯了規,只是Lock了post,提醒一下便沒事了
現在,有人不小心犯了規,就立即警告,有些人可能在不知道的情況下被禁了言,又無奈地接受,最後憤而離開
我提議應回復從前「無為而治」的管理方法,犯了規,只是提醒一下
除非嚴重犯規,都不能使用警告、ban等等
否則會令我感到太過被管束
車里厘跟我說:「我覺得論壇只是一個悠閒的地方,但為何會變成嚴過學校的地方?」
這都令我不能理解
[size=4]我都不常HKPNVE變得像HKPXA一般令人神憎鬼厭
對我來說,這裡是一個最好的地方
我不常令HKPNVE變成可怕的地方
我不常因此而無奈地離開,失去大量人才
希望可以改善一下,論壇是需要改革的
各位,請先暫時靜下來,大家一起討論吧

[ Last edited by Echo21 on 2004-7-9 at 03:10 PM ]
作者: Echo21    時間: 9/7/2004 02:48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Kimo at 2004-7-9 14:47:
偶也想村落回復以前快樂的日子,但,小白真的真的太多了,才逼不得已建板規滴。

唔,老實說起來,我也有點想走了,自從當年的罵戰後,村落開始分化。。。TxT

幾時的罵戰?
我未來前的罵戰?
我來了的罵戰?
作者: Echo21    時間: 9/7/2004 03:20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Kimo at 2004-7-9 14:52:
你是ver9才進來滴,當然不知道了

當時是ver7中期,即大約一年前。。。當時因為鋒仔做了一個錯的決定,從此村落一直。。。

我現在擔心
如果論壇不變的話
遲早會被毀滅[E-FeB][E-FeB]
作者: Royal    時間: 9/7/2004 03:44 PM
縮減論壇討論區,
會否可以更有效管理?
作者: pig    時間: 9/7/2004 03:46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Kimo at 2004-7-9 15:24:
我覺得論壇還是關掉好些

村落失落其實是因為論壇累事

但是如果關左論壇的話,村落又會缺少一個供給村民們討論遊戲心得,交流意見,髮問問題的地方,不過如果用囬以前的畱言版也不失為一個好辦法但始終也有她的弊耑,論壇也是,現在可以做的唯有是逐步調和啦
作者: Echo21    時間: 9/7/2004 03:48 PM
我認為
版區要重新分配
盡量裁減冗員
重整版規
作者: pig    時間: 9/7/2004 03:48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車里厘 at 2004-7-9 15:44:
縮減論壇討論區,
會否可以更有效管理?

這也是個版法,但是這樣導緻的后果可能是文章在其中一個討論區裏,積壓過量,E+看一下鋒仔有何看法把
作者: Royal    時間: 9/7/2004 03:55 PM
其實我覺得最直接的解決方法是:
我們所有人團結一致搞好村落、唱好村落,不因為小事爭吵。
作者: pig    時間: 9/7/2004 04:04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Kimo at 2004-7-9 15:58:
這樣即是等於跟現在一樣……

我只想村落回復以前的天真無邪

現在村落的人流日益增多,班規和管理人員是需要的,您也曾經講過"現在的小白太多",我也希望村落好似以前一樣,隻有鋒仔一個人管理,沒有版規的日子,除非這裏的村民都可以做到自律,不然的話就很難做到,但是其實班規能不能鬆D?
作者: pig    時間: 9/7/2004 04:19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Kimo at 2004-7-9 16:06:
除非叫鋒仔對村落進行大改造

