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寵物小精靈村落 論壇

標題: 反網絡23條,需要你的支援 [打印本頁]

作者: 卡斯    時間: 10/12/2015 11:10 AM
標題: 反網絡23條,需要你的支援
12月9日俗稱網絡23條o既<2014版權修訂條例>進行2讀,幸好因人數不足而流會,
而加有至少1星期時間讓各位聯署

如果有人唔俗稱明網絡23條o既<2014版權修訂條例>係所謂何事,請睇以下由網友寫o既懶人包,唔明睇到明為止:
http://news.memehk.com/posts/12462

假如此法通過,畫同人誌,Cosplay,改歌詞,翻唱會被入罪,
甚至自己畫一隻比卡超擺上網畀人欣賞都會出事;

如果你認為你只要唔創作就冇事,恐怕你太天真,
尤其是有影食物相,BB相習慣o既人,或者因工作關係需要用照片o既人,
日常生活中就算閣下上載o既相表面同版權無關,都唔一定冇事,
政府有心o既一樣可以話閣下侵權

此法其中一樣可怕之處係即使版權者表明唔起訴,政府可以代替版權者告到你甩褲,
亦可以連同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入你罪,
而且更係幾年後大家淡忘o既時候先見到其威力


如果唔想閣下隻比卡超永遠只能o係櫃桶終老o既請聯署以示支持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 ... 3JZPFe6Zy0/viewform

另有一人兩信行動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 ... iewform?c=0&w=1

假如有台灣網友在看此文章的話,請不要抱著隔岸觀火,涼薄的態度看這件事,
澳門已經為23條立法,香港的言論自由正被吞噬,自由得來不易,
你能夠保證你的現任或下任總統不會做出賣台灣自由的事嗎?
你能夠保證你的議員不會做出賣台灣自由的事嗎?
你能夠做的是監察著你的政府,如果發現有議員/總統正做出賣台灣自由的事,
用你的選票把這人拉下台

記住,你可以不表態,
但輪到你出事時,我恐怕我正在服刑中
作者: pichu    時間: 10/12/2015 11:46 AM
雖然我反對, 但大家對於知識產權署的辯解, 又有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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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ipd.gov.hk/chi/intell ... ht/Q_A_FAT_2014.htm

作者: 邪惡A夢    時間: 10/12/2015 02:19 PM
藍絲唔告;
黃絲告左先, 有咩留返自己同個官講
作者: BrotherFong    時間: 10/12/2015 08: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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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柊.David    時間: 12/12/2015 11:57 AM
本帖最後由 柊.David 於 12/12/2015 11:59 AM 編輯

我成個FB連埋個簽名都係罪証
睇黎我洗定個8月15先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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