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寵物小精靈村落 論壇

標題: 如果大家係週邊商品交易平台遇到不良賣家會點? [打印本頁]

作者: cpys2002    時間: 26/8/2013 02:38 PM
標題: 如果大家係週邊商品交易平台遇到不良賣家會點?
本帖最後由 cpys2002 於 26/8/2013 09:24 PM 編輯

本人原本約好8月25日晚上8點半,就埋賣家既地點同時間,於觀塘MTR交收,
購買比卡超PART2 公仔一套。
由於本人居住地點太遠(天水圍阿大佬),就故此提早約30分鐘到達,
30分時,電話係處於關機狀態打唔到搵尼位賣家,
賣家所謂既事出有因,電話打唔通,WHATS APP留言最後通牒等到8點50分就走,
該名賣家既電話於8點45分就能打通了,可是遲遲無人接聽,
於55分左右才回覆有事,未能準時出現,且毫無誠意,連電話都冇打黎問,
一句WHATS APP留言SORRY我加班 唔要了?
搞到好似係我特登唔買甘,我唔係唔要WO,大佬,你電話打得通又唔肯接,
加班尼D野~大家都係上班族,我自己加班成日都好臨時TIM,傳句WHATS APP,有好難?
如果係返文職就更加有問題了,D野做唔做得哂自己唔知既~????
我唔信全部老闆會黑心到加班都唔俾留言,話俾約左人知唔可以準時到,
如果佢加班到10點我唔通等到佢10點?

一黎哂車錢,二黎哂時間,三黎就冇啦啦受氣。
遇到尼D情況,我好好奇大家會點做。
作者: elvis    時間: 26/8/2013 03:29 PM
明明投訴區連負分都入到,響度話唔開名其實有乜意義...
作者: sy    時間: 26/8/2013 06:30 PM
樓主陳述事實的話問題不大
只是不知事主有沒有辯解
作者: cpys2002    時間: 26/8/2013 08:27 PM
本帖最後由 cpys2002 於 26/8/2013 09:24 PM 編輯

回復 3# 超弩級sy醬

我就唔清楚,不過另一個版務就插我事實不正,
其實張圖係有個版務刪左,我承認係我一時睇漏,
如果我係存心想公開賣家既資料,就唔係剩係一張電話NO 上黑條,而係全部,
仲有就係被刪張圖係~代理人同佢約好時間張圖黎。
而家就話我冇PO出黎~其實我都好無奈~
其實事件好多野我唔知批評我唔岩既版務有冇睇清楚時間,
因為好多野用我講既野係表達唔到,而係需要睇圖,俾人刪左一張圖其實都唔算完全係我既問題。
作者: 比卡    時間: 27/8/2013 04:59 PM
我覺得投訴區裡的版主好像搞錯了重點

樓主要不要提前通知是額外的事,是一樣令交易更加有效率的方法,但不是必做
時間確實是約了0830,那麼賣方就是錯誤,不見得買方有責
退一萬步來說,買方即管早一小時通知,賣方依然是接收不到,如果早十小時通知,相信只會煩擾到當時的賣方
換個說法,為什麼買方在沒有被賣方通知的情況下仍能守約?
時間是約定了,儘管有再多理由,賣方是失約,買方守約
就算賣方理由再充分,也只能令買方在人情上原諒或體諒賣方,改變不到失約的事實

版主亦提到雙方有否遷就
我認為不管怎樣看都是買方遷就賣方
時間地點亦都是由賣方提出,如果買方不是學生的話,由天水圍到觀塘至少需要十元或以上車費,時間大概一小時不等
到底是哪方遷就哪方,高下立見

我認為買方的唯一錯誤,是將版主等人當成籌碼,但要再說一次,這不影響賣方失約的事實
在這裡給買方一點建議,提前一小時通知確實是預防失約的好方法,這是比只提前十分鐘更好做法
第二,下次交易再有問題,不要再在這裡投訴了,這不關版主,也不關村落的事,確實你會投訴無門,但網上交易本身就沒有什麼法律規管,更別說這個小論壇了
再次遇到這種問題的話,我提議從以下選擇中二選一 : 當沒事 或 以自己方式解決
作者: DL    時間: 27/8/2013 05:12 PM
樓主小題大做。
作者: 雪拉比的使者    時間: 27/8/2013 08:41 PM
其實樓主認為面交係咪冇風險?
面交只是低風險,而唔係零風險零意外...
賣家沒法子在面交時間(2030)即時通知買方, 但他事出有因,
是否應該體諒對方?