但是可能他現在也在煩勞緊點改進,他應該已經是好煩的啦,麵對昇學會攷和村落的問題,比d時間他吧
題外話:我對村落髮展的感想是以前兩三個字都可以成為一篇主題比大傢傾計,衣加就連齣于禮貌講據您好嗎都叫做呃POST
作者: Echo21    時間: 9/7/2004 04:26 PM
我認為
版規應該放寬
犯小小的用提醒便可
除非是惡意行為
否則不准用警告
作者: 霏    時間: 9/7/2004 04:28 PM
其實現在的版實在是太多了,未能作出有效的管理
而且,規則不斷有人破壞,當中更有不少是故意的
所謂呃post,很多人都曲解了意義
以為少於五個字就一家是呃post
分topic卅分post更加嚴重,一些是真的犯了錯,但是有時為了清楚,分post是免不了的
究竟Hkpnve是一間學校,還是交流地?
如果大家都只是在交流,那版規的存在又有何意義?
作者: zerox    時間: 9/7/2004 05:01 PM
自從起左論壇一個幾月後......就出左d小白搞事.....之後就出左板規.....再之後...又有小白搞事....加嚴左板規......就到依家......
作者: Royal    時間: 9/7/2004 05:08 PM
看來這世間真的沒有兩全其美,
不過可建議在聊天區的版權可放寬,
例如容許人在一生打一次招呼XD
作者: Echo21    時間: 9/7/2004 05:20 PM
如果有人分post
可由版主親自修正
之後提醒一下會員

發錯區就幫他搬位


這才叫做版主服務會員
作者: pig    時間: 9/7/2004 05:29 PM
正如車里厘所說"論壇隻是一個休閑的地方'',版規無必要迫得這么緊,我相信大傢在學校也夠緊得啦
所以我現在希望大傢不要把現在得侷麵再繼續拉嚮邊緣,等待鋒仔的決定吧,大傢放鬆一下拉
作者: itphone    時間: 9/7/2004 08:00 PM
其實都可以放寬的
不過擺到明註冊黎搞事個d一定ban啦
作者: Echo21    時間: 9/7/2004 08:04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itphone at 2004-7-9 20:00:
其實都可以放寬的
不過擺到明註冊黎搞事個d一定ban啦

(堅持己見)那麼普通犯規的只是提醒好了

舊的那些警告又如何??
作者: pig    時間: 9/7/2004 08:33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Echo21 at 2004-7-9 20:04:
(堅持己見)那麼普通犯規的只是提醒好了

舊的那些警告又如何??

個人意見:炤舊按村民的情況逐步還原,取消,但故意搞事那些就繼續入黑名單
作者: oscar    時間: 9/7/2004 08:36 PM
不如我們重新改革,改善管理制度,放寬犯規定義,重新建造好村落。
作者: pig    時間: 9/7/2004 08:46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Kimo at 2004-7-9 20:37:
好吧,如果可以的話。偶也會參加村落的改革滴

如果可以的話,當然是最好啦[E-TeH]
個人意見:其實我們可以傚法中國第一次製定憲法一樣髮一個帖由大部分的常駐村民一起參與討論來製定,雖然比較痲煩,時間也比較長,但製定齣來的規定應該可以比較使用,並且比較寬鬆
作者: tinchi7193    時間: 9/7/2004 09:17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車里厘 at 2004-7-9 03:55 PM:
其實我覺得最直接的解決方法是:
我們所有人團結一致搞好村落、唱好村落,不因為小事爭吵。

但要真的所有人團結一致才行
我覺得而家d人為左拿分經常發表埋d無聊既post
Originally posted by Echo21 at 2004-7-9 05:20 PM:
如果有人分post
可由版主親自修正
之後提醒一下會員

發錯區就幫他搬位


這才叫做版主服務會員

但係咁落去都唔係辦法
版主又唔係神, 邊做得咁多...

*我想做好人:哈~~您分 post wo~~
其實由我修正我沒所謂,只要您保證下次別犯便是了。


[ Last edited by 我想做好人 on 2004-7-9 at 11:11 PM ]
作者: yat    時間: 9/7/2004 09:28 PM
其實我覺得最直接的解決方法是:
我們所有人團結一致搞好村落、唱好村落,不因為小事爭吵。


Originally posted by tinchi7193 at 9-7-2004 21:19:
但係咁落去都唔係辦法
版主又唔係神, 邊做得咁多...