早了36分鐘到達目的地通知對方,確實是提早通知.
但對方在這時並沒有使用電話, 買家你在這時候有否想過對方沒回覆你的各種原因.
樓主不相信全部老闆都不是這麼黑心, 但你又為何不相信賣家的老闆就是這樣?

再者,貨品是你在後來能夠聯絡對方時,選擇不要貸品,這又有得怨誰?

我只能評論這交易是由於雙方欠缺溝通, 而引致悲劇發生.
最後,我認為樓主往後交收不要選擇面交, 而選擇其他方法交收,
這便避免再一次對方失約.

P.S 面交 = 當面交易
作者: lly    時間: 27/8/2013 09:29 PM
可能和大家意見有些不同, 個人感覺樓主在「危急」時還想起眾版主, 是很令人欣慰的, 可見在會員心中, 版主仍是很可靠的
但真的很遺憾, 版主們真的對此無能為力啦, 最多只能跟大家一起站在道德高地上作評論吧

先回正題, 從文字上看, 個人感覺其實樓主沒什麼要動怒的意思吧
至於賣家爽約, 加上不欲多作解釋的態度, 難免令人急躁, 但因加班而起也算是情有可原
個人相信只要賣家肯多作一兩段解釋, 稍加誠意的道歉, 事件也不會發展至此, 現在只能慨嘆是時機問題了

也許這可能不是件小事, 也許事情對樓主造成不少困擾, 但引用樓主的話語, 既然大家(不只是買賣雙方)都是PM的支持者, 那不如各讓一步, 放下恩怨吧

最後當然要重申的是, 個人絕對反對濫用投訴區, 但本人亦不認為樓主有類似傾向啊, 希望大家也不要就此太著力的砲轟或恐嚇樓主啦
作者: cpys2002    時間: 27/8/2013 10:14 PM
其實我都承認唔應該用版務黎講,所以我之後都重申,令到各個版主不快係我唔岩。
但係其實佢失約係犯左商品條例,依返法律黎講係犯法。

網上交易我都明白係有風險,但尼口氣吞唔落,我而家都係學生黎,只係平時半工讀甘解,
車錢都唔少,一來一回都20蚊~如果坐MTR~巴士50HKD左右(269B)。
最大問題都係賣方甘無誠意,電話都唔覆,佢見我係打得通果時,打左好多次都唔接,
甘唔係唔要,唔通話要咩ZZZ

如果再無品D既野,可以係佢所有交易帖留言,指佢失約。
令佢以後買賣都有一定既難度。

自問都有退一步,只係口氣吞唔落。之後, 再見到某位版主,將說話講得太難聽,
就更加難自控。

問心一句,我係度買過唔少野,(我自己都有賣過唔少野~雖然唔係尼度)
都見同為PM迷應該大家會自律,點知殺出個天兵,仲要D態度甘既樣,
我之前買野,對方遲到一個鐘,有通知我,我都冇話發脾氣,但尼次就過分左D,
無通知又無誠意道歉。白等到8點50分先走,正常人都會選擇唔買係甘既情況。
郵寄都冇用,誠信果下都破產了,仲俾埋屋企地址你仲點店ORZ

再講,我都無法對佢點樣,只係想講返下出黎。
要炮都自便了,反正我係有唔岩既地方。

但唔好無中生有就OK
作者: 路比    時間: 27/8/2013 10:42 PM
建議庭外和解
作者: 梓    時間: 28/8/2013 03:53 AM
其實呢個世界有咩慘得過
你打左一篇文出黎
但係冇人諗過你立場係乜
「其實雙方都有責任吧」
呢一句野由我第一個Reply第一句就清清楚楚擺係度
但係到最就真係擺係度
如果我要針對其中一方
入到去指住其中一方鬧就算喇