係呀~版主唔係神.....
不過你都好似分post喎......
作者: oscar    時間: 9/7/2004 10:50 PM
我知道板主不是神,但他們是自願成為板主的,所以他們有理由要全心全意服務大家。
作者: Ron@MX    時間: 9/7/2004 11:27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oscar at 2004-7-9 10:50 PM:
我知道板主不是神,但他們是自願成為板主的,所以他們有理由要全心全意服務大家。

其實我本人不介意他們分 post,
我亦願意幫他們修正,但我希望他們是因為呃帖數或呃積分而分 post。
偶然的分 post,是絕對合情合理和可以接受的;
但惡意的分 post,卻是絕對不可饒恕和令人憎厭的!
所以我認為適當地運用警告功能是絕對必須的。

板規是因為小白的存在才會出現的,
正如在社會裏,法律是因為罪人的存在才會出現。
試想想,一個社會沒有法律會變成怎樣?
板規也是一樣,是維持論壇安定的必須品。

論壇的會員比以前多了,小白亦相繼增加了。
其實每件事有利必有弊,沒有兩全其美的。
Echo21說從前,有人不小心犯了規,只是Lock了post,提醒一下便沒事。
但現在,有人不小心犯了規,就立即警告,有些人可能在不知道的情況下被禁了言,又無奈地接受,最後憤而離開。
Echo21所說的從前,板規是很寬鬆的,
犯了規只是Lock了post,提醒一下便沒事。
但這方法未必可以足夠應付如今人流比以前多的論壇。
當然現在的板規也有改善的餘地。

Originally posted by 車里厘 at 2004-7-9 05:08 PM:
看來這世間真的沒有兩全其美,
不過可建議在聊天區的版權可放寬,
例如容許人在一生打一次招呼XD

這條例實私起來有點麻煩,
如果人人註冊完後都去聊天閒聊區度 say hi,
我地 (依區板主) 一定煩死。

[ Last edited by 我想做好人 on 2004-7-9 at 11:40 PM ]
作者: Echo21    時間: 10/7/2004 11:10 AM
不如成立
「HKPNVE版規關注組」
(抄政府......)[E-Swe]

我現在就先去修理一下R/S區版規

[ Last edited by Echo21 on 2004-7-10 at 11:12 AM ]
作者: juses    時間: 10/7/2004 01:28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Kimo at 2004-7-9 03:58 PM:
這樣即是等於跟現在一樣……

我只想村落回復以前的天真無邪

在我的記憶中
我一直都不覺得你對"村落回復以前的天真無邪"有任何貢獻
作者: inthomaspy    時間: 10/7/2004 05:48 PM
不如對cheat post的人提醒三次後,先用警告紀錄 警告,對於other的,只是說一說他的錯誤,就刪除他的post吧,至於小白,一定要.........
作者: rogergeot    時間: 11/7/2004 09:23 PM
This is my opinion on modifying the rules, try to make the rules more simple and straight, it makes the villagers easier to read and understand.
作者: 霏    時間: 12/7/2004 09:27 AM
不如:
1)被版主認為是無心之失的過失予以口頭警告〔口頭警告可分為三種:a.輕微犯規 b.犯規 c.嚴種犯規),但無必要顯示在資料欄
2)勸喻無效則警告處理(會顯示在資料欄)
3)3次警告會被停會員權
4)停權期間表現優良可被取消刑罰
5)各區可因應不同情況酌情處理不同的紛爭
6)所有犯規人士均可於「投訴區」或以短訊平反(例如認為板主偏見等)
作者: inthomaspy    時間: 12/7/2004 01:26 PM
不用禁會員權禁絕情ma,post banned is enough(小白就不是這樣的說法)
作者: 霏    時間: 12/7/2004 03:12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inthomaspy at 2004-7-12 01:26 PM:
不用禁會員權禁絕情ma,post banned is enough(小白就不是這樣的說法)


4)停權期間表現優良可被取消刑罰

而且係勸喻無效後才會被警告,其實已經很寬鬆了
作者: secret    時間: 15/7/2004 06:29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Echo21 at 2004-7-9 02:40 PM:
自從我出院回來
總覺得論壇已經變了
環境、感覺等等都完全變了
有時會令我受不了
從前,論壇是一個非常和平,非常寧靜的地方,我天天的享受就是來這兒
但是到了新壇的出現,冒充者的出現,可怕版規的 ...

I agree with you.HKPXA's bbs is really strict!And now,so do HKPNVE.
What I think is same to Echo21.I wish that the bbs can be peaceful again.
I don't want to see anyone be warned or be punished.I hope the bbs can make the members happy.

[ Last edited by secret on 2004-7-15 at 06:40 PM ]
作者: calvin(cc)    時間: 17/7/2004 02:23 AM
在我不懂打中文字,只懂用複製複製字表達我的意見時(好像ver6(好像2000年(忘記了
村落真的好平靜沒現在的罵戰,犯規的話只是提醒一下(就像Echo21說的差不多)
不像現在般,犯了那小小錯誤就要警告!
記得有一次,我打d字短左d,唔知邊個板主,當我係呃post
因此減左我d分,令我很憤怒
那次我憤怒唔係因為減左我d分,係因為太過唔公平了!
所以我認為村落應該減輕d刑罰!!
作者: 哈古龍    時間: 17/7/2004 04:17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Royal    時間: 17/7/2004 08:27 AM
我建議:
1.無意思的文章,例如只有"1","!","$","FDFDFD"("係!","唔知呀~.~"<--呢O的唔計)
2.連續出現兩文章或以上不超越十字元(五中文字)
3.與別人罵戰(而罵戰意思則依舊)
4.說淫穢、粗言等用語
5.張貼過份血腥、不雅相片

以上五類冇得求情
作者: Ron@MX    時間: 17/7/2004 04:53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車里厘 at 2004-7-17 08:27 AM:
我建議:
1.無意思的文章,例如只有"1","!","$","FDFDFD"("係!","唔知呀~.~"<--呢O的唔計)
2.連續出現兩文章或以上不超越十字元(五中文字)
3 ...

絕對認同此建議 lol~~
不是太嚴、應該可以接受。
作者: calvin(cc)    時間: 18/7/2004 01:55 AM
Originally posted by 哈古龍 at 2004-7-17 04:17 AM:
我sure冇!!以前我連see也未see過you


是指我嗎?我以前上來時ver.6(忘記左係唔係好像還早的)是用calvin這個名的!
現在因為已經有人用左calvin這名所以用現在的名!
作者: Ervin    時間: 18/7/2004 10:51 PM
"我想做好人"o既簽名好似大左d...
作者: Ryan仔仔    時間: 19/7/2004 02:19 PM
其實...現在的一部分人的確為了分數而呃post
所以我建議關掉"積分"這東東

這東西實質上也沒有什麼用吧.............
作者: Ervin    時間: 19/7/2004 02:34 PM
我之前都有提議過取消積分...
作者: inthomaspy    時間: 19/7/2004 05:14 PM
但是,積分是用來分級別的,你們的"論壇??會員,亦是經此渠道來分的
作者: yat    時間: 19/7/2004 05:17 PM
係~有d文章都要有積分高於幾多先可以睇~......
我唔係好讚成呢個諗法~(我太多積分XD)
作者: Ervin    時間: 19/7/2004 05:58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inthomaspy at 2004-7-19 05:14 PM:
但是,積分是用來分級別的,你們的"論壇??會員,亦是經此渠道來分的

應該用發表文章數來定論壇XX會員
作者: inthomaspy    時間: 19/7/2004 06:02 PM
但是阿yat說過它是可以有這用途:
有d文章都要有積分高於幾多先可以睇
所以,本人不太贊成廢除積分法
作者: Ervin    時間: 20/7/2004 12:38 AM
Originally posted by inthomaspy at 2004-7-19 06:02 PM:
但是阿yat說過它是可以有這用途:
有d文章都要有積分高於幾多先可以睇
所以,本人不太贊成廢除積分法

咁咪改為要高於幾多發表文章數先可以睇lor...
作者: inthomaspy    時間: 20/7/2004 10:54 AM
這樣就行了,我一直誤會了你的意思
作者: Ervin    時間: 20/7/2004 03:49 PM
應該將這方法提議比鋒仔
作者: inthomaspy    時間: 21/7/2004 10:34 AM
恐怕你要等番幾個星期,因為他的電腦修理中(慢慢等吧......




歡迎光臨 香港寵物小精靈村落 論壇 (https://proxy.archiver.hkpnve.pokebeacon.com/)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