其次,每個人既時間觀念都唔同
呢D主觀討論落去完全冇意思
所以先改為講效率/是否有效
先會提出賣方既上線時間等等

至於遷就問題
我唔Cap圖,辛苦D打原文算
「買家:唔該晒你先,想請問一下你邊度方便交收
 買家:我住天水圍」
可能係呢度,大家未必見到「遷就」係邊
試試轉一轉Concept,改為大家最Sensitive既Topic:錢
「買家:唔該晒你先,想請問一下你打算賣幾錢
 買家:我身上剩錢唔多」
可能會有人話我偷換Concept,錢同地方根本唔可以混為一談
係係係以上我認,擺明係偷換概念,除非唔係
但係都睇到買家曾經想希望對方,搵個近少少既地方方便自己
到最後買家都係畀賣家一句「觀塘一定得」昆左
呢個亦係賣家應該負上既其中一個責任
BTW,觀塘一定得,點睇都似係打氣口號多D
講返正題,賣家都諗過去太子個邊,但係時間冇保証
但係買家為左快D擁有比卡超Part2
不顧一切畀「觀塘一定得」呢句革命口號昆鬼左
但係講到賣方求要買方遷就賣方方便賣方去……方乜野話?
唉總之,賣方最少有提供2個時間佢揀
賣方都冇話聽日就一定要邊個時間唔得就算
就算當晚觀塘2030唔得,雙方依然可以揀其他時間
甚至隨時等到一個更方便買家既地方及時間
最少兩人係有磋商過,到最後達成共識,只可惜老闆作怪導致遺憾
但如果到呢一刻都要話係其中一方要遷就另一方
UMMMMMMMMMMMMMMMMMMMMM
唉你鐘意喇,你覺得點就點喇
唔通家陣解決左呢個問題成件事就當冇發生咩

PS:如果要搞上法庭,記得通知我
到時我一定現身捧場
我會畀埋電話你,提我早1/2hr唔好甩底
到時我會開定電話等你
作者: 比卡    時間: 28/8/2013 04:32 AM
本帖最後由 極級比卡超 於 28/8/2013 04:33 AM 編輯

拿,咁件事又唔係咁講wo
咁其實遷唔遷就就睇得好清楚
我話我想要C
你就提出A同B,我就答你我要B
之後你話比兩個選擇已經係益左我
又話其實B同A之間仲有好大討論空間,你突然唔得閒之後都可以傾下個時間

至於再次傾過買唔買,又係另一回事
總之今次就係賣方失左約,之後理得你請飲茶請打機交收多十次都改變唔到最初既失約
個理由係情有可原,但就好似你考試咁,個考官理得你琴晚死哂全家定點,考得差就係差,事實改變唔到
最多係令樓主條氣鋸D

話雙方有責任,我又諗提唔出買方有咩責任
準時到達又有通知仲想點
唯一最錯就係最後發老脾,到頭黎錢又冇左貨又冇
仲要打搞埋村落既大家就真係小學雞左D
BTW我都係黎吹下水,請輕鬆一點去吹,速度不要太快
作者: pichu    時間: 28/8/2013 09:36 AM
[路過]我覺得我們並不在場, 而且資料有限, 就不要去為事情下判斷好了.
作者: cpys2002    時間: 28/8/2013 08:23 PM
回復 11#

老老實實啦,我都認我衝動D,但再多口講句,其實賣方有冇多次甘樣一係遲到一係失約。
諗到佢一句,SOR 不解釋,就真係有火,覺得佢好似唔止一次係甘,先甘興,
搞到村落既大家唔高興我都反省緊,
件事我都話就此算,為左果少少錢去告佢又無聊左D囉!
都唔知告佢筆錢又幾大AND下次都係會去返可以評分賠錢之類既地方買野。

件事我又冇話可以當冇事發生,
一黎大家都有睇到我既發文,
二黎就係我心中實會對尼D交易平台有條刺。

同埋一開始我係唔知賣方係邊度交易,佢都冇提到,一般睇下會唔會大家住得近比較易交易。
先提出我自己住邊。

BTW,其實我一開始係嬲你話我冇同佢約實時間,果下就真係火都黎,對你講野唔客氣我而家覺得好抱歉,雖然你未必可以接受到啦。畢業都發生左,你都冇可能當無事發生。
作者: 楓花雪瑜    時間: 31/8/2013 11:39 PM
賣方既理由同誠意呢……
我真係好懐疑加班係真?
作者: 天翔翼    時間: 1/9/2013 01:17 PM
其實我想知道樓主除了擺版主上枱以外錯了些甚麼
正常來說就算要加班理應都需要先通知一聲吧?
難道買家在那邊呆等反而是買家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